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操作者必須嚴格遵守維護和使用設備的四項要求、五項紀律,嚴禁超負荷使用設備。
二、開車前,必須按照巡回檢查點仔細進行檢查,并按照潤滑圖進行潤滑。
三、停車八小時以上再開動設備時,應先低速轉動三至五分鐘,確認滑潤系統(tǒng)暢通,各部位運轉正常后,再開始工作。
四、使用中嚴禁開車變速,校正裝卸工作時,必須關閉主電機。
五、裝卡工作時,必須牢固可靠,卡盤扳手必須隨時拿掉,加工偏重工件時,必須加以平衡。裝卸卡盤和較重工件時,導軌面必須墊好木板。
六、頂尖頂持工件時,尾座套筒伸出量不得大于套筒直徑的兩倍。
七、床身上禁止放置工、卡、量具及工件等。
八、加工材料改變時,必須清掃設備。
九、運轉時,經(jīng)常注意機床潤滑情況及聲音,嚴禁將開動著的機床委托他人照看,不準拆卸安全防護裝置。
十、非電工不準打開電器箱門,使用機床者必須仔細清掃,每周至少清洗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