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本規(guī)程用于指導操作者正確操作和使用設備。
2 適用范圍
本規(guī)程適用于指導低溫回火爐的操作與安全操作。
3 管理內(nèi)容
3.1 操作規(guī)程
3.1.1 電爐作回火用時,加熱槽內(nèi)加入N15或N32機械油,如作去油、防銹用時,分別加入其它水溶液(溶液的化學成分按工藝規(guī)程說明)。
3.1.2 開動電爐時,首先將閘刀開關合上,定好所需溫度,然后將控制柜上的開關轉至自動位置,并將儀表開關打開。
3.1.3 油槽采用自動控制,油溫不超過190℃,去油和防銹采用手動控制,到溫后要將加熱開關斷開。
3.1.4 液面高度不能太高或太低,液面大約距溢流口40-60mm的距離,防止液體溢出或加熱管暴露于液面上而使電熱管熔斷。
3.1.5 工件吊入加熱時,動作不許過快,以免損壞加熱管或使液體沖出槽外。
3.1.6 采用角尺式鉑電阻進行測溫。
3.1.7 爐子不操作時,應將爐蓋關密。
3.1.8 爐內(nèi)液體開始冒煙時,應開動兩個排氣風機,風溝的積水要及時抽出。
3.1.9 每天接班后,應將去油槽表面油去掉,以保證清洗質量。
3.2 安全操作規(guī)程
3.2.1 油槽采用自動控制,油溫不超過190℃,去油和防銹采用手動控制,到溫后要將加熱開關斷開。
3.2.2 加熱管接頭不許與爐殼相碰。
3.2.3 電爐接地應良好。
3.2.4 升溫前一定要將儀表打開,并隨時注意儀度表是否失控,以免油溫太高引起火災。
3.2.5 注意將油爐的加熱開關放在自動位置上,以防火災。
3.2.6 工作結束后,應將總開關及控制開關斷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