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認真執(zhí)行《一般安全守則》。
第二條? 維修前,要對工屬具進行檢查,確保工屬具使用過程中的安全性。
第三條? 維修裝卸機械,必須保證兩人以上,并掛好安全警示牌。
第四條? 焊接時,要做好通風,防止發(fā)生中毒、窒息事故。嚴格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落實防火措施。
第五條? 在煤塵濃度超標時不準動火。
第六條? 吊車、叉車配合修理時,要專人指揮,并做好監(jiān)護,站在安全位置。
第七條? 嚴禁在設備運轉時維修,不準替代電工接保險絲。雨、雪、霧天作業(yè)時,接觸電門開關要有安全保護措施。
第八條? 設備修好試車前,先清理設備上的工具和物品,維修人員要站到安全位置,然后由司機試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