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嚴格執(zhí)行國家和廈門勞動部門制定的有關《電工操作和安全技術》規(guī)定。
2、高空、潮濕、夾層(天花上區(qū)域)帶電操作,不得少于兩名電工作業(yè)。
3、維修、保養(yǎng)作業(yè),應注意協(xié)調和配合。操作者在停機、開機、送電前必須先揚聲,對方明確答復后方可操作。
4、維修、加改工程作業(yè),操作者必須穿帶好勞動保護用品,工作完畢,認真清點工具,發(fā)現遺漏應立即跟查。
5、使用漆掃作清塵前,必須先將金屬部分采用膠布包裹好。
6、工作時必須使用塑料絕緣外殼電筒。
7、工作過程,保持與關部門或系統(tǒng)人員溝通,做好安全措施,安全操作。
8、線路檢修必須做好停電、驗電、懸掛標示牌或安全護欄、掛接地線等安全措施。
9、檢修過程中的設備必須懸掛“設備檢修中”標示牌,并確切做好停電工作。
10、工作結束,必須將電房門、電柜、電箱門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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