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掛籃拼裝后,按設計要求應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并做加載試驗后,方可投入使用。
2 掛籃使用的機具及構件(如千斤頂、滑車、手拉葫蘆、鋼絲繩等),須進行嚴格檢查,并應滿足相關安全系數(sh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嚴禁使用。
3 澆筑施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定安全技術措施,檢查安全防護用品是否齊備,做好安全防護措施。檢查預埋件、預留孔、鋼吊帶、吊桿的位置及堅固程度,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4 掛籃使用時,應經(jīng)常檢查后錨固筋、千斤頂、手拉葫蘆、張拉平臺及保險繩等是否安全可靠。底模標高調整時,應設專人統(tǒng)一指揮,各控制點派人負責監(jiān)控。
5 澆筑施工時,掛籃桁架后端,應錨固在已完成的梁段上,并使其配重與澆筑砼的重量保持平衡狀態(tài)。掛籃桁架行走和澆筑砼時,其穩(wěn)定系數(shù)不得少于1.5倍。
6 掛籃前移前,必須詳細檢查掛籃位置、后端壓重及吊桿安裝情況是否符合要求。應先將上橫梁兩個吊帶與底模下橫梁連接好,確認安全后,方可前移。
7 掛籃行走時,要左右同步前移、緩慢進行,速度應控制在10-20公分/分鐘以內,以不產生跳動或劇烈震動為宜;在縱梁劃出標尺刻度,以便控制行程速度。掛籃后部,各設一組溜繩,滑道要鋪設平整、順直,不得偏移。
8 掛籃前移軌道時,壓軌道的扁擔梁及菱形架后錨處反扣軌道的扁擔梁均應放松約2cm,但不得解除,以作為菱形架的保護及反扣輪組的保護;保證反扣輪兩邊壓住軌道的扁擔梁間距小于4cm,且在該扁擔梁外側1cm范圍內宜再加一條扁擔梁壓住軌道作保護,以避免發(fā)生掛籃傾覆事故。
9 下放底籃時,操作千斤頂應同步平衡下放;操作千斤頂正下方不準有人停留,防止手柄掉落傷害;吊桿需劃標記。
10 掛籃移動到位后,解除外滑梁吊框時,不得一次同時解除單側的兩條外滑梁上的兩個吊框前移,要求在一個吊框到位頂升后,才能前移另一個吊框,使其與另一條滑梁互為保險。
11 掛籃使用期間,經(jīng)常檢查精軋鋼、吊桿、吊帶、是否有損傷、彎曲變形情況,螺紋是否碰傷、磨壞等,以及檢查掛籃構件如滑梁吊框、墊梁、扁擔梁等的焊縫情況,是否變形、異常。
12 澆筑合攏時,在懸臂端預加壓重,隨澆筑進程,加載逐步撤出時,應自上而下進行。撤出壓重時,應注意安全,防止砸傷。
13 遇大霧、六級以上大風及惡劣天氣時,應停止掛籃下放、前移操作;夜間及視覺光線不足不得移動掛籃。
14 臨邊、懸空作業(yè)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系好安全帶,遵守高空作業(yè)操作規(guī)程,嚴守各自崗位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