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班時應檢查校驗臺、動力源的情況,安全防護裝置應完好,然后才允許操作。
2.在使用振動臺、烘箱、低溫箱或其它設備作產(chǎn)品有關性能試驗時,應遵守該設備的操作規(guī)程,試驗時應注意力集中,不得擅自離開,應隨時觀察產(chǎn)品試驗情況,作好記錄。
3.使用油料或其它溶劑進行清洗時,要打開通風設備,注意周圍火源,操作人員不得離開。用完后應將剩余溶劑封裝好,按易燃易爆品存放制度保管存放。
4.不許用電爐和烘箱等對油料等易燃品進行加溫。電熱設備應確定專人看管。
5.檢查儀表耐壓性或真空度等性能所使用的設備,要注意觀察,防止汞被抽出。耐壓試驗場地需有防護隔板,以防試驗時發(fā)生意外。
6.儀表所需電源超過安全電壓時,須有嚴格的絕緣措施。嚴禁用導線不加插頭直接插入插座。
7.驗收時應按接線表仔細查對原理圖或其它資料,查明各處無誤后方允許開始試驗。
——摘自《機械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