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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設備隱患排查對錯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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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作業(yè)注意事項及從業(yè)人員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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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設備隱患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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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設備隱患排查對錯圖 未按規(guī)定進行檢驗。 按規(guī)定檢驗,有檢驗合格證。 依據: TSG Q0002 -2008 第111條 Q R 《起重機械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橋式起重機 第111條 在用起重機應當進行定期檢驗,定期檢驗周期為每 2 年 1 次,其中吊運熔融和熾熱金屬的起重機每年 1 次。 檢驗機構根據各類別起重機械的作業(yè)環(huán)境、工作級別以及事故隱患風險程度等因素,經市(地)級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或者省級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同意,可以縮短定期檢驗周期。 1.起重機通用部分及冶金企業(yè)常用橋式起重機(1) 備注:定期檢驗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一)運行情況、維護保養(yǎng)記錄審查; (二)作業(yè)環(huán)境和外觀檢查; (三)司機室檢查; (四)金屬結構檢驗; (五)軌道檢驗; (六)主要零部件檢驗; (七)電氣和控制系統(tǒng)檢驗;(八)安全保護、防護裝置檢驗;(九)性能試驗,包括空載試驗、額定載荷試驗等。 1.起重機通用部分及冶金企業(yè)常用橋式起重機(2) Q R 起重機的吊鉤無防止吊物意外脫鉤的保險裝置 起重機的吊鉤設有防止吊物意外脫鉤的保險裝置。 依據: GB6067.1 -2010 4.2.2.3 《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 第1部分:總則 》 4.2.2.3 當使用條件或操作方法會導致重物意外脫鉤時,應采用防脫繩帶閉鎖裝置的吊鉤;當吊鉤起升過程中有被其他物品鉤住的危險時,應采用安全吊鉤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 備注:1、不是強制性的,應該根據情況去設置。 起重機鍛造吊鉤的危險斷面磨損不超過原尺寸的5%。 依據: GB/T10051.3 -2010 3.2.3 起重機鍛造吊鉤的危險斷面磨損超過原尺寸的5%。 Q R 1.起重機通用部分及冶金企業(yè)常用橋式起重機(3) 《起重吊鉤 第3部分:鍛造吊鉤使用檢查 》 3.2.3: 吊鉤的磨損量不應超過基本尺寸的5%,否則吊鉤應報廢。 1.起重機通用部分及冶金企業(yè)常用橋式起重機(3) 備注:2、吊鉤的缺陷不能補焊 備注:4 1.起重機通用部分及冶金企業(yè)常用橋式起重機(4) 《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 第1部分:總則》 4.2.4.1 : 鋼絲繩在卷筒上應能按順序整齊排列。只纏繞一層鋼絲繩的卷筒,應作出繩槽。用于多層纏繞的卷筒,應采用適用的排繩裝置或便于鋼絲繩自動轉層纏繞的凸緣導板結構等措施。 起重機鋼絲繩在滾筒上未按繩槽均勻排布。 起重機鋼絲繩在滾筒上應按繩槽均勻排布。 依據:GB6067.1 -2010 4.2.4.1 Q R 備注:增大磨損,縮短壽命,如果點檢不到位有可能造成鋼絲繩使用中的斷裂,可能造成事故。 1.起重機通用部分及冶金企業(yè)常用橋式起重機(5) 《鋼絲繩夾》附錄A.1: 鋼絲繩夾應把夾座扣在鋼絲繩的工作段上,U型螺栓扣在鋼絲繩的尾段上。鋼絲繩卡不得在鋼絲繩上交替布置。 鋼絲繩夾不得在鋼絲繩上交替布置,U形螺栓應扣在鋼絲繩的尾段上。 依據: GB/T 5976 -2006 附錄A.1 Q R 鋼絲繩夾在鋼絲繩上交替布置,U形螺栓沒有扣在鋼絲繩的尾段上。 備注:1.鋼絲繩夾間的距離等于6-7倍鋼絲繩直徑。6.緊固繩夾時須考慮每個繩夾合理受力,離套環(huán)最遠處的繩夾不得首先單獨緊固7.離套環(huán)最近處的繩夾應盡可能地緊靠套環(huán). 繩夾間固定處的強度:鋼絲繩卡頭固定處的強度決定于繩夾在鋼絲繩上的正確布置,以及繩夾固定和夾緊的謹慎和熟練程度。不恰當的緊固螺母或鋼絲繩卡頭數量不足就可能使繩子端在承載時,一開始就產生滑動造成脫落。如果繩夾嚴格按推薦數量,正確布置和夾緊,而且所有的繩夾將夾座置于鋼絲繩的較長部分,而U形螺絲置于鋼絲較短部分或尾段,那么固定處的強度為鋼絲自身強度的80%。繩夾在實際使用中,受載一、二次以后就作檢查,離套環(huán)最遠處的繩夾不得首先單獨緊固。離套環(huán)最近處的夾繩(第一個繩頭)應盡可能靠近套環(huán),但仍需保證繩夾的正確擰緊,不得損壞鋼絲繩的外層鋼。 U形彎壓在短的一端更容易吃勁。 1.起重機通用部分及冶金企業(yè)常用橋式起重機(6) 《起重機 鋼絲繩保養(yǎng)、維護、安裝、檢驗和報廢》3.5:鋼絲繩的安全使用由以下情況來判定:鋼絲繩的內部和外部磨損及銹蝕;變形;繩端斷絲;繩股斷裂等。 鋼絲繩有腐蝕、變形等現象,或斷絲的性質和數量超過規(guī)定的標準。 鋼絲繩無腐蝕、變形等現象,或斷絲的性質和數量未超過規(guī)定的標準。 依據: GB∕T5972 -2009 3.5 Q R 備注:外部銹蝕或鋼材損失引起的鋼絲松弛,是鋼絲繩立即報廢的充分理由;內部腐蝕可以通過鋼絲繩直徑的變化去發(fā)現,通常會發(fā)生直徑減小,鋼絲繩股之間或者繩股內部出現斷絲。 變形:鋼絲繩失去它的正常形狀而產生可見的畸形稱為變形,這種變形會導致鋼絲繩內部應力分布不均勻。通常有波浪形(輕度的沒事)、燈籠型(籠狀變形)以及繩芯或繩股隆起或扭曲應立即報廢。 斷絲:一個捻距內斷絲數達到鋼絲繩總絲數的10%,應報廢。如:6*19絲鋼絲繩總數為114絲,當斷絲達到12絲應報廢。6*37絲為222絲,當斷絲達到22絲應報廢。 復合型的鋼絲繩,細絲一根算一根,粗絲一根算1.7根。 吊熔融液體的或危險品的報廢標準,應減半。 還有幾種情況應報廢:鋼絲繩直徑減少量達到7%;出現整股斷裂時; 鋼絲繩5-7倍的安全系數。 1.起重機通用部分及冶金企業(yè)常用橋式起重機(7) 《起重機 鋼絲繩保養(yǎng)、維護、安裝、檢驗和報廢 》3.3:鋼絲繩在安裝時應涂以潤滑油脂。鋼絲繩應在必要的部位做清洗工作,而對在有規(guī)則的時間間隔內重復使用的鋼絲繩,特別時繞過滑輪的長度范圍內的鋼絲繩在顯示干燥或銹蝕跡象之前,均應使其保持良好的潤滑狀態(tài) 起重機鋼絲繩未定期潤滑。 起重機鋼絲繩應保持良好的潤滑。 依據: GB∕T5972 -2009 3.3 Q R 備注:鋼絲繩的潤滑油脂應與鋼絲繩制造商使用的原始潤滑油脂一致,且具有滲透力強的特性。如果鋼絲繩潤滑在起重機手冊中不能確定,則應征詢鋼絲繩制造商的建議。 鋼絲繩較短的使用壽命源于缺乏維護,尤其是起重機在有腐蝕性的環(huán)境中使用,以及由于與操作關系的各種原因,例如在禁止使用鋼絲繩潤滑劑的特定場合下使用。針對這種情況,鋼絲繩檢驗的周期應相應縮短。 1.起重機通用部分及冶金企業(yè)常用橋式起重機(8) 《起重機 鋼絲繩保養(yǎng)、維護、安裝、檢驗和報廢》附錄A.2:鋼絲繩直徑小于等于18mm繩夾最少3組,大于18-26mm最少4組,大于26-36mm5組,大于36-44mm最少6組,大于44-60mm,最少7組。 鋼絲繩夾只有1個,數量不夠。 鋼絲繩直徑≤18mm時,鋼絲繩夾不少于3個。 依據: GB/T 5976 -2006 附錄A.2 Q R 備注:一是天車沒有按照要求在繩卡螺栓上安裝防止螺母松動的鎖緊螺母 二是繩卡不合標準,小了一個型號,所用型號的繩卡,無法將32.5mm的鋼絲繩壓緊到規(guī)定的要求。 三是日常維護檢查不到位。 1.起重機通用部分及冶金企業(yè)常用橋式起重機(9) 《 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 第1部分:總則 》 4.2.4.5:卷筒出現下述情況之一時,應報廢: 影響性能的表面缺陷;筒壁磨損達原壁厚的20%。 起重機鋼絲繩卷筒有裂紋。 起重機鋼絲繩卷筒無裂紋等影響性能的表面缺陷。 依據: GB6067.1 -2010 4.2.4.5 Q R 1.起重機通用部分及冶金企業(yè)常用橋式起重機(10) 《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 第1部分:總則4.2.3.2》鏈環(huán)的環(huán)間磨損達原直徑的10%應報廢。 環(huán)鏈的環(huán)間磨損達原直徑的10%未停止使用。 