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啟動前檢查
第一條 檢查作業(yè)面是否平整,有無障礙物。
第二條 檢查行走結構件有無開焊、斷裂、變形、松動及損壞。
第三條 檢查履帶板銷軸有無竄動、斷裂、變形現象。
第四條 檢查電纜是否排列整齊,有無破損。
第五條 檢查各潤滑部位的潤滑狀況是否良好。
第六條 檢查液壓系統(tǒng)是否漏油。
第七條 檢查濕式除塵系統(tǒng)有無漏氣、漏水現象,并查明原因。
第八條 檢查孔口罩是否破裂、被巖碴壓住、凍結在地上,鋼絲繩是否松馳脫槽。
第九條 檢查鉆桿是否磨損,連接處是否松動。
第十條 檢查牙輪鉆頭的牙輪轉動是否靈活,噴嘴是否暢通,輪齒是否磨損過限。
第十一條 檢查貯氣罐是否有積水。
第十二條 檢查鉆架有無開焊、斷裂、變形及損壞,各部銷軸及連接情況。
第十三條 檢查各部油位及水箱水位是否正常。
第十四條 清理空氣濾清器集塵盤,空壓機油箱放水,自動潤滑集水杯放水。
第十五條 檢查回轉小車、回轉電機電纜和主風管是否正常。
第十六條 檢查工作傳動鏈條松緊度是否適中,有無損壞。
第十七條 檢查氣路上的油霧器和氣水分離器,冬季時要檢查酒精霧化器。
第十八條 檢查各指示燈及指示器是否正常,檢查各操作手柄是否在“零位”、“斷開”或制動狀態(tài)。
第十九條 檢查主空壓機各部是否正常完好。
第二十條 檢查電源相序是否正常。
第二十一條 檢查滅火器是否齊全有效。
第二十二條 檢查各部照明是否齊全有效。
2 啟動
第二十三條 合上高壓柜隔離開關,接通油開關。
第二十四條 鳴笛三聲,合上各控制柜中自動開關,檢查相序是否正確。
第二十五條 接通提升、行走自動開關。
第二十六條 打開低壓控制柜;合上油泵自動開關;合上交流控制自動開關,合上空壓機冷卻風扇自動開關;關上低壓控制柜門。
第二十七條 起動輔助空壓機,起動主空壓機。
3 運行
第二十八條 調平鉆機,先放兩個后千斤頂,再放兩個前千斤頂,觀察水平儀,將鉆機調平。
第二十九條 開孔時,轉速和推進速度都不宜過大,以消除振動,防止孔口塌落
第三十條 向后拉動離合器手柄,主提升離合器合上,操作主提升抱閘控制手柄,緩慢落下鉆頭,直到接觸地面,然后把主提升抱閘控制手柄向前推到完全松開位置,打開供風閥。
第三十一條 向前推動張緊鏈條手柄于“張緊”位置,直到鏈條完全張緊,然后松開手柄。
第三十二條 把深度顯示器置零。
第三十三條 放下撲塵圍裙。
第三十四條 把回轉開關打到“正轉”,操作回轉控制器手輪,選擇所需要的轉速,如果所需轉速大于基本轉速75rpm時,應把回轉弱磁開關打到“高轉速,小扭矩”的位置。
第三十五條 向前推動主風控制手柄,主空壓機往鉆頭送風,操作水量調節(jié)閥門,觀察水流量計,選擇所需要的水量。
第三十六條 合上加壓離合器,向前推動加壓油馬達控制手柄,到“加壓”位置,操作加壓調節(jié)閥,并觀察油壓表,選擇合適的軸壓。
第三十七條 在鉆機作業(yè)中,必須監(jiān)視如下幾項:
1、回轉速度—看回轉速度表,開孔時30~50rpm;開孔后,在極硬礦巖中40~60rpm,在硬巖中50~70rpm,在中硬和軟巖中70~90rpm;
2、回轉電流—看回轉電流表;
3、鉆頭軸壓—看液壓系統(tǒng)軸壓表;
4、主風壓力—看主風壓力表;
5、注水量—看水流量表,注水量適當的標志是排渣順暢,孔口不冒白煙,巖塵、碴不結塊,糊泥,呈松散狀;
6、觀察深度指示器,保證鉆孔深度。
第三十八條 鉆完一個炮孔后,應繼續(xù)向孔底供風,待孔底的巖渣排凈后,方可提升鉆桿。
第三十九條 鉆機行走時,必須鳴笛示意,不準急轉彎。
第四十條 鉆機行走時,鉆具必須離開鉆孔一定的高度,收回千斤頂。
第四十一條 行走時地面必須有人指揮,對準孔位后,誤差不得超過200mm。
4 停機
第四十二條 停機時,提起鉆具,收起千斤頂,走到安全位置。
