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開采工作面禁止形成傘檐,低根和空洞,作業(yè)面上有浮石或啞炮時,必須處理后才能工作,如有臺階平盤工作面應保持平整,禁止任何人在邊幫和臺階底部休息和停留。
二、在坡度大于45°的坡面上鑿巖、打眼、爆破、清理浮石的作業(yè)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帶或安全繩,并將其栓在牢固地點。
三、在開采爆破時要規(guī)劃和設定好區(qū)域范圍,要放好警戒,設好標志,定好專人,防止人畜進入警戒區(qū)域,造成不應有的安全隱患。
四、在開采區(qū)范圍內架設的輸電線必須高于機械設備的最高部位,或深埋地下,高壓輸電線應高于機械設備最高部位2米以上,低壓線不低于0.5米以上。
五、采、裝、運機械設備運轉時,嚴禁任何人員上下和進行任何修理調整工作,無關人員不得進入設備操作范圍,非操作人員嚴禁操作機械,工作完畢時,必須把機械撤到安全地帶并切斷電源。
六、為保證邊幫的穩(wěn)定,上部臺階采完后,必須留有安全平臺和清掃平臺,用安全平臺作為通行道時,必須有預防落物傷人和作業(yè)人員墜落的保護措施。
七、砂石場應經常對采場進行全面檢查,當發(fā)現(xiàn)臺階坡面有裂隙可能塌落,或有大塊浮石,傘檐懸在上部時,必須迅速進行處理,處理時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受到威脅的人員和設備設施要撤至安全地帶。
八、砂石場應有專人負責邊幫管理工作,邊幫的松石或裂隙有引起塌落或片幫的危險時,必須及時處理。暴雨或春融季節(jié)尤其應加強對邊幫的檢查,有變形和滑動跡象的作業(yè)區(qū)必須設立專門觀測占,定期觀察記錄變化。
九、對于最終邊幫的爆破,必須采用有減震措施的控制爆破,以維護邊幫巖體的完整性,保持邊幫的穩(wěn)固性,在距最終邊幫20米以內,禁止進行硐室爆破。
十、禁止在臺階工作平面邊緣堆放礦巖或物件,禁止?jié)摽足@、挖掘機、氣泵等重型機械設備在距平面邊緣小于2米的地段內行駛和停留作業(yè)。
十一、采剝工作臺階高度和臺階坡面角度時,必須根據(jù)巖石性質、開采方法、采掘設備及安全條件確定,臺階的高度或坡面角度應在安全允許范圍內實施。
十二、火工用品和爆炸物品一定要定點存放,分類存放,專人保管,編號注冊,存放地點必須陰涼干燥、通風透氣,防止潮濕。
十三、在爆破使用時必須按規(guī)定計劃辦理領用手續(xù),數(shù)字明確,審批合理再行發(fā)放,并且要持證人員專人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