環(huán)鏈的環(huán)間磨損不超過原直徑的10%。 依據: GB6067.1 -2010 4.2.3.2 Q R 備注:a)裂紋 b)嚴重的銹蝕或沾有不能去除的附著物(比如粘鋼、鋼渣之類) d)吊鏈的極限工作載荷的標準和標簽脫落,且所需信息未在主環(huán)上或通過其他方式標示。 1.起重機通用部分及冶金企業(yè)常用橋式起重機(11) 《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 第1部分:總則》 4.2.5.1:滑輪應有防止鋼絲繩跳出輪槽的裝置或結構。在滑輪罩的側板和圓弧頂板等處與滑輪本身的間隙不應超過鋼絲繩公稱直徑的0.5倍。 起重機滑輪未安裝防止鋼絲繩跳出輪槽的裝置。 起重機滑輪安裝了防止鋼絲繩跳出輪槽的裝置或結構。 依據: GB6067.1 -2010 4.2.5.1 Q R 備注:鋼絲繩公稱直徑指制造設計直徑。標稱直徑 相對的實測直徑,指用外徑寬卡尺,在鋼繩垂直兩個面測量直徑的平均值。 1.起重機通用部分及冶金企業(yè)常用橋式起重機(12) 《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 第1部分:總則》 4.2.5.3-b 輪槽不均勻磨損達3mm應報廢 起重機的滑輪輪槽不均勻磨損超過3mm繼續(xù)使用。 起重機的滑輪輪槽不均勻磨損不超過3mm。 依據: GB6067.1 -2010 4.2.5.3 Q R 備注:a)影響性能的表面缺陷(如:裂紋等) c)輪槽壁厚磨損達原壁厚的20% d)因磨損使輪槽底部直徑減少量達鋼絲繩直徑的50% 1.起重機通用部分及冶金企業(yè)常用橋式起重機(13) 《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 第1部分:總則 》 9.6.7:在正常工作或維修時,為防止異物進入或防止其運行對人員可能造成危險的零部件,應設有保護裝置。起重機上外露的、有可能傷人的運動零部件,均應設防護罩、或者防護欄。 起重機外露的傳動、旋轉部位未裝設防護罩 起重機外露的傳動、旋轉部位應裝設防護罩 依據: GB6067.1 -2010 9.6.7 Q R 備注:如開始齒輪、聯軸器、傳動軸、鏈輪、鏈條、傳動帶、皮帶輪等, 1.起重機通用部分及冶金企業(yè)常用橋式起重機(14) 《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 第1部分:總則》 8.10.3:起重機應有指示總電源分合狀況的信號,必要時還應設置故障信號或報警信號。信號指示應設置在司機或有關人員視力、聽力可及的地點。 起重機無滑線指示燈或燈具損壞。 起重機滑線指示燈完好 依據: GB6067.1 -2010 8.10.3 Q R 1.起重機通用部分及冶金企業(yè)常用橋式起重機(15) 《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 第1部分:總則》 4.2.6.7- d: 制動襯墊出現以下情況應更換或報廢 1)鉚接或組裝式制動襯墊的磨損量達到襯墊原始厚度的50% 2)帶鋼背的卡裝式制動襯墊的磨損量達到襯墊原始厚度的2/3; 起重機制動器墊襯磨損超標、閘瓦松動。 起重機制動器墊襯工作正常。 依據: GB6067.1 -2010 4.2.6.7-d Q R 備注:3)制動襯墊表面出現碳化或剝脫面積達到襯墊面積的30%; 4)制動襯墊表面出現裂紋或嚴重的龜裂現象。 a)驅動裝置 1)磁鐵線圈或電動機繞組燒損; 2)推動器推力達不到松閘要求或無推力。 b)制動彈簧 1)彈簧出現塑性變形且變形量達到了彈簧工作變形量的10%以上; 2)彈簧表面出現20%以上的銹蝕或有裂紋等缺陷的明顯損傷。 C)傳動構件 1)構件出現影響性能的嚴重變形; 2)主要擺動鉸點出現磨損,并且磨損導致制動驅動行程損失達原驅動行程20%以上時。 制動輪出現下述情況之一時,應報廢 1)影響性能的表面裂紋等缺陷; 2)起升、變幅機構的制動輪,制動面厚度磨損達原厚度的40% 3)其他機構的制動輪,制動面厚度磨損達原厚度的50%; 4)輪面凹凸不平度達1.5mm時,如能修理,修復后制動面厚度應符合2和3的要求。 1.起重機通用部分及冶金企業(yè)常用橋式起重機(16) 《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 》 2.6.12:制動器的零件出現裂紋應報廢 起重機制動器的制動臂有裂紋。 起重機制動器制動臂無裂紋。 依據: GB6067-1985 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 2.6.12 Q R 備注:(老規(guī)程) 《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2.7.1:制動輪的制動摩擦面,不應有妨礙制動性能的缺陷或沾染油污。 起重機制動器墊襯磨損超標、閘瓦松動。 起重機制動器墊襯工作正常。 依據: GB6067-1985 2.7.1 Q 1.起重機通用部分及冶金企業(yè)常用橋式起重機(17) R 備注:(老規(guī)程) 1.起重機通用部分及冶金企業(yè)常用橋式起重機(18) 《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 第1部分:總則 》 4.2.6.7-e.1: 制動輪出現影響性能的表面裂紋等缺陷時應更換或報廢。 R Q 起重機制動輪表面有裂紋。 起重機制動輪表面光潔,無裂紋。 依據: GB6067.1 -2010 4.2.6.7-e.1 1.起重機通用部分及冶金企業(yè)常用橋式起重機(19) 《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 第1部分:總則 》 4.2.6.7-e.4 輪面凹凸不平度達1.5mm時,應更換或報廢。 R Q 起重機制動輪輪面磨損痕槽達1.5mm時繼續(xù)使用。 起重機制動輪輪面磨損痕槽不超過1.5mm。 依據: GB6067.1 -2010 4.2.6.7-e.4 1.起重機通用部分及冶金企業(yè)常用橋式起重機(20) 《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 第1部分:總則 》 9.3.1: 對于動力驅動的1t及以上無傾覆危險的起重機械應裝設起重量限制器。對于有傾覆危險的且在一定的幅度變化范圍內額定起重量不變化的起重機械也應裝設起重量限制器。 R Q 起重機未裝設防超載限制器。 起重機裝設有防超載限制器。 依據: GB6067.1 -2010 9.3.1 備注:需要時,當時機起重量超過95%額定起重量時,起重量限制器宜發(fā)出報警信號(機械式除外)。 當實際起重量在100%—110%的額定起重量之間時,起重量限制器起作用,此事應自動切斷起升動力源,但應允許機構做下降運動。 1.起重機通用部分及冶金企業(yè)常用橋式起重機(21) 《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 第1部分:總則 》17.1-m:夜班操作起重機時,作業(yè)現場應有足夠的照度 R Q 操作起重機時,作業(yè)現場昏暗,照度不足。 操作起重機時,作業(yè)現場有足夠的照度。 依據: GB6067.1 -2010 17.1-m 備注:(2014年因照明不足一鋼軋廠軋區(qū)天車工胳膊摔斷) 1.起重機通用部分及冶金企業(yè)常用橋式起重機(22) 《煉鋼安全規(guī)程 》 8.4.4 吊運重罐鐵水、鋼水或液渣,應使用帶有固定龍門鉤的鑄造起重機。 R Q 橋式起重機吊運金屬熔融液體容器時,未使用固定式龍門鉤。 橋式起重機吊運金屬熔融液體容器時,使用固定式龍門鉤。 依據: AQ2001 -2004 8.4.4 1.起重機通用部分及冶金企業(yè)常用橋式起重機(23) 《起重機械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橋式起重機 》第70條: 起重機的起升機構均必須設置起升高度限位器,當取物裝置上升到設定的極限位置時,能夠自動切斷起升動力源。 R Q 橋式起重機吊運金屬熔融液體容器時裝設有上升極限位置雙重限位器。 依據: TSG Q0002 -2008 第70條 橋式起重機吊運金屬熔融液體容器時未裝設上升極限位置雙重限位器。 備注:有下極限限位要求時,應當設置下降深度限位器,當取物裝置下降到極限位置時,能夠自動切斷下降動力源,此時,鋼絲繩在卷筒上的纏繞,至少保留兩圈(不計固定鋼絲繩用的圈數)。 吊運熔融金屬的起重機應當設置不同形式的上升極限位置的雙重限位器,并且能夠控制不同的斷路裝置,當起升高度大于20m時,還應當設置下降極限位置限位器。 【】本條是關于起升高度限位器的設置的規(guī)定。 [參考] 起升高度限位器吊具升至最高極限位置時起作用的限制器,無論是上升還是下降限位器,都應能自動切斷電動機的電源, 電動機的電源被切斷后,必須可以使機構從極限位置返回,并能向相反方向啟動運行,設置上升(下降)起升高度限位器要留有足夠的空余高度尺寸,以適應升還和下降制動行程的要求; 1.起重機通用部分及冶金企業(yè)常用橋式起重機(24) 《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 第1部分:總則》4.2.7-b:在鋼軌上工作的鑄造車輪輪緣厚度磨損達原厚度的50%應報廢 R Q 輪緣厚度磨損達原厚度的50%時應報廢。 依據: GB6067.1 -2010 4.2.7-b 橋式起重機車輪輪緣磨損超出原厚度的50%時繼續(xù)使用 備注:a)影響性能的表面裂紋等缺陷 c)輪緣彎曲變形達到原厚度的20% d)踏面厚度磨損達原厚度的15% e)當運行速度低于50m/min時,圓度大1mm;當運行速度高于50m/min時,圓度達到0.1mm時。 