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揮人員發(fā)出“預備”“工作結束”信號時,要目視司。
二、指揮人員可使用對講機、旗語、手勢進行指揮。
三、指揮人員發(fā)出的指揮信號必須清晰、準確。
四、指揮人員在指揮時,一般左手持紅旗指揮臂桿,右手持綠旗指揮吊鉤。
五、指揮人員應站在使司機能看清指揮信號的安全位置上,當跟隨負載運行指揮時,應隨時指揮負載避開人員和障礙物。
六、指揮人員不能同時看清負載和司機時,必須增設中間指揮人員以便逐級傳遞信號,當發(fā)出錯傳信號時,應立即發(fā)出停止信號。
七、負載降落前,指揮人員必須確認降落區(qū)域安全時,方可發(fā)出降落信號。
八、在開始起吊負載時,應先用“微動”信號指揮,待負載離開地面100-200穩(wěn)妥后,再用正常速度指揮。必要時,在負載降落前,也應使用“微動”信號指揮。
九、指揮人員應配戴鮮明的標志,如標有“指揮”字樣的臂章、特殊顏色的安全帽、工作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