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鎂合金進行車、銑、刨、鉆等切削加工時,必須正確選擇刀具的幾何角度和切削用量,避免產(chǎn)生很大的摩擦和切削力,防止溫度顯著升高而引起的燃燒。
2.所使用刀具應符合下列要求:
(1)應有足夠斷屑空間,采用齒數(shù)少、排屑槽寬、螺旋角大的刀具;
(2)應采用鋒利和前后角較大的刀具。
3.盡量采用大的吃刀量和光刀量,一般不宜選用小于0.05毫米的進給量。
4.鉆孔時應經(jīng)常把切屑排出,防止切屑打卷和堵塞鉆頭排屑槽以及與零件產(chǎn)生的摩擦。
5.切削時應盡量不采用冷卻液,如必須冷卻時,應用礦物油冷卻。冷卻油不應有酸水,不得使用油水混合冷卻液(如乳化液)。
6.在切削過程中當走刀停止時,注意必須立即將刀具退出,防止刀具與工件摩擦使溫度升高,產(chǎn)生燃燒。
7.不準在機床上下或工作地點附近堆積鎂合金切屑。切屑應收集并放入專用鐵箱內(nèi)。干、濕切屑必須分開存放。箱內(nèi)切屑必須當日清除運出車間。
8.鎂合金加工地點不得存放易燃物品和堆積大批鎂合金零件。
9.工作地點應備有防火用干砂和干鑄鐵粉。注意砂中或鑄鐵粉內(nèi)不得有鎂合金切屑。
10.萬一發(fā)生燃燒應立即切斷電源,用干砂或干鑄鐵粉撲滅,并盡可能把切屑及時取出,禁止用水和泡沫滅火機滅火。
11.鎂合金加工機床應與加工黑色金屬的機床隔離開來。墻壁上粘積的鎂屑要經(jīng)常清除,以防燃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