1.起重機通用部分及冶金企業(yè)常用橋式起重機(25) 《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 第1部分:總則 》 8.8.1:交流供電起重機電源應采用三相供電方式。設計者應根據不同電網采用不同形式的接地故障保護,并有用戶負責實施。 R Q 橋式起重機采用交流380V電源專用饋電線供電,滑線中缺一根專用接地滑線,即三根滑線。 應采用交流380V電源專用饋電線供電,滑線中有一根專用接地滑線。 依據: GB6067.1 -2010 8.8.1 1.起重機通用部分及冶金企業(yè)常用橋式起重機(26) 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 第1部分:總則》 9.5.1進入橋式起重機和門式起重機的門,和從司機室登上橋架的艙口門,應能聯鎖保護,當門打開時,應斷開由于機構動作可能會對人員造成危險的機構的電源。 R Q 進入司機室的門設有連連鎖保護裝置。 依據: GB6067.1 -2010 9.5.1 進入司機室的門未設連鎖保護裝置。 1.起重機通用部分及冶金企業(yè)常用橋式起重機(27) 《起重機械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橋式起重機》第57條 : 起重機應當設置短路及過流(過載)保護、過壓及失壓保護、零位保護、供電電源斷錯相保護等電氣保護裝置。 R Q 橋式起重機的過電流繼電器和延時繼電器的觸頭不可短接。 依據: TSG Q0002 -2008 第57條 橋式起重機的過電流繼電器和延時繼電器的觸頭短接。 備注:逐項過級,短封后不能控制各檔間隔時間。 1.起重機通用部分及冶金企業(yè)常用橋式起重機(28) 《起重機械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橋式起重機 》第56條: 起重機應當由專用饋電線供電。起重機專用饋電線進線端應當設置總斷路器,總斷路器的出線端不應當與起重機無關的其他設備連接。 R Q 起重機總斷路器的出線端不應與起重機無關的設備連接。 依據: TSG Q0002 -2008 第56條 起重機總斷路器的出線端與其它設備連接。 備注:如果接別的電,容易造成電壓分流,相間電壓不平衡,損壞電機。 1.起重機通用部分及冶金企業(yè)常用橋式起重機(29) 《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 第1部分:總則》 8.10.1: 每臺起重機的照明回路的進線側應從起重機械電源側單獨供電,當切斷起重機械總電源開關時,工作照明不應斷電。各種工作照明均應設短路保護。 R Q 起重機照明電源沒有從主斷路器進線端分接,當主斷路器切斷電源時,造成照明斷電。 起重機照明電源應從主斷路器進線端分接,當主斷路器切斷電源時,照明不應斷電。 依據: GB6067.1 -2010 8.10.1 備注:照明應該是獨立的線路,且應為36V的安全電壓,短路保護主要是對人的保護。 1.起重機通用部分及冶金企業(yè)常用橋式起重機(30) 《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 第1部分:總則 》 10.1.3: 每臺起重機都應在適當的位置裝設標牌,標牌應至少表明以下內容:制造商名稱;產品名稱和型號;主要性能參數;出廠編號、制造日期。 R Q 應在適當的位置裝設標牌,并有下述內容:起重機名稱、型號;額定起重能力等。 依據: GB6067.1 -2010 10.1.3 橋式起重機標識牌字跡不清,不能體現規(guī)定內容。 1.起重機通用部分及冶金企業(yè)常用橋式起重機(31) 《起重機械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橋式起重機 》第62條:控制器應當操作靈活,有合適的操作力,檔位應當定位可靠、清晰,零位手感良好,工作可靠。在每個控制裝置上,或者在其附近位置處,應當貼有文字標志或者符號以區(qū)別其功能,并且能夠清晰地表明所操縱實現的起重機的運動方向。 R Q 橋式起重機控制器操作不靈活,檔位不清晰,零位手感不明確。 橋式起重機控制器應操作靈活,檔位清楚,零位手感明確。 依據: TSG Q0002 -2008 第62條 備注:中心零位,設置膠皮防止進水以及掉進螺絲等零件,損壞設備以及造成操作臺失靈,產生突發(fā)事故。 [參考] (1) 在控制臺和控制動作的相對方位不變情況下,控制裝置的運動方向應和慣用的控制動作邏輯相關。例如操縱桿式起升控制裝置,操縱桿板向司機的動作相應于載荷向上動作。 (2) 只要有可能,任何時候都應明顯地選擇控制器合適的操作方向;即:應使控制器的操作方向與其所控制的荷重、承載件和(或)起重機部件的運動相互協(xié)調一致或者是有合乎邏輯的關系。 (3) 合適的操作方向是指起重機司機面向控制器時,操縱控制器時手的動作方向和所產生的效應要協(xié)調,如: 起 升 ———— 控制器趨向人體 下 降 ———— 控制器離開人體 向前運行 ———— 控制器離開人體 向后運行 ———— 控制器趨向人體 關閉(抓斗、夾鉗等) ———— 控制器趨向人體 打開 ———— 控制器離開人體 順時針方向旋轉 ———— 控制器向右(荷重向右邊運動) 逆時針方向旋轉 ———— 控制器向左 臂架放下 ———— 控制器離開人體 臂架提起 ———— 控制器趨向人體 1.起重機通用部分及冶金企業(yè)常用橋式起重機(32) 《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 第1部分:總則 》 9.2.10:在軌道上運行的起重機的運行機構、起重小車的運行機構及起重機的變幅機構等均應設緩沖器或緩沖裝置。緩沖器或緩沖裝置可以安裝在起重機上或軌道端部止檔裝置上。軌道端部止檔裝置應牢固可靠,防止起重機脫軌。 R Q 起重機運行機構緩沖裝置破損。 起重機運行機構應裝設緩沖器或緩沖裝置,并保持完好有效。 依據: GB6067.1 -2010 9.2.10 1.起重機通用部分及冶金企業(yè)常用橋式起重機(33) 《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 第1部分:總則 》 13.5.2:任何人登上或者離開起重機械,均需報告在崗起重機械司機并獲得許可。 R Q 橋式起重機未在蹬車口處裝設登機信號呼叫應答操作按鈕。 橋式起重機應在蹬車口處裝設登機信號呼叫應答操作按鈕。 依據: GB6067.1 -2010 13.5.2 1.起重機通用部分及冶金企業(yè)常用橋式起重機(34) 《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 第1部分:總則》 9.6.2:當物料有可能在軌道上成為運行的障礙時,在軌道上行駛的起重機和起重小車,在臺車架(或端梁)下面和小車架下面應裝設軌道清掃器,其掃軌板底面與軌道頂面之間的間隙一般為5mm—10mm。 R Q 橋式起重機的外側車輪未裝設掃軌板或排障器。 橋式起重機的外側車輪應裝設了掃軌板或排障器。 依據: GB6067.1 -2010 9.6.2 備注: 舊規(guī)則里要求必須裝掃軌器 1.起重機通用部分及冶金企業(yè)常用橋式起重機(35) 《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 第1部分:總則 》 9.2.10:軌道端部止檔裝置應牢固可靠,防止起重機脫軌。 R Q 橋式起重機軌道端部止擋裝置變形、斷裂。 橋式起重機軌道端部止擋裝置牢固可靠。 依據: GB6067.1 -2010 9.2.10 1.起重機通用部分及冶金企業(yè)常用橋式起重機(36) 《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 第1部分:總則》 9.6.5.1:橋式起重機司機室位于大車滑觸線一側,在有觸電危險的區(qū)段,通向起重機的梯子和走臺與滑觸線間應設置防護板進行隔離。 R Q 橋式起重機司機室位于大車滑線端,通向起重機的梯子和走臺與滑線間無防觸電安全護欄。 司機室位于大車滑線端時,通向起重機的梯子和走臺與滑線間設置了防觸電安全護欄。 依據: GB6067.1 -2010 9.6.5.1 備注:可能因為拿物品觸電。 1.起重機通用部分及冶金企業(yè)常用橋式起重機(37) 《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 第1部分:總則》 9.6.5.2 橋式起重機大車滑觸線側應設置防護裝置,以防止小車在端部極限位置時因吊具或鋼絲繩搖擺于滑觸線意外接觸 R Q 橋式起重機大車滑線側防護板斷裂。 橋式起重機大車滑線側防護板完好。 依據: GB6067.1 -2010 9.6.5.2 1.起重機通用部分及冶金企業(yè)常用橋式起重機(38) 《起重機械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橋式起重機》第76條: 起重機直接受高溫輻射的部分,例如主梁下翼緣板、吊具橫梁等部位應當設置隔熱板,防止受熱超溫。 R Q 橋式起重機直接受高溫輻射的主體部位,未裝設隔熱板。 橋式起重機直接受高溫輻射的主體部位,裝設了隔熱板。 依據: TSG Q0002 -2008 第76條 1.起重機通用部分及冶金企業(yè)常用橋式起重機(39) 《TSG Q0002-2008 起重機械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橋式起重機》第51條: 吊運熔融金屬的起重機(不含起升機構為電動葫蘆的),應當采用冶金起重專用電動機,在環(huán)境溫度超過40℃的場合,應當選用H級絕緣電動機。 