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電機車不準超速行駛,行車速度必須符合下列規(guī)定:
1、調(diào)車場頂車必須采用一擋,如頂不動可換二擋,但必須保證緩慢行駛。
2、較長的直線軌道,最高速度不得超過3米/秒。
3、接近風門、彎道得不得超過1.5米/秒。
4、看不清道路或照明不良,車速不得超過人行速度。
二、電機車有下列缺陷之一時,禁止行駛:
1、制動不靈未調(diào)整好的。
2、碰頭和連接裝置損壞。
3、信號鈴失靈或照明燈損壞的。
4、電氣設備故障或電車弓子不好使的。
5、彈簧松馳或損壞,車輪輪緣磨損達8毫米以上的。
三、電車行駛時,要隨時注意道路前方是否有障礙物或其他危險情況,必須保證列車在完全控制下運行,并保證在20米制動距離內(nèi)可剎住車。
四、列車過彎道、風門遇有行人時,必須不斷發(fā)出信號打鈴,并適當用手閘控制減速。
五、兩列車同向行駛時,車距不得少于50米,停車距離不得少于5米。
六、電機車行駛時,電機車工必須坐在駕駛室內(nèi),不準將身體任何部位抻出車外,也不準在地上邊開車邊跟著電機車行走。
七、列車啟動要先發(fā)出信號,松開手閘,控制器手柄打在零位,接通電源,然后一檔一檔的緩慢調(diào)整控制器,使電機車慢慢啟動。
八、列車制動,要先切斷電源,平穩(wěn)剎車,一般情況下不準使用反電流剎車,但機械制動、電阻制動突然失靈且情況危急時,可以使用反電流剎車。
九、掛車和倒車要注意下列事項:
1、列車行駛中不準摘鉤,列車停穩(wěn)后,方可進行摘鉤,操作時應身體前傾,用肩部頂住礦車,防止因礦車自溜而發(fā)生擠手事故。
2、禁止列車行進中突然開倒車,必須等列車停穩(wěn)方可開倒車。
3、列車掛鉤后開始行駛,要慢慢開動,確認所有車皮都掛好后,方可逐漸加速。
十、列車接近放礦和卸貨地點時要慢行,其速度不得超過人行速度。
十一、修理電機車時,必須拉下電車弓子并綁融會貫通在電機車上。
十二、工作結(jié)束,要把電機車停在錯車道或調(diào)車場支線上,不要停在主干線上,以免妨礙交通。下班前要把電車弓子拉下綁在電機車上,關(guān)閉電閘、剎緊手閘,摘下控制器手柄方可離去。
十三、除調(diào)車需要,電機車正常行駛時,只準拉重車,不準頂重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