高溫防護鞋是高溫作業(yè)人員為防護熱輻射、熔融金屬、火花、灼熱物體(如焊接鋼板、待冷的機軋鋼板、焦爐爐頂等)的危害而穿用的特種防護鞋。
高溫防護鞋是用浸油皮革或阻燃帆布為幫面、耐高溫的外底、內底和隔熱中底等部分組成,一般是縫制、模壓或注射工藝成型。
高溫防護鞋在冶金工業(yè)又叫煉鋼鞋。傳統(tǒng)的煉鋼鞋用牛油或豬油浸革,白帆布做幫面,以7~12mm厚的車胎為底,采用線縫工藝縫制。在焦化爐頂使用的高溫防護鞋則是用木底皮或帆布幫面結構,隔熱性能較好。但穿著行動不方便。
用石棉做的高溫防護鞋雖然耐高溫、隔熱性能好,但由于石棉纖維對人體有害,現在已不生產了。
一、 技術要求
高溫防護鞋的產品應符合LD32-92標準的規(guī)定,鞋的主要性能要求如下:
1、鞋底隔熱性能:將被檢驗的鞋置于150℃(4℃的鋁板上(面積為400mm×200mm,單層鋁板厚度為5~6mm)鞋內裝入4kg的(5mm鋼球,鞋的四周裝砂至鞋底上邊緣,20min后測量鞋內底表面溫度。要求內底表面溫度上升值不得超過22℃(即內底表面試驗前和溫度t0與試驗結束時內底溫度t之差)。
2、外底耐高溫性能:取底部邊長為33(2mm的方形試片,打磨平整厚為3~7mm,用壓強20kPa(2kPa,溫度為300℃(2℃的烙銅頭壓在上有鋁箔片的試樣上,保持時間60s(1s,移開烙銅頭,取出試片,觀察表面不得出現軟化,熔融、開裂等現象。
3、鞋頭防砸性能:應符合LD50-94標準規(guī)定。為了隔熱效果,應采用熱傳導性差的非金屬內包頭,如玻璃鋼內包頭。
4、外底物理力學性能:應符合有關要求。
二、型號
高溫防護鞋的型式分靴式(A型)和高腰式(B型)兩種,前者后幫垂直高度不低于200mm,后者垂直高度為100~13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