R Q 吊運金屬熔融液體的橋式起重機,未選用H級絕緣電動機。 吊運金屬熔融液體的橋式起重機,選用了H級絕緣電動機。 依據: TSG Q0002 -2008 第51條 備注:本條是關于吊運熔融金屬的起重機電動機絕緣規(guī)定。 這里的“場合”是指電動機所處的工作位置,這里的環(huán)境溫度是指該位置的平均溫度(包括采取措施后)。 1.起重機通用部分及冶金企業(yè)常用橋式起重機(40) 《起重機 司機室 第1部分總則 》4.1 : 起重機司機室的結構應足夠堅固,能承受起重機在工作期間或維修時所有作用在其上的正常工作。 R Q 橋式起重機駕駛室與懸掛或支承部分未進行安全牢固連接。 橋式起重機駕駛室與懸掛或支承部分連接安全牢固。 依據: GB/T20303.1 -2006 4.1 備注:室內人的力量。30噸爐區(qū)司機樓子掉 1.起重機通用部分及冶金企業(yè)常用橋式起重機(41) 《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 第1部分:總則 》 3.5.8:司機室地板應用防滑的非金屬隔熱材料覆蓋。 R Q 司機室地面未使用防滑的非金屬隔熱材料覆蓋。 司機室地面使用防滑的非金屬隔熱材料覆蓋。 依據: GB6067.1 -2010 3.5.8 1.起重機通用部分及冶金企業(yè)常用橋式起重機(42) 《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 第1部分:總則》3.5.7:司機室的窗戶離地板高度不到1m時,玻璃窗應做成不可打開的或加以防護,防護高度不應低于1m;玻璃窗采用鋼化玻璃或相當的材料。 R Q 冶金橋式起重機駕駛室窗戶未采用鋼化或夾層玻璃封堵。 冶金橋式起重機駕駛室窗戶采用鋼化或夾層玻璃封堵。 依據:GB6067.1 -2010 3.5.7 備注: 司機室地板上裝有玻璃的部位也應加以防護。司機室底窗和天窗安裝防護欄時,防護欄應盡可能不阻擋視線。 1.起重機通用部分及冶金企業(yè)常用橋式起重機(43) 《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 第1部分:總則》3.8.2:欄桿上部表面的高度不低于1m,欄桿下部有高度不低于0.1m的踢腳板,在踢腳板與手扶欄桿之間有不少于一根的中間橫桿,它與踢腳板或手扶欄桿的距離不得大于0.5m,對凈高不超過1.3m的通道,手扶欄桿的高度可以為0.8m R Q 起重機走臺安全護欄損壞。 起重機走臺、走梯安全護欄完好 依據: GB6067.1 -2010 3.8.2 備注:在手扶欄桿上的任意點任意方向應能承受最小力為1000N,且無永久變形; 欄桿允許開口,但開口處應有防止人員跌落的保護措施; 在沿建筑物墻壁或實體墻結構設置的通道上,允許用扶手代替欄桿,這些扶手的中斷長度(例如為讓開建筑物的柱子、門孔)不宜超過1m。 1.起重機通用部分及冶金企業(yè)常用橋式起重機(44) 《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 第1部分:總則》 3.7.1.4 梯級踏板表面應防滑。 R Q 起重機梯級踏板未做防滑處理。 起重機梯級踏板表面防滑。 依據: GB6067.1 -2010 3.7.1.4 1.起重機通用部分及冶金企業(yè)常用橋式起重機(45) 《用電安全導則 》6.7: 用電產品的電氣線路須具有足夠的絕緣強度、機械強度和導電能力并應定期檢查。 R Q 電磁吊電源線絕緣破損。 電磁吊電源線布線合理,絕緣可靠。 依據: GB/T 13869 -2008 6.7 1.起重機通用部分及冶金企業(yè)常用橋式起重機(46) 《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 第1部分:總則 》12.3.2-j:起重機操作必須具有操作起重機械的資質,出于培訓目的在專業(yè)技術人員指揮監(jiān)督下的操作除外。 R Q 起重機操作人員持證上崗。 依據: GB6067.1 -2010 12.3.2-j 起重機操作人員無證上崗。 備注:司機應具備以下條件 a)具備相應的文化程度; b)年滿18周歲; c)在視力、聽力和反應能力方面能勝任該項工作; d)具有安全操作起重機的體力; e)具有判斷距離、高空和凈空的能力; f)在所操作的起重機械上受過專業(yè)培訓,并有起重機及其安全裝置方面的豐富知識。 g)經過起重作業(yè)指揮信號的培訓,理解起重作業(yè)指揮信號,聽從吊裝工或指揮人員的指揮; h)熟悉起重機械上的滅火設備并經過使用培訓 i)熟知在各種緊急情況下處置及逃生手段; 注:適合操作起重機械的健康證明年限不得超過5年。 1.起重機通用部分及冶金企業(yè)常用橋式起重機(47) 《煉鋼安全規(guī)程》8.4.6: 吊運重罐鐵水、鋼水、液渣,應確認掛鉤掛牢,方可通知起重機司機起吊;起吊時,人員應站在安全位置,并盡量遠離起吊地點。 R Q 起重機指揮人員未站在操作工可視范圍內指揮。 起重機指揮人員站在操作工可視范圍內指揮。 依據: AQ2001 -2004 8.4.6 備注:起重機應由經專門培訓、考核合格的專職人員指揮,同一時刻只應一人指揮,指揮信號應遵守GB 508Z的規(guī)定。 1.起重機通用部分及冶金企業(yè)常用橋式起重機(48) 《 煉鋼安全規(guī)程 》 8.4.7: 起重機啟動和移動時,應發(fā)出聲響與燈光信號,吊物不應從人員頭頂和重要設備上方越過:不應用吊物撞擊其他物體或設備(脫模操作除外);吊物上不應有人。 R Q 起重機在行車前和運行中未鳴鈴或報警。 起重機在行車前和運行中必須鳴鈴或報警。 依據: AQ2001 -2004 8.4. 備注:發(fā)出聲光信號是為了警示天車上的人員,運行軌道上的人員或下方運行通道上的人員,天車運行中隨時都有可能發(fā)生吊物脫落的事故,砸傷人員和設備。用吊物撞擊其他物品會造成吊物脫落傷人和設備損壞,吊物上有人容易發(fā)生墜落事故。舊3#機薛某事故。焦東站在中包內。 1.起重機通用部分及冶金企業(yè)常用橋式起重機(49) 《起重機 鋼絲繩 保養(yǎng)、維護、安裝、檢驗和報廢》3.2.1:鋼絲繩在釋放過程中應盡可能保持清潔。 R Q 更換起重機鋼絲繩時,未選在潔凈的場所作業(yè)。 更換起重機鋼絲繩時,在潔凈的場所作業(yè)。 依據: GB/T5972 -2009 3.2.1 備注:(如有堅硬的物體粘附到繩體上,就可能加速磨損,降低使用壽命) 1.起重機通用部分及冶金企業(yè)常用橋式起重機(50) 《化學品生產單位吊裝作業(yè)安全規(guī)范 》 8.7:重物捆綁、緊固、吊掛不牢,吊掛不平衡而可能滑動,或斜拉重物,棱角吊物與鋼絲繩之間沒有襯墊時不得進行起吊。 R Q 棱角吊物與鋼絲繩之間沒有襯墊時進行起吊。 棱角吊物與鋼絲繩之間應加襯墊后方可起吊。 依據: AQ 3021 -2008 8.7 1.起重機通用部分及冶金企業(yè)常用橋式起重機(51) 《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 第1部分:總則》17.1: 如對于電源切斷裝置或啟動控制器有報警信號,在指定人員取消這類信號前,司機不得接通電路或開動設備。 R Q 橋式起重機閉合主電源操作前,未與地面指揮人員進行確認。 橋式起重機閉合主電源操作前,與地面指揮人員進行確認 依據: GB6067.1 -2010 17.1 1.起重機通用部分及冶金企業(yè)常用橋式起重機(52) 《化學品生產單位吊裝作業(yè)安全規(guī)范》8.13: 在起重機械工作時,不得對起重機械進行檢查和維修;在有載荷的情況下,不得調整起升變幅機構的制動器。 R Q 橋式起重機運行或作業(yè)時,對制動系統(tǒng)進行檢查和維修。 橋式起重機運行時,不得對制動系統(tǒng)進行檢查和維修。 依據: AQ 3021 -2008 8.13 1.起重機通用部分及冶金企業(yè)常用橋式起重機(53) 《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 第1部分:總則》17.2.5-3: 對無反接制動性能的起重機,除特殊緊急情況外,不得利用打反車進行制動 。 R Q 無反接制動性能的橋式起重機,在正常情況下利用直接打反車的操作方式進行制動。 無反接制動性能的橋式起重機,除特殊緊急情況外不得利用直接打反車的操作方式制動。 依據: GB6067.1 -2010 17.2.5-3 1.起重機通用部分及冶金企業(yè)常用橋式起重機(54) 《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 第1部分:總則 》 17.2.3-2:物品要通過吊索或其他有足夠承載能力的裝置掛在吊鉤上; R Q 移動載荷時,用鐵絲栓掛重物。 移動載荷時,應使用合適的吊索具栓掛重物。 依據: GB6067.1 -2010 17.2.5-2 備注:1、起重繩索或鏈條不能纏繞在物品上; 3、鏈條不能用螺栓或鋼絲繩進行連接; 4、吊索或鏈條不應沿著地面拖拽。 還有一個隱患,鋼絲繩夾角不能大于120度,破斷拉力。 1.起重機通用部分及冶金企業(yè)常用橋式起重機(55) 《煉鋼安全規(guī)程》7.3.5: 起重機龍門鉤掛重鐵水罐時,應有專人檢查是否掛牢,待核實后發(fā)出指令,吊車才能起吊;吊起的鐵水罐在等待往轉爐兌鐵水期間,不應提前掛上傾翻鐵水罐的小鉤。 R Q 橋式起重機吊起的鐵水罐在等待往轉爐兌鐵水期間,提前掛上傾翻鐵水罐的小鉤。 橋式起重機吊起的鐵水罐在等待往轉爐兌鐵水期間,不得提前掛上傾翻鐵水罐的小鉤。 依據: AQ2001 -2004 7.3.5 備注:如果提前掛小鉤,一是可能會發(fā)生誤操作,在一個就是一旦發(fā)生抱閘失靈或主鉤失控快速下降以及小鉤上升的情況就會使鐵水罐傾翻,造成人員傷亡和設備損壞。 1.