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機械要求送電時,應檢查電氣回路無人工作,或工作全部結束,電氣工作結束送電時,應通知相關機械值班員,在得到他們的同意后方可送電。
2、送電時應核對電動機與電源設備的名稱及編號對應,保護定值符合規(guī)定,開關編號與間隔相對應,開關在斷開位置。
3、電動機的保護投入正確,儀表齊全。
4、送電后應檢查一、二次回路各部分接觸良好,無異常信號及掉牌。
5、機械值班員在未得到電氣運行人員關于設備已送電的通知前,禁止操作電動機的啟動設備。
6、電氣運行人員送電后,禁止自行啟動電動機運行。
7、電動機送電前按要求進行測定電機絕緣電阻合格,如果不合格,應通知檢修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