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車間日常照明燈一般采用線吊式、管吊式。采用線吊式的每一盞燈應有一只掛線盒(多管日光燈和特殊燈具除外),吊燈線絕緣必須良好,不得有接頭,在掛線盒內和燈頭內應打結,以免接線點承受燈具質量。質量大于1kg的燈具應采用鐵鏈,軟線應編叉在鐵鏈內,導線不應受力;當燈具質量超過3kg時,必須固定在預埋的吊鉤或螺絲上。采用吊管式時,螺紋連接要求牢固可靠,至少旋入5~7牙,吊管應用直徑大于10mm的薄壁管或鋼管制成,燈架和吊管內的導線不得有接頭。
(2)變、配電所內的高、低壓配電盤及母線正上方不得安裝燈具。
(3)安裝在戶外的照明燈具,其高度低于3m者,應予光源保護,裝于戶外墻屋上時可減至2.5m,潮濕危險場所不低于2.5m,一般生產車間、辦公室、商店、住房居民用電的燈頭應不低于2m(4)電燈燈頭過低又無安全措施的車間照明、行燈和機床的局部照明,應采用36V以下電壓的電燈,它還可以用于鍋爐、金屬容器、構架等內部的行燈及危險場所中,不便于工作的狹窄地點(受限空間)潮濕的場所(如井下作業(yè))
(5)行燈變壓器應采用雙繞組隔離變壓器,外殼、鐵芯和低壓繞組應可靠接地,不允許用自耦變壓器或在附加電阻上抽取電壓作為行燈電源。在行燈變壓器一、二次回路中應裝設熔斷器保護,熔絲的額定電流應不大于變壓器的額定電流。
(6)采用螺口燈頭時,相線必須接在燈頭的中心彈簧上,零線接在燈頭螺紋上,燈泡擰好后,金屬部分不應外露。
(7)拉線開關的離地距離不應低于1.8m,一般為2.2~2.8m,距門框150~200mm。墻邊扳把開關離地不低于1.3m,距門框150~200mmo
(8)直流或交流不同電壓的插座安裝在同一場所時,應有明顯標志以示區(qū)別,其選用的插頭和插座不可互換插入。
(9)生產車間的單相電源應采用三眼插座,三相電源用四眼插座。
(10)插座容量應滿足用電負荷要求,不允許過載。當分路總熔絲額定電流小于5A時,插座的相線上可不裝熔斷器,否則應在相線上串接熔斷器保護。
(11)明裝插座離地高度一般不低于1.3m;暗裝插座離地不應低于0.15m;居民住宅、幼兒園、托兒所和兒童活動場所不得低于1.8m;明、暗插座在車間、實驗室等場所離地面高度不低于0.3m,特殊場所暗裝插座不低于0.15m。
(12)暗裝的開關及插座應裝牢在開關盒內,金屬殼的開關盒應接地,開關盒、出線盒應有完整的蓋板。
(13)相鄰的開關及插座應采用同一種形式,開關扳的通斷位置應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