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注意事項
第58條 采煤機在運往井下綜采工作面安裝或從綜采工作面拆除運出時都要進行解體,把采煤機拆卸成若干部分進行運送。
第59條 根據(jù)運輸巷道的斷面尺寸、提升能力等決定拆卸件數(shù)的多少。
第60條 用機車運輸是要注意部件不能在途中散開,用鋼絲繩或其他材料捆扎時不能使部件受損或變形,對其他裸露部件應加防護罩。
第61條 液壓管在運輸或存放時應有防塵裝置。
第62條 電氣設備必須密封蓋好。
第63條 小零件必須裝箱后運送。
第64條 采煤機電機、減速機,移變,組合開關等重要設備,在運輸途中應派專人跟車。
第65條 井下安裝、拆除采煤機,都要在專用的拆裝硐室內(nèi)或?qū)TO的拆裝點進行。
第66條 安裝、拆除采煤機,應先檢查拆裝地點的支護狀況,起吊梁及吊裝機具。
二、采煤機井下組裝的一般程序
第67條 把底托架安裝到工作面運輸機上。
第68條 從里向外以次吊掛,對機體內(nèi)的截割部、牽引箱、電動機、外面的截割部,上好定位塊,緊固和對接地盤螺絲。
第69條 安裝左右滾筒。
第70條 連接各部分之間的管線,安裝供水管、電纜、電纜卡、護板裝置等附屬裝置。
第71條 配齊滾筒截齒和噴嘴。
第72條 向各部注以合格的油脂,油量達到要求位置。
第73條 檢查設備安裝質(zhì)量,接能電源和水源,安裝調(diào)高千斤頂。
的74條 試開動采煤機。
三、采煤機拆除程序
第75條 先拆除左右滾筒和調(diào)高千斤頂連接銷,將調(diào)高千金頂完全縮回。
第76條 停電停水,拆除穿過或跨越各部分連接面間的管罩、管子、電纜及落煤護板等裝置。
第77條 從外向里依次拆除外面的截割部(搖臂)、牽引箱、電控箱、電動機、里面的截割部。
第78條 拆除采煤機底托架。
第79條 撤除工作面采煤機電源、供水管和電纜卡。
四、安全注意事項
第80條 采煤機拆除安裝中的起吊、裝封車和運輸?shù)?,要按照本?guī)程的有關部分執(zhí)行。
第81條 在拆除中對于各部接合面要求采取保護措施,嚴禁碰、砸、撞傷。
第82條 在拆、裝滾筒過程中,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防止?jié)L筒翻滾傷人。
第83條 在坡度較大時,必須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