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吊裝帶
1、吊裝帶使用前必須查看使用說明和注意事項,并遵守說明中的規(guī)定;吊裝帶到使用期限時,無論是否完整必須停用和妥善處理。
2、吊裝帶使用前必須確認是否完好,未經(jīng)確認不準使用。
3、使用吊裝帶不允許將軟環(huán)同任何可能對其造成損壞的裝置連接起來,軟環(huán)連接的吊掛裝置應是平滑、無任何尖銳的邊緣,其尺寸和形狀不應撕開吊裝帶縫合處。
4、使用吊裝帶吊裝時,不要扭、絞,不得讓吊索打結(jié),要避免震蕩負載,要避免撕開縫紉連合部位或超負荷工作。
5、使用吊裝帶不允許吊裝帶懸掛貨物時間過長,不準將吊裝帶壓在吊物下,當貨物停留在吊裝帶上時,不得將吊裝帶從承載狀態(tài)下抽出來。
???6、吊裝帶不準吊運有棱角(棱邊)、腐蝕性、溫度高及其它能夠造成磨損和其他影響的各類物品、設備設施。
7、不得使用達到報廢標準的吊裝帶。
(三)卸扣
1、使用卸扣要按標準查取卸扣號碼及許用負荷。
2、使用卸扣時必須注意其受力方向,要采取正確安裝方式使力的作用點在卸扣本身的彎曲部分和橫銷上;否則,作用力使卸扣本體的開口擴大,橫銷的螺紋可能會因此損壞。
3、安裝卸扣橫銷時,應在螺紋旋足后再向相反方向旋半圈,以防止螺紋旋得過堅而使橫銷無法退出。
4、 卸扣使用完畢后,不允許將拆除的卸扣從高空向下拋擲,以防卸扣變形及內(nèi)咔產(chǎn)生不易發(fā)覺的裂紋和損傷。
5、嚴禁用其它材料的螺栓取代卸扣配套螺栓。
6、當卸扣任何部位產(chǎn)生裂紋、塑性變形、螺紋脫扣,以及銷軸和扣體斷面磨損達原尺寸的3%~5%時,應報廢。
(四)手動葫蘆
1、使用前應仔細檢查吊鉤、鏈條、輪軸及制動器等是否良好,傳動部分是否靈活,并在傳動部分加油潤滑。
2、葫蘆吊鉤必須牢靠,起吊重量必須與葫蘆的起重量一致。
3、操作時,應先慢慢起升,待鏈條張緊后,檢查葫蘆的各部分有無變化,安裝是否妥當,確認后方可繼續(xù)工作。在傾斜或水平方向使用,拉鏈方向應與起重鏈條方向一致,防止卡鏈和掉鏈。
4、不得超載使用,拉鏈的人數(shù)根據(jù)葫蘆起重能力的大小來決定,如拉不動時,應檢查葫蘆是否損壞,嚴禁增加拉鏈人數(shù),重量較大時,應更換葫蘆;一般2T以下的手拉葫蘆一人拉手連、不得兩人拉;3-5T有兩人拉手拉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