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牽引車工必須由參加過特種作業(yè)培訓的人員擔任。
2、開車前必須檢查確認各部件連接裝置,及輪軸是否完好,油量水量是否充足,不準帶故障駕駛。
3、開車時操作要規(guī)范,加速時逐級平穩(wěn)進行,非緊急情況禁止使用反向剎車。
4、下列情況必須發(fā)出信號,放慢車速。如:啟動、停車、會車、經(jīng)過岔道、礦井口、巷道拐彎和遇人時,裝卸礦石。
5、牽引車軌道有故障時和行車時視物不清時,禁止行車。
6、嚴禁將牽引車交給非崗位人員駕駛,嚴禁在牽引車未停時上下,違反罰款50元。
7、牽扯引車在運行時要保證車速,在同一軌道上行駛必須保持不少100米的車距。
8、如牽引車制動失效時,須用硬連接牽引裝置。
9、如未采取連接措施時,禁止頂車運行,禁止搭爬鉆跨車輛。
10、酒后不準駕駛機車,在患防礙安全的疾病和過度疲勞時,嚴禁駕駛機車,不準穿拖鞋駕駛機車。
11、處理機車掉軌故障時必須有人指揮,分工要明確,方法要妥當,確保人員安全。
12、使用岔道時要及時復位,并認真確認。
13、牽引車在裝礦、卸礦或在斜道和溜井處停車要有阻車措施。
14、禁止碴工搭爬礦車不得擅離崗位。
15、每班交接班機車必須保持良好的工作性能,如脫軌要及時處理好。
16、不準在駕駛機車時吸煙、飲食、閑談或有其它防礙安全行車的行為。
17、電機機司機不得擅離工作崗位;司機離開機車時,必須切斷電機電源,拉下控制器把手,取下車鑰匙,扳緊車閘將機車剎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