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曳引機、曳引繩及各轉動部位工作人員處在防護位置車與下方人員聯(lián)絡時,不得手扶或身靠繩輪或曳引繩。
13.在機房操作轎箱時,必須與轎箱或轎箱的人員聯(lián)系好,將轎門、廳門完全關閉,門鎖作用正常。嚴禁在廳敞開情況下,開動轎箱。
14.在轎頂上不應有三人同時工作,而且不能開快車,必須用檢修的速度運行,并且由轎頂控制開關。轎廂行駛時,不得將身體探出安全防護攔。
15.在檢查換速及極限開關作業(yè)時,作業(yè)人員必須選好完全可靠的身體位置,開車前必須重復口令。
16.轎頂維修保養(yǎng)完畢,離開轎廂時,應把層門關好,轎頂各開關恢復正常。
17.工作時需要上、下底坑使用爬梯時,梯腳要落在實處,梯子上端不得靠在導軌上。
18.在底坑工作確需開車時,維修保養(yǎng)人員一定要站在安全位置,以防被電纜轎廂護腳板及平衡鏈絆兜倒。
19.對使用易燃易爆的酒精時,不得有明火,用剩的要妥善保管,廢棄物要妥善處理。
20.在底坑工作完畢后,維修保養(yǎng)人員應在恢復各開關,確認安全正常后,方可登上底坑,關好層門后進行試運行。
21.工作完畢后,電梯轎廂至少停靠距最低層三層以上,以確保維修人員安全撤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