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數(shù)字式超聲波探傷儀是精密儀器,沒有經(jīng)過培訓的人員不得操作。
2. 使用外接電源時,為防止反向感應電流沖擊應該先將交流適配器先接通220V電源,等交流適配器的指示燈亮后再把交流適配器的DC12V插頭插到超聲波探傷儀的插孔,等儀器的電源指示燈閃亮,才可開啟儀器電源開關(guān)。
3. 當超聲波探傷儀關(guān)機后需要停止外接交流適配器工作,為防止反向感應電流沖 擊,必須先切斷交流適配器與超聲波探傷儀的連接,然后再撥掉交流適配器的220V交流插頭。
4. 對超聲波探傷儀內(nèi)置電池進行充電時,超聲波探傷儀與交流適配器的連接、斷開及交流適配器與220V電源的連接、斷開程序按第2、第3條規(guī)定執(zhí)行。
5. 為延長電池壽命,給超聲波探傷儀內(nèi)置電池充電,應在內(nèi)置電池電量用盡后再給電池充電,一次充電全程應不少于16小時。
6. 交流適配器插上電源后,不應以身體其他部位接觸外接交流適配器DC12V的插頭,以免短路引起損傷。
7. 儀器長期不使用,應每兩個月充電、開機一次。
8. 儀器在連接I/O接口(報警或同步控制系統(tǒng)接口)和RS-232接口(打印機、計算機接口)時必須關(guān)斷儀器電源。
9. 關(guān)閉儀器后再次開機要在放開ON/OFF按鍵以后間隔30秒。
10. 儀器使用后要將儀器、探頭、探頭線、交流適配器上的油污、水漬擦拭干凈,放到儀器箱內(nèi),存放到干燥的工具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