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工程名稱:重慶西永公租房 填寫: 年 月 日
分部分項名稱:塔吊指揮 任務單編號或施工部位:
安全技術交底內(nèi)容:
1.塔吊指揮應由技術熟練、懂機械性能的人員經(jīng)培訓合格,持操作證上崗。指揮時應站在能夠照顧到全面工作的地點,所發(fā)信號應事先統(tǒng)一,并做到準確、宏亮和清楚。
2.吊運裝作業(yè)人員必須精力集中,作業(yè)中不準吸煙、吃東西、閑聊、玩笑、打鬧,隨時注意起重機的旋轉、行走和重物狀況。
吊運裝作業(yè)人員在工作或起吊動作未結束時,不準擅自離開作業(yè)崗位。
3.旗語、手勢信號明顯、準確,音響信號清晰宏亮。上、下信號密切配合,下信號少服從上信號指揮。
4.信號指揮站立得當,指揮動作要使用起重機司機容易看到;上下信號容易聯(lián)系,始終能清楚觀察到起吊、吊運、就位的全過程。
信號指揮站位要利于保護自身的安全,不能站在易受碰撞、難躲避,易受意外傷害,無保護措施的墻頂?shù)任kU部位。
5.起吊離地20~30cm,應停鉤檢查。檢查內(nèi)容包括起重機的制動、穩(wěn)定性,吊物捆綁的可靠性,吊索具受力后的狀態(tài)等。發(fā)現(xiàn)超載,鋼絲繩打扭、變形,鉤掛不牢,吊完索受力不均,吊點不當,吊物松散、不平衡、有浮擺物、鉤掛及其他起吊疑問等,應立即落鉤,處理徹底后再起吊。
6.吊物懸空后出現(xiàn)異常,指揮人員要迅速判斷,緊急通告危險部位人員迅速撤離。指揮吊物慢慢下落,排除險情后才可再起吊。
7.吊運中突然停電或發(fā)生機械故障,重物不準長時間懸空。要指揮將重物緩慢落在適當穩(wěn)定位置并墊好。
8.嚴禁吊物從人的頭頂上越過。必須越過障礙物或人頭頂時,其距離不準小于50cm。
9.吊鉤上升時,吊鉤起升的極限高度應與吊臂頂點至少保持2m的距離。
10.起重機行走時,應注意觀察并及時排除軌道上的人或障礙物,注意電纜應有足夠的長度,軌鉗是否找開。起重機與軌道止檔至少要保持1m的安全距離。
11.群機或同一軌道上兩臺塔式起重機作業(yè),指揮人員必須配合好,注意保持起重機間的安全距離,兩機起重臂的安全距離不得小于5m,防止兩機碰撞或吊物鉤掛。
12.吊物不是擺放平穩(wěn)或易脫鉤的重物,必須使用卡環(huán)或專用的安全吊具,保證穩(wěn)起穩(wěn)落,嚴禁用鉤直掛吊運。
13.嚴禁吊物越過居民、街港、有人建筑物、高壓線和在其上空旋轉。必須時,應于吊運前采取相應的有效措施。
14.塔吊不準在彎道處起重。必須在彎道上進行起重作業(yè)時,要認真擬定作業(yè)方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經(jīng)技術主管批準。指揮人員必須按彎道作業(yè)書面安全交底的規(guī)定指揮吊運裝作業(yè)。
15.堅決抵制違章作業(yè)指令,嚴格執(zhí)行吊運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十不吊”即:
(1)被吊物重量超過機械性能允許范圍;(2)信號不明;(3)吊物下方有人;(4)吊物上站人;(5)埋在地下物;(6)斜拉、斜牽、斜吊;(7)散物捆扎不牢;(8)零、散、小物件無容器;(9)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規(guī)定;(10)六級以上強風。
交底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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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解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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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員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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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任務負責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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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執(zhí)行情況:
本卡管理辦法:
1.凡下達施工任務,施工作業(yè)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簽字蓋手??;
2.本卡一式三份,一份份施工員留存,一份交安全員,一份交勞務班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