起重機通用部分及冶金企業(yè)常用橋式起重機(56) 《煉鋼安全規(guī)程 》:7.3.7 往煉鋼爐兌鐵水時,鐵水罐不應壓在轉爐爐口或電爐受鐵槽上,人員應位于安全區(qū)域。 R Q 橋式起重機進行金屬熔融液體傾倒操作時,未確認周邊人員是否處于安全區(qū)域就進行作業(yè)。 橋式起重機進行金屬熔融液體傾倒操作時,確認周邊人員處于安全區(qū)域后方可作業(yè)。 依據: AQ2001 -2004 7.3.7 備注:鐵水罐壓在轉爐爐口,如果爐口上傾就會把鐵水罐回托,可能造成主鉤脫鉤,鐵水罐墜落傷害地面人員。 1.起重機通用部分及冶金企業(yè)常用橋式起重機(57) 《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 第1部分:總則》17.1:司機操作起重機械時,不允許從事分散注意力的其他操作。 R Q 橋式起重機操作工在作業(yè)時接打手機或干其它與工作無關事情。 橋式起重機操作工在作業(yè)時嚴禁接打手機或干其它與工作無關事情。 依據: GB6067.1 -2010 17.1 備注:b)司機體力或精神不適時,不得操作起重設備 c)司機應接受起重作業(yè)人員的起重作業(yè)指揮信號的指揮。當起重機的操作不需要信號員時,司機負有起重作業(yè)的責任。無論何時,司機隨時都應執(zhí)行來自任何人發(fā)出的停止信號。 d)司機應對自己直接控制的操作負責。無論何時,當懷疑有不安全情況時,司機在起吊物品前應和管理人員協(xié)商。 e)當離開無人看管的起重機之前,司機應做到以下要求: 1)被吊載荷應下放到地面,不得懸吊。 2)使運行機構制動器上閘或設置其他保險裝置。 3)把吊具起升到規(guī)定的位置; 4)根據情況斷開電源或脫開主離合器; 5)將所有控制器置于“零位”或空擋位置; 6)固定住起重機械防止發(fā)生意外的移動;(1993年煉鋼廠發(fā)生天車移動,將下放模鑄人員燒死的事故案例) 7)當采用發(fā)動機提供動力時,應使發(fā)動機熄火。 8)露天工作的起重機械,當有超過工作狀態(tài)極限風速的大風警報或起重機處于非工作狀態(tài)時,為避免起重機移動硬采取夾軌器和/或其他裝置使起重機固定。 f) 如對于電源切斷裝置或啟動控制器有報警信號,在指定人員取消這類信號前,司機不得接通電路或開動設備。 g)在接通電源或開動設備之前,司機應查看所有控制器,使其處于零位或空擋位置。所有現場人員均在安全區(qū)內。 h)如果在作業(yè)期間發(fā)生供電故障,司機應做到下列要求: 1)在適合的情況下,使制動器上閘或設置其他保險裝置; 2)應切斷所有動力電源或使離合器處于空擋位置; 3)如果可行,可借助對制動器的控制把使懸吊載荷放到地面 i)司機應熟悉設備和設備的正常維護。如起重機械需要調試或修理,司機應把情況迅速的報告給管理人員并應通知接班司機。 j)在每一個工作開始,司機應試驗所有控制裝置,如果控制裝置操作不正常,應在起重機械運行之前調試和修理。 k)當風速超過制造廠規(guī)定的最大工作風速時,不允許操作起重機械。 l)起重機械的軌道和結構上結冰或其周圍能見度下降的氣候條件下操作起重機械時,應減慢速度或提供有效的通訊等手段保證起重機的安全操作。 1.起重機通用部分及冶金企業(yè)常用橋式起重機(58) 《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 第1部分:總則》 17.2.5: 起重機械不許斜向拖拉物品(為特殊工況設計的起重機械除外)。 R Q 非特殊工況設計的起重機械斜向拖拉物品。 非特殊工況設計的起重機械不可斜向拖拉物品。 依據: GB6067.1 -2010 17.2.5 備注:悠擺、拽斷、脫槽 2.冶金企業(yè)常用門式起重機(龍門吊)(1) 《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 第1部分:總則》 9.2.10: 軌道端部止檔裝置應牢固可靠,防止起重機脫軌。 R Q 軌道端部無止檔裝置。 軌道端部止檔裝置應牢固可靠,防止起重機脫軌。 依據: GB6067.1 -2010 9.2.10 2.冶金企業(yè)常用門式起重機(龍門吊)(2) 《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 第1部分:總則》 9.4.1.1: 室外工作的軌道式起重機應裝設可靠的抗風防滑裝置,并應滿足規(guī)定的工作狀態(tài)和非工作狀態(tài)抗風防滑的要求。 R Q 室外工作的軌道式起重機未裝設可靠地抗風防滑裝置。 室外工作的軌道式起重機裝設了可靠的抗風防滑裝置。 依據: GB 6067.1 -2010 9.4.1.1 2.冶金企業(yè)常用門式起重機(龍門吊)(3) 《起重機 鋼絲繩 保養(yǎng)、維護、安裝、檢驗和報廢》 3.5.6 繩股斷裂。如果整支繩股發(fā)生斷裂,鋼絲繩應立即報廢。 R Q 門式起重機主鉤鋼絲繩完好。 依據: GB/T5972 -2009 3.5.6 門式起重機主鉤鋼絲繩斷股。 2.冶金企業(yè)常用門式起重機(龍門吊)(4) 《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 第1部分:總則 》 4.2.6.7-c.1:傳動構件出現影響性能的嚴重變形,應更換或報廢。 R Q 門式起重機主鉤抱閘拉緊螺栓脫落。 門式起重機主鉤抱閘完好可靠。 依據: GB 6067.1 -2010 4.2.6.7-c.1 2.冶金企業(yè)常用門式起重機(龍門吊)(5) 《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 第1部分:總則》 9.2.1:起升機構均應裝設起升高度限位器。 R Q 門式起重機主鉤升高限位缺失。 門式起重機主鉤升高限位完好可靠。 依據: GB 6067.1 -2010 9.2.1 備注:用內燃機驅動,中間無電氣、液壓、氣壓等傳動環(huán)節(jié)而直接進行機械連接的起升機構,可以配備燈光或聲響報警裝置,以替代限位開關。當取物裝置上升到設計規(guī)定的上極限位置時,應能立即切斷起升動力源。在此極限位置的上方,還應留有足夠的空余高度,以適應上升制動形成的要求。在特殊情況下,如吊運熔融金屬,還應裝設防止越程沖頂的第二級起升高度限位器,第二級起升高度限位器應分斷更高一級的動力源。需要時還應設下降深度限位器,當取物裝置下降到設計限定的下極限位置時,應能立即切斷下降動力源。 落差大的應該設下降深度限位器???、孔、平臺下方,一些視覺死角。 2.冶金企業(yè)常用門式起重機(龍門吊)(6) 《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 第1部分:總則》 9.5.1: 進入橋式起重機和門式起重機的門,和從司機室登上橋架的艙口門,應能聯鎖保護,當門打開時,應斷開由于機構動作可能會對人員造成危險的機構的電源。 R Q 門式起重機檢修倉口安全連鎖裝置完好。 依據: GB 6067.1 -2010 9.5.1 門式起重機檢修倉門安全連鎖裝置損壞。 2.冶金企業(yè)常用門式起重機(龍門吊)(7) 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 第1部分:總則》3.5.7:司機室的窗戶離地板高度不到1m時,玻璃窗應做成不可打開的或加以防護,防護高度不應低于1m;玻璃窗采用鋼化玻璃或相當的材料。 R Q 門式起重機駕駛室窗戶玻璃缺失。 門式起重機駕駛室窗戶設置合理,玻璃齊全。 依據: GB 6067.1 -2010 3.5.7 2.冶金企業(yè)常用門式起重機(龍門吊)(8) 《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 第1部分:總則》 9.5.1: 進入橋式起重機和門式起重機的門,和從司機室登上橋架的艙口門,應能聯鎖保護,當門打開時,應斷開由于機構動作可能會對人員造成危險的機構的電源。 R Q 門式起重機駕駛室門未安裝安全連鎖裝置。 門式起重機駕駛室門裝有安全連鎖裝置。 依據: GB 6067.1 -2010 9.5.1 2.冶金企業(yè)常用門式起重機(龍門吊)(9) 《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 第1部分:總則》 3.5.8: 司機室地板應用防滑的非金屬隔熱材料覆蓋。 R Q 門式起重機駕駛室地板未用防滑的非金屬隔熱材料覆蓋。 門式起重機駕駛室地板應用防滑的非金屬隔熱材料覆蓋。 依據: GB 6067.1 -2010 3.5.8 2.冶金企業(yè)常用門式起重機(龍門吊)(10) 《 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 第1部分:總則 》 17.2.5: 吊運載荷時,不得從人員上方通過。 R Q 門式起重機吊物從人員上方經過。 門式起重機吊物運行路線無人員通過。 依據: GB 6067.1 -2010 17.2.5 備注: 事故經過: 2010年11月9日下午16:30分左右,某廠棒材車間點檢站職工薛**通過調度安排天車工徐**到車間成品跨西側吊運槽鋼。吊裝前薛通知工作場所人員離開,待天車吊穩(wěn)起到大約5米高后,薛指揮天車鳴笛從西往東行走,當天車行至臨近東側備件棚上方時,發(fā)現趙**突然從備件棚內走出,薛急忙喊躲開,趙聽到喊聲抬頭看時,吸在天車磁塊上的一根3米長槽鋼掉下,槽鋼一端先落地,另一端在傾倒過程中砸在趙背部。 事故原因: 1、趙在吊裝區(qū)域未認真確認周圍情況,在天車吊裝重物時在天車下行走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薛在指揮天車作業(yè)時未對現場人員撤離情況進行確認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2.