第四十三條 按順序按下主空壓機、油泵、輔助空壓機停止按鈕停機。
第四十四條 停機后,司機必須對鉆機各部做全面檢查,拉下高壓隔離開關,半小時后方準離開。
第四十五條 設備無人必須停電,加鎖。
第四十六條 鉆機停放時,要確保安全。在坡道停放時,必須打埯。
第四十七條 停機后,清理衛(wèi)生,檢查各部位有無異常,填寫運行記錄。
5 安全注意事項
第四十八條 鉆機作業(yè)地點必須安全可靠,距坡底線不得小于15m,距坡頂線不得小于3m(遇有傘檐或危石、松散物應適當加大)。邊行孔應垂直作業(yè)或調角穩(wěn)車(最小夾角不得小于45°)。
第四十九條 在采空區(qū)上作業(yè)時,采空區(qū)頂板距地表小于8m時,要按照有關部門制定的安全技術措施進行作業(yè)。若采空區(qū)空間高度大于表層厚度時禁止作業(yè)。
第五十條 鉆機作業(yè)時,無關人員不準在鉆機20m內停留。
第五十一條 在鉆孔作業(yè)及進行輔助性工作時,必須做好呼喚應答。
第五十二條 鉆機工作時,司機不得離開司機室。為避免粉塵吸入體內,鉆孔時人員不宜在鉆孔附近站立或逗留,并應啟動濕式除塵裝置滅塵。
第五十三條 鉆機行走時,履帶上不得存放任何物品,履帶前后不得站人或作業(yè),長距離行走(升降段)時,要將鉆架平放,放架前要卸一節(jié)鉆桿,放到儲桿器內。
第五十四條 鉆機上下坡時,司機室必須在下。
第五十五條 鉆機行走時,履帶邊緣距坡頂線不小于3m,段高在10m以上時不小于4m,易滑坡和表土段處,要適當加大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五十六條 鉆機在過高壓架空線時,距35kV高壓線水平距離不得小于5m,垂直距離不得小于3m,距6kV高壓線水平距離不得小于2m,垂直距離不得小于1m,架空線下方嚴禁作業(yè)。
第五十七條 操作人員離開鉆機時,必須拉下高壓隔離開關。
第五十八條 千斤頂的底盤不應落在凹凸不平的地方,必要時可用碎石或其它承重物墊平。
第五十九條 鉆機調平后,千斤頂不宜頂得太高,使履帶離開地面即可。
第六十條 鉆孔作業(yè)時,嚴禁任何人在平臺上和孔口停留。
第六十一條 千斤頂落地或鉆桿在孔內時嚴禁行走。
第六十二條 接卸桿未完成時,液壓卡頭不準縮回。
第六十三條 接卸鉆桿時,小車回轉與提升或自重下放相互配合,以免損壞螺紋。
第六十四條 鉆具在孔內,嚴禁小車反轉。
第六十五條 鉆具振動劇烈時,應降低回轉速度或暫停加壓。
第六十六條 起落鉆架,回轉小車應放在鉆架底部。
第六十七條 移動電纜時,避開鉆好的炮孔和棱角鋒利的巖石。
第六十八條 鉆架升降時應注意:
1、升降鉆架前,首先檢查鉆架鎖銷是否在正確位置;
2、利用千斤頂調平鉆機;
3、鉆架上不得有工具、備件等物品,也不準有人;
4、接鉆桿時,不準升降鉆架(特殊情況除外,如維修處理故障);
5、舉升鉆架時,將手柄扳到舉升位置1~2s,以便使油缸上腔充滿油,然后再舉升鉆架,當鉆架垂直后,鎖上鎖銷;
6、下降鉆架時,將手柄扳到下降位置1~2s,以便使油缸下腔充滿油,然后再下降鉆架,鉆架必須平放在鉆架支承座上;
7、升降鉆架時,應緩慢進行,注意觀察鉆架升降液壓油缸工作情況,有異常立即停止升降。
第六十九條 爆破時要聽從爆破人員指揮,把鉆機開到安全地點避炮。
第七十條 不準在裝有炸藥的炮孔或瞎炮孔上補鉆,必須補孔時,其新孔位必須距瞎炮孔或已裝藥的孔位不小于10倍炮孔直徑處,另打平行孔。
第七十一條 在大暴雨或雷電天氣,不準在高壓線附近作業(yè)。五級以上大風及雨霧天氣禁止上鉆架作業(yè)。
第七十二條 上鉆架時必須系好安全帶并停機后方可進行,下方不準有人,以防落物傷人。
第七十三條 在穿孔工作及更換鉆頭時,平臺不準站人。
第七十四條 配備的滅火器應定期檢查、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