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重機作業(yè)時,應有足夠的工作場地,臂桿起落及回轉半徑內不得有障礙物。
2、作業(yè)前,必須對工作現(xiàn)場周圍環(huán)境,行駛道路,架空電線建筑物以及構件重量和分布等情況進行全面了解。
3、操作人員在進行回轉變幅和吊鉤升降等動作前,應鳴聲示意。
4、指揮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取得合格證后,方可擔任指揮,作業(yè)時應與操作人員密切配合,操作人員應嚴格執(zhí)行指揮人員的信號。如信號不清或錯誤時,操作人員可拒絕指揮。
5、遇有六級以上大風或大雨、大雪、大霧及惡劣天氣,應停止作業(yè)。
6、塔吊應裝設、變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種限為開關等安全保護裝置,并保證運轉正常。
7、不得超負荷運轉或起吊不明重量物體。
8、嚴禁使用塔吊進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設或固定 在地面上的重物,現(xiàn)場澆注的混凝土構件或模板必須全部松動后方準起吊。
9、起吊重物時應綁扎平穩(wěn)牢固,不得 在重物上堆放或懸掛零星構件、零星材料或物體,必須用吊籠或鋼絲繩綁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標有綁扎位置或起吊位置的構件,應按規(guī)定綁扎,鋼絲繩與物體的夾角不得小于30度。
10、下雨天氣作業(yè)時,應先經過試吊,確定制動器靈敏可靠后方可進行施工作業(yè)。
交底人:
收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