冶金企業(yè)常用門式起重機(龍門吊)(11) 《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 第1部分:總則 》 17.1: 當離開無人看管的起重機之前,將所有控制器置于“零位”或空擋位置。 R Q 門式起重機運行時突然斷電,未將控制手柄放置零位。 門式起重機運行時突然斷電,將控制手柄放置在零位。 依據: GB 6067.1 -2010 17.1 備注:案例:某單位倉庫一臺15/3t吊鉤電動雙梁橋式起重機起吊鋼材出庫,當班司機在未對起重機各機構凸輪控制器以及交流保護柜各主要部件進行檢查的情況下,便合上起重機總閘開關,而此時副鉤起升控制器手柄不在零位(處在上升位置),并且副鉤起升高度限位器又失去保護功能,不能使其停止上升,導致吊鉤沖頂墜落事故。分析事故原因為:第一,起重機主接觸器的主觸頭粘連,導致副鉤起升高度限位器失去安全保護功能;第二,當班司機違反起重機械安全操作規(guī)程,安全意識差,沒有在班前作安全檢查,就合上電源開關,致使控制器手柄未置于零位的副鉤突然上升,導致事故發(fā)生。 3.電動葫蘆起重機(1) 《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 第1部分:總則》 9.2.2: 起重機和起重小車,應在每個運行方向裝設運行行程限位器,在達到設計規(guī)定的極限位置時,自動切斷前進方向的動力源。 R Q 電葫蘆大車行程限位損壞失效。 電葫蘆大車行程限位完好。 依據: GB 6067.1 -2010 9.2.2 備注:行程限制器:防止電葫蘆發(fā)生撞車或限制在一定范圍內行駛的保險裝置。它一般安裝在主動臺車內側,主要是安裝一個可以撥動扳把的行程開關。另在軌道的端頭(在運行限定的位置)安裝一個固定的極限位置擋板,當電葫蘆運行到這個位置時,極限擋板即碰觸行程開關的扳把,切斷控制行走的電源,再合閘 3.電動葫蘆起重機(2) 《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 第1部分:總則》 9.2.10: 軌道端部止檔裝置應牢固可靠,防止起重機脫軌。 R Q 電葫蘆大車行走軌道端頭無安全檔。 電葫蘆大車行走軌道安全檔齊全,牢固可靠。 依據: GB6067.1 -2010 9.2.10 3.電動葫蘆起重機(3) 《 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 第1部分:總則 》 9.2.2: 起重機和起重小車,應在每個運行方向裝設運行行程限位器,在達到設計規(guī)定的極限位置時,自動切斷前進方向的動力源。 R Q 電葫蘆端頭無行程限位,無安全檔。 電葫蘆行程限位完好,安全檔齊全可靠。 依據: GB 6067.1 -2010 9.2.2 3.電動葫蘆起重機(4) 《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 第1部分:總則 》 9.6.7: 為防止異物進入或防止其運行對人員可能造成危險的零部件,應設有保護裝置。起重機上外露的、有可能傷人的運動零部件,如開式齒輪、聯軸器、傳動軸、鏈輪、鏈條、傳動帶、皮帶輪等,均應裝設防護罩/欄。 R Q 電葫蘆電機防護外殼脫落。 電葫蘆電機防護外殼齊全完好。 依據: GB 6067.1 -2010 9.6.7 備注:露天工作的起重機上的電氣設備應采取防雨措施。(岳振華被扇葉卷進衣服) 3.電動葫蘆起重機(5) 《用電安全導則 》6.7: 用電產品的電氣線路須具有足夠的絕緣強度、機械強度和導電能力并應定期檢查。 R Q 電葫蘆電機供電拖纜絕緣破損。 電葫蘆電機供電拖纜絕緣良好。 依據: GB/T13869 -2008 6.7 3.電動葫蘆起重機(6) 《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 第1部分:總則》 9.2.1: 起升機構均應裝設起升高度限位器。當取物裝置上升到設計規(guī)定的上極限位置時,應能立即切斷起升動力源。 R Q 電葫蘆升高限位控制線斷開,限位失效。 電葫蘆升高限位完好。 依據: GB 6067.1 -2010 9.2.1 3.電動葫蘆起重機(7) 《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 第1部分:總則》11.2: 起重作業(yè)計劃應保證安全操作并充分考慮到各種危險因素。如:載荷的特征和起吊方法,確定起重機起吊的載荷質量時,應包括起吊裝置的質量等。 R Q 電葫蘆超負荷吊裝。 電葫蘆在負荷內吊裝。 依據: GB 6067.1 -2010 11.2 備注:2、起重機應保證載荷與起重機結構之間保持符合有關規(guī)定的作業(yè)空間。 4、起重機和載荷在整個作業(yè)中的位置 5、起重機作業(yè)地點應考慮可能的危險因素、實際的作業(yè)空間環(huán)境和地面或基礎的適用性; 6、起重機所需要的安裝和拆卸; 7、當作業(yè)地點存在或出現不適宜作業(yè)的環(huán)境情況時,應停止作業(yè)。 4.冶金企業(yè)常用流動式起重機(汽車吊)(1) 《 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 第1部分:總則》 3.9.3: 主要受力構件產生裂紋時,應根據受力情況和裂紋情況采取阻止措施,并采取加強或改變應力分布措施,或停止使用。 R Q 吊臂支撐部位存在變形、開裂。 吊臂支撐部位不存在變形、開裂。 依據: GB6067.1 -2010 3.9.3 4.冶金企業(yè)常用流動式起重機(汽車吊)(2) 《施工現場機械設備檢查技術規(guī)程》 6.4.9-3: 各液壓閥裝置不應有內外泄漏,工作應可靠有效。 R Q 吊車支腿液壓系統(tǒng)漏油。 吊車支腿液壓系統(tǒng)不存在漏油。 依據: JGJ160 -2008 6.4.9-3 4.冶金企業(yè)常用流動式起重機(汽車吊)(3) 《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 第1部分:總則》 3.9.1:主要受力構件失去整體穩(wěn)定性時不應修復,應報廢。 R Q 吊車支腿沒有底板。 吊車支腿底板正常。 依據: GB6067.1 -2010 3.9.1 備注:經發(fā)局發(fā)垃圾費拉發(fā)電機發(fā)電房間啊 4.冶金企業(yè)常用流動式起重機(汽車吊)(4) 《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 第1部分:總則》 18.1.2-i: 日常檢查中要檢查照明燈、擋風屏雨刷和清洗裝置是否能正常使用。 R Q 吊車照明設備損壞。 吊車各類照明設備正常 依據: GB6067.1 -2010 18.1.2-i 4.冶金企業(yè)常用流動式起重機(汽車吊)(5) 《施工現場機械設備檢查技術規(guī)程》 6.4.2: 作業(yè)前,應全部伸出支腿,確認地基承載力后在撐腳板下墊方木,使回轉支承平面處于水平狀態(tài),水準泡居中,其傾斜度不應大于0.5%。 R Q 汽車吊支撐系統(tǒng)高低不一致,吊車作業(yè)平臺未保持水平。 汽車吊支撐系統(tǒng)高低一致,吊車作業(yè)平臺保持水平。 依據: JGJ160 -2008 6.4.2 4.冶金企業(yè)常用流動式起重機(汽車吊)(6) 《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 第1部分:總則》 10.1.4 應在起重機的合適位置或工作區(qū)域設有明顯可見的文字安全警示標志,如“起升物品下方嚴禁站人”、“臂架下方嚴禁停留”、“作業(yè)半徑內注意安全”、等。在起重機的危險部位,應有安全標識和危險圖形符號。 R Q 吊裝作業(yè)時,吊車作業(yè)半徑內有施工人員 吊裝作業(yè)時,吊車作業(yè)半徑內不得有人。 依據: GB6067.1 -2010 10.1.4 《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 第1部分:總則》 17.2.4-b中的要求:任何人不得在懸停載荷的下方停留或通過。 4.冶金企業(yè)常用流動式起重機(汽車吊)(7) 《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 第1部分:總則》 17.2.5-g: 起重機進行回轉、變幅和運行時,要避免突然的起動和停止。吊運速度應控制在使物品的擺動半徑在規(guī)定的范圍內。當物品的擺動有危險時,應做成標識或限定的輪廓線。 R Q 吊車吊裝作業(yè)時,吊車作業(yè)半徑周邊沒有設置安全警戒標志。 吊車吊裝作業(yè)時,吊車作業(yè)半徑周邊設有警戒標志。 依據: GB6067.1 -2010 17.2.5-g 4.冶金企業(yè)常用流動式起重機(汽車吊)(8) 《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 第1部分:總則》 17.2.5-d: 起重機械不許斜向拖拉物品(為特殊工況設計的起重機械除外) R Q 汽車吊作業(yè)時鉤線不垂直,歪拉斜吊。 汽車吊吊裝作業(yè)時鉤線應垂直動作。 依據: GB6067.1 -2010 17.2.5-d 4.冶金企業(yè)常用流動式起重機(汽車吊)(9) 《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 第1部分 總則 》 15.3.3-d 起重機工作時,臂架、吊具、輔具、鋼絲繩、纜風繩及載荷等,與輸電線的最小距離應符合以下規(guī)定:<1KV最小距離1.5米,1-20KV最小距離2米, 35-110KV最小距離4米,154KV最小距離5米,220KV最小距離6米,330KV最小距離7米。 