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澆注前,應檢查澆注場地是否平整、堅實、干燥、道路通暢;檢查鋼包、滑板機構(gòu)、鋼包內(nèi)部是否完好。
2、修理新包、裝配塞桿、校直塞桿和出完鋼水打座盆磚時,遵守《修包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澆注鋼錠時,遵守《鑄錠工安全操作規(guī)定》。
3、使用天車吊物時遵守《起重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滿載的鋼水包吊運時,必須前后各設(shè)一人監(jiān)護,并由一人指揮,禁止他人接近或在附近停留、通過,所用吊具,按負荷使用,使用前須仔細檢查。
4、鋼錠應在澆注坑內(nèi)進行澆注。
5、鋼水包在使用前必須把鋼包壁烤紅。
6、使用的各類工具,必須干燥,未經(jīng)烤干的鋼包、中注管不準使用,澆注前把鋼包上的殘渣打凈。
7、用來燒割鋼包水口用的鋼管,長度不得小于2.5米。使用的膠皮管、鋼管不準漏氣,必須聯(lián)接可靠。
8、鋼水化開后,任何人不準在鋼槽下操作,防止鋼水沖開出鋼口造成燙傷。
9、出鋼后,如遇鋼包上部往外流渣時,不得進行澆注,待處理穩(wěn)妥,停止外流時再澆鋼。
10、澆鋼時,鋼包須對準澆口或中注管口,聽從專人指揮;如遇跑火,采用造型面砂、干砂等措施堵塞,禁止用稀泥和水份大的砂子堵塞。
11、澆注過程中,遇滑板關(guān)不住或關(guān)不嚴,鋼水飛濺時,必須由一人正確指揮天車處理,其余人員迅速避開危險區(qū)。
12、爐下正在放渣或渣罐盛滿熔渣時,禁止任何人在渣罐旁站立或行走。
13、渣罐要保持干燥,渣罐內(nèi)的渣子達到五分之四時應更換空渣罐;吊運渣罐時必須用專用吊具。
14、使用電動平車時,須遵守《電動平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