R Q 吊車作業(yè)時,吊臂頂端與高低壓線路安全距離不足。 吊車作業(yè)時,吊臂頂端與高低壓線路間保持相應的安全距離。 依據: GB 6067.1-2010 15.3.3-d 5.冶金企業(yè)常用塔式起重機(塔吊)(1) 《塔式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 8.1.6: 電器柜(配電箱)應有門鎖。門內應有原理圖或布線圖、操作指示等,門外應有警示標志。 R Q 塔吊主電源設置了警戒標志,并配備了消防器材。 依據: GB/T 5144 -2006 8.1.6 塔吊主電源周邊未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及消防器材。 5.冶金企業(yè)常用塔式起重機(塔吊)(2) 《塔式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 4.7.2: 塔機主要承載構建如塔身、起重臂等,失去整體穩(wěn)定性時應報廢。如局部有損壞并可修復的,則修復后不應低于原結構的承載能力。 R Q 塔吊吊臂存在彎曲變形現象。 塔吊吊臂沒有彎曲變形等現象。 依據: GB/T 5144 -2006 4.7.2 5.冶金企業(yè)常用塔式起重機(塔吊)(3) 《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 第1部分:總則》 3.4.2: 高強度螺栓連接處構件接觸面應按設計要求做相應處理,應保持干燥、整潔,不應有飛邊、毛刺、焊接飛濺物、焊疤、氧化鐵皮、污垢等,除設計要求外接觸面不應涂漆。 R Q 塔吊回轉機構螺栓斷裂。 塔吊回轉機構內螺栓完好。 依據: GB6067.1 -2010 3.4.2 5.冶金企業(yè)常用塔式起重機(塔吊)(4) 《塔式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 10.1.2: 塔機在安裝、增加塔身標準節(jié)之前應對結構件和高強度螺栓進行檢查,若發(fā)現結構件整體或局部塑性變形,銷孔塑性變形等問題應修復或更換后方可進行安裝: R Q 塔吊標準節(jié)各部位結構正常。 依據: GB/T 5144 -2006 10.1.2 塔吊標準節(jié)連接部位結構變形、扭曲。 備注:塔機在安裝、增加塔身標準節(jié)之前應對結構件和高強度螺栓進行檢查,若發(fā)現下列問題應修復或更換后方可進行安裝: a)目視可見的結構件裂紋及焊縫裂紋; b)連接件的軸、孔嚴重磨損; c)結構件母材嚴重銹蝕; 5.冶金企業(yè)常用塔式起重機(塔吊)(5) 《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 第1部分:總則》 9.2: 包括起升高度限位器、運行行程限位器、幅度限位器、幅度指示器、 防止臂架向后傾翻的裝置、 回轉限位、支腿回縮鎖定裝置、防碰撞裝置、緩沖器及端部止檔、偏斜指示器或限制器、水平儀 R Q 塔吊安裝時沒有安裝或缺少部分限位器。 塔吊安裝同時裝備有各項限位器。 依據: GB6067.1 -2010 第9條 吊鉤沖頂吊籃墜落5人死亡 2012年3月19日在洛(陽)欒(川)高速洛嵩段第三項目部瓦西大橋施工現場,5名工人乘坐吊籃在被拉往高空的過程中,鋼絲繩突然斷裂,吊籃從50米高空墜落,4名工人當場死亡,1名工人送院后經搶救無效死亡。 備注:“另外兩名工人在吊籃外緊貼著吊籃,腳蹬著鐵籠底,雙手握住鋼筋,由塔吊從地面吊往50米高的橋墩上。當時,塔吊司機已經把吊籃拉到頂了,還接著操作,突然鋼絲繩斷了,工人們直接從高空摔下來了。”一名目擊工友說。 5.冶金企業(yè)常用塔式起重機(塔吊)(6) 《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 第1部分:總則》 3.4.2: 高強度螺栓連接處構件接觸面應按設計要求做相應處理,應保持干燥、整潔,不應有飛邊、毛刺、焊接飛濺物、焊疤、氧化鐵皮、污垢等,除設計要求外接觸面不應涂漆。 R Q 塔吊標準節(jié)連接處沒有油污。 依據: GB6067.1-2010 3.4.2 塔吊使用高強螺栓的標準節(jié)連接處有油污。 5.冶金企業(yè)常用塔式起重機(塔吊)(7) 《施工現場機械設備檢查技術規(guī)程》6.5.9: 塔吊高度超過規(guī)定時應安裝附墻裝置,附墻裝置應符合安全要求。 R Q 塔吊(超過一定安裝高度)安裝有連墻件。 依據: JGJ160 -2008 6.5.9 塔吊(超過一定安裝高度)沒有安裝連墻件。 5.冶金企業(yè)常用塔式起重機(塔吊)(8) 《施工現場機械設備檢查技術規(guī)程 》 6.5.9: 塔吊高度超過規(guī)定時應安裝附墻裝置,附墻裝置應符合安全要求。 R Q 塔吊與墻體連墻件沒有使用螺栓或其他有效方式連接。 塔吊連墻件用螺栓連接并裝有防退銷子。 依據: JGJ160 -2008 6.5.9 5.冶金企業(yè)常用塔式起重機(塔吊)(9) 《塔式起重機安全規(guī)》 8.45: 塔頂高度大于30m且高于周圍建筑物的塔機,應在塔頂或臂架端部安裝紅色障礙指示燈,該指示燈的供電不應受停機的影響。 R Q 塔吊安裝時未按規(guī)范安裝夜間警示燈。 塔吊頂部及吊臂兩端均安裝有夜間警示燈(紅色)。 依據: GB/T 5144 -2006 8.4.5 5.冶金企業(yè)常用塔式起重機(塔吊)(10) 《塔式起重機安全規(guī)》 8.1.3: 塔機的金屬結構、軌道、所欲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金屬線管、安全照明的變壓器低壓側等均應可靠接地,接地電阻不大于4Ω。重復接地電阻不大于10Ω。接地裝置的選擇和安裝應符合電氣安全的有關要求。 R Q 塔吊基礎安裝有可靠的防雷接地系統(tǒng)。 依據: GB/T 5144 -2006 8.1.3 塔吊安裝時未按規(guī)范安裝接地系統(tǒng)。 5.冶金企業(yè)常用塔式起重機(塔吊)(11) 《塔式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6.5.26-3: 軌道上露天作業(yè)的起重機,應安裝錨定裝置或鐵靴; R Q 軌道式塔吊停止作業(yè)時沒有按規(guī)范配置防滑鐵鞋。 塔吊停止運行時配備有防滑鐵鞋。 依據: JGJ160 -2008 6.5.26-3 《塔式起重機安裝規(guī)程 》6.8: 軌道式塔機應安裝夾軌器,使塔機在非工作狀態(tài)下不能在軌道上移動。 備注:防止溜車或者受風力影響。 1 動臂變幅的塔式起重機,應裝設幅度指示器,應能正確指示吊具所在的幅度; 2 動臂的支承停止器與動臂變幅機構之間,應設連鎖保護裝置; 4 起重臂根部鉸點高度大于50m 時,應安裝風速儀,當風速大于工作極限風速時,應能發(fā)出停止作業(yè)警報;風速儀應安裝在塔機頂部不擋風處。 五、廠內機動車(叉車) 五、廠內機動車(叉車)(1) 《機動工業(yè)車輛 安全規(guī)范》 8.4: 在所有機動工業(yè)車輛中,都必須裝有停車制動器(或停車機構)。它可以是行車制動器的一部分或包括行車制動器。停車制動器(或停車機構)必須由人工操縱或自動控制,如果不是人為釋放,它將始終處于制動狀態(tài)。 R Q 叉車無停車制動器。 叉車裝有停車制動器。 依據: GB 10827 -1999 8.4 五、廠內機動車(叉車)(2) 《 機動工業(yè)車輛 安全規(guī)范》 8.4: 車上必須裝有一種裝置,可用它斷開電動車輛的控制線路和內燃車輛的點火裝置和/或起動裝置,或使它們不能工作。 R Q 叉車裝有斷開點火起動裝置。 依據: GB 10827 -1999 8.4 叉車無斷開點火起動裝置。 五、廠內機動車(叉車)(3) 《機動工業(yè)車輛 安全規(guī)范 》12.2: 乘駕式高起升車輛必須安裝護頂架或設有安裝護頂架的接口。 R Q 叉車裝有護頂架 依據: GB 10827 -1999 12.2 叉車無護頂架。 ? 五、廠內機動車(叉車)(4) 《機動工業(yè)車輛 安全規(guī)范》 11.1.1.6: 動力驅動的升降裝置必須裝備防止載貨架越程的裝置。 R Q 叉車裝有防止越程的裝置。 依據: GB 10827 -1999 11.1.1.6 叉車無防止越程裝置。 ? 五、廠內機動車(叉車)(5) 《機動工業(yè)車輛 安全規(guī)范》 12.3: 高起升車輛在設計上必須保證可以安裝擋貨架。 R Q 叉車裝有擋貨架 依據: GB 10827-1999 12.3 叉車無擋貨架。 ? 備注:沒有擋貨架有可能使貨物想司機操作的方向倒塌,砸傷司機。 五、廠內機動車(叉車)(6) 《機動工業(yè)車輛 安全規(guī)范》 11.1.1.4: 貨叉架和貨叉必須按照下列要求設計和制造: 防止貨叉從貨叉架上意外脫落;防止貨叉意外橫向滑移或脫落。 R Q 叉車裝有貨叉定位銷或定位裝置 依據: GB 10827 -1999 11.1.1.4 叉車無貨叉定位銷或定位裝置。 ? 五、廠內機動車(叉車)(7) 《機動工業(yè)車輛 安全規(guī)范》 10.1.1.2: 燃油箱和加油設備外溢或漏出的燃油只可以流到地面上,而不得流到發(fā)動機、電氣系統(tǒng)、排氣系統(tǒng)部件上或駕駛室內。在作業(yè)條件下不允許燃油外溢。 R Q 叉車燃油箱燃油無外溢 依據: GB 10827 -1999 10.1.1.2 叉車燃油箱燃油外溢。 ? 備注:燃油箱和加油設備必須位于車上使其遭到損壞的可能性最小的部位。 五、廠內機動車(叉車)(8) 《機動工業(yè)車輛 安全規(guī)范》 8.5.1: 手柄控制:手柄應位于駕駛員右手位置并與運行控制器明顯地區(qū)分開。應把控制手柄的功能標清楚。每個圖形符號必須固定在其對應的操縱桿上或附近。 R Q 叉車換檔手柄位置標識清楚。 依據: GB 10827 -1999 8.5.1 叉車無換檔手柄位置標識。 ? 五、廠內機動車(叉車)(9) 《機動工業(yè)車輛 安全規(guī)范》 14.1.5.3: 在作業(yè)區(qū)必須有足夠照度的燈光。車輛輔助燈光必須完好可用。 R Q 叉車行駛、轉向、剎車、倒車燈具齊全。 依據: GB 10827 -1999 14.1.5.3 叉車車燈破損或失效。 ? 五、廠內機動車(叉車)(10) 《機動工業(yè)車輛 安全規(guī)范》 12.6: 車輪防護罩:車輪超出車體輪廓線時,必須對其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以盡可能避免駕駛員在正常作業(yè)時受到車輪所拋出物體的傷害。 R Q 車輪超出車體輪廓線時有保護措施。 依據: GB 10827 -1999 12.6 車輪未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 ? 五、廠內機動車(叉車)(11) 《機動工業(yè)車輛 安全規(guī)范》14.1.1: 駕駛員的資格:機動工業(yè)車輛的駕駛員必須經過培訓并通過考核取得操作證。 R Q 駕駛員持有特種作業(yè)操作證。 依據: GB 10827 -1999 14.1.1 ? 駕駛員無特種作業(yè)操作證。 五、廠內機動車(叉車)(12) 《機動工業(yè)車輛 安全規(guī)范》 14.1.3: 除了備有乘客專座外,車輛不得載客。 R Q 叉車作業(yè)時不允許載人或人站在車外。 依據: GB 10827 -1999 14.1.3 叉車作業(yè)時載人或人站在車外。 ? 備注:叉車左右鋼叉上各站了2人(寧某站在左側鋼叉上),尾部蹲了1人,駕駛室左右兩側各坐1人。在走到一個土坡時,發(fā)生顛簸,把寧某摔下后碾壓,死亡。駕駛人過失致人死亡罪判刑1年和印刷廠共同賠償寧某65萬元。 五、廠內機動車(叉車)(13) 《機動工業(yè)車輛 安全規(guī)范》 14.2.1: 無論車輛起升部件有無載荷,必須禁止任何人通過或站在車輛起升部件下面。 R Q 起升部件下無人員站立或通過。 依據: GB 10827 -1999 14.2.1 人員站立或通過叉車起升部件下。 ? 五、廠內機動車(叉車)(14) 《機動工業(yè)車輛 安全規(guī)范》 14.2.1: 駕駛員必須特別注意作業(yè)環(huán)境,包括在附近的其他人員以及固定的或移動的物體,且必須隨時提防行人。 R Q 作業(yè)時禁止用手扶持貨物。 依據: GB 10827 -1999 14.2.1 ? 作業(yè)時用手扶持貨物。 五、廠內機動車(叉車)(15) 《機動工業(yè)車輛 安全規(guī)范》 14.2.1: 工業(yè)車輛或工業(yè)車輛與屬具的聯合體(當裝有屬具時)只允許搬運不大于其額定起重量的載荷。 R Q 叉車作業(yè)不超過額定能力。 依據: GB 10827 -1999 14.2.2.1 叉車超額定能力使用。 ? 備注: 裝有屬具的工業(yè)車輛的起重量可能小于屬具標牌上標出的能力。不得采用任何方式來增大車輛的起重量,例如附加人員或平衡重在任何時候,特別是在使用屬具時,必須注意載荷的操作、定位、固定與運輸,裝有屬具的車輛在無載時,應作為部分承載來使用。只允許搬運排列穩(wěn)定或安全的載荷,尤其在搬運超長或超高載荷時必須格外小心,在搬運重心不能確定的載荷時,操縱車輛時必須特別小心。叉車只可以搬運重量在額定起重量以下的貨物;超負荷搬運時,后輪極易離地,此時,轉向就無法控制,極易導致事故的發(fā)生。 五、廠內機動車(叉車)(16) 《機動工業(yè)車輛 安全規(guī)范》 14.2.2.2-a: 采用貨叉揀取載荷時:貨叉間距必須適合被搬運載荷的寬度。 R Q 作業(yè)時貨叉間距適合被搬運載荷的寬度。 依據: GB 10827 -1999 14.2.2.2-a 叉車作業(yè)時貨叉間距不適合被搬運載荷的寬度。 ? 備注:c)在搬運高的或多件疊裝的單元貨物時,必須采用最小的后傾(如可后傾)來穩(wěn)定載荷,并應特別小心在放下載荷時,必須小心地下降。如有可能可少許(或有限地)前傾門架,以便放妥載荷和抽出貨叉。 五、廠內機動車(叉車)(17) 《 機動工業(yè)車輛 安全規(guī)范》14.2.2.2-b: 貨叉必須盡可能深地插人到載荷的下方。但注意不得使叉尖碰到載荷以外的物件。然后貨叉必須起升到足夠的高度以揀取載荷。 R Q 叉車作業(yè)時貨叉插入到載荷下方。 依據: GB 10827 -1999 14.2.2.2-b 叉車作業(yè)時貨叉未完全插入到載荷下方。 ? 五、廠內機動車(叉車)(18) 《 機動工業(yè)車輛 安全規(guī)范》 14.2.2.2-a: 貨叉間距必須適合被搬運載荷的寬度。 R Q 叉車作業(yè)時不使用單叉作業(yè)。 依據: GB 10827 -1999 14.2.2.2 叉車作業(yè)時使用單叉作業(yè)。 備注:禁止偏載堆垛:叉車堆垛時必須確保貨物排放得安全和穩(wěn)固,貨叉要準確地插入托盤,同時使貨物重心與叉車中心保持一致,否則易引起貨物墮落,叉車傾翻。 五、廠內機動車(叉車)(19) 《機動工業(yè)車輛 安全規(guī)范》 14.2.3.1: 車輛運行時,駕駛員不得將身體探出車體的外輪廓線。 R Q 作業(yè)時不得將身體探出車體的外輪廓線或將手臂等身體部位露出護頂架外 依據: GB 10827 -1999 14.2.3.1 叉車作業(yè)時駕駛員將身體探出車體的外輪廓線或將手臂等身體部位露出護頂架外。 備注:一般規(guī)則: 駕駛員必須沿通道的右側駕駛車輛,駕駛員必須能清楚地看到運行的道路,并注意其他車輛、行人及安全間距。 駕駛員必須遵守一切交通規(guī)則,包括廠內規(guī)定的車速限制。 必須與前面運行的車輛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駕駛員必須時刻以認真負責的態(tài)度駕駛車輛禁止突然起步、停車及高速轉彎除作業(yè)狀況要求外 建議在車輛起步時方向盤不應處于極限位置。如果需在極限位置起步,則應小心操作。 在車輛運行時載荷或承載裝置必須保持在運行高度,若有可能,車輛運行時應后傾載荷。除了堆垛作業(yè)外,不得起升載荷。 在運行狀態(tài)時,如果載荷有礙視線,那么當車輛運行時,載荷必須位于車輛運行方向的后方。 例外:在某些情況(如堆垛或爬坡)下,車輛運行時要求載荷位于車輛運行方向的前方,此時,駕駛員必須十分小心地駕駛車輛作業(yè)條件要求時,可采用某種附屬(附助)設施或由其他人員引導 在十字路口和其他視線受阻的場合,必須降低車速,并發(fā)出聲響信號 車輛帶著起升載荷進行機動運行時,必須緩慢而平穩(wěn)地操縱轉向裝置和制動器。 在交叉路日、視線受阻的地段或危險場合,不得超越同向運行的其他車輛。 不得將手臂、腿或頭放在門架立柱或車輛的其他運動部件之間。 轉彎時,如果附近有其他車輛或行人則必須發(fā)出警示信號 必須遵守有關地面承載能力的所有標牌和其他指示牌的要求。 必須特別注意通向電梯(升降機)的斜坡和通道的承載能力。 五、廠內機動車(叉車)(20) 《機動工業(yè)車輛 安全規(guī)范》 14.2.3.1: 駕駛員必須避免車輛駛過松軟物體,以免導致物品損壞或人員傷害。 R Q 作業(yè)時避免車輛駛過松軟物體。 依據: GB 10827 -1999 14.2.3.1 作業(yè)時車輛駛過松軟物體。 五、廠內機動車(叉車)(21) 《機動工業(yè)車輛 安全規(guī)范》 14.2.3.3-c: 車輛不得在坡面上轉彎,也不得橫跨坡道運行 R Q 叉車作業(yè)時斜坡不應轉彎。 依據: GB 10827 -1999 14.2.3.3-c 叉車作業(yè)時在斜坡轉彎。 備注:a)車輛必須緩慢地上、下坡。 b)除側面裝載和無起升車輛外,無載車輛運行時,最好將其承載裝置面向下坡方向。 d)車輛靠近坡道、高站臺或平臺邊緣時,駕駛員必須小心駕駛車輛,車輛與站臺或平臺邊緣之間必須保持至少為車輛一個輪胎寬度的距離。 e)當t坡或下坡坡度超過10%時,如有可能,叉車(側面承載叉車、越野叉車、跨車和平臺搬運車除外)運行時必須使載荷面向上坡方向。 f)車輛在各種坡道上作業(yè)時,必須把載荷和承載裝置向后傾(如有可能)且只升高到足以通過道路表面和局部障礙物的高度。 五、廠內機動車(叉車)(22) 《機動工業(yè)車輛 安全規(guī)范》 14.2.3.2: 車速必須和車輛行駛區(qū)域內的人員活動情況、能見度、道路或地面情況以及載荷情況相適應。車輛在濕滑的路面上運行時必須特別小心 在任何情況下,都必須將車速控制在可安全停車的范圍內。 R Q 叉車行駛時遵守速度限制規(guī)定。 依據: GB 10827 -1999 14.2.3.2 叉車作業(yè)時違章超速行駛。 備注:十次車禍九次快 五、廠內機動車(叉車)(23) 《機動工業(yè)車輛 安全規(guī)范》 14.2.3.8 駕駛員離開時,承載裝置必須降到最低位,控制裝置置于中間位置,動力關閉,停車制動器拉緊,車輛停穩(wěn)以防意外運動或未經批準被他人擅自開動。 R Q 停駛時,承載裝置到低位,控制裝置于中間位置,動力關閉,制動器拉緊,取下鑰匙 依據: GB 10827 -1999 14.2.3.8 叉車停駛狀態(tài)時,未將承載裝置降到最低位,控制裝置未置于中間位置,動力未關閉,鑰匙未取下。 備注:車輛停放時,防火通道、通向樓梯及消防設備的通道必須通暢,車輛的停放位置必須與鐵道保持一段安全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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