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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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航運服務區(qū)二期啟航上東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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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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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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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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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內容
1、應保證升降機的整體穩(wěn)定性,升降機導軌架的縱向中心線至建筑物外墻面的距離宜選用較小的安裝尺寸。
2、導軌架頂端自由高度、導軌架與附壁距離、導軌架的兩附壁連接點間距離和最低附壁點高度均不得超過出廠規(guī)定。
3、拆除作業(yè)前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1)各部結構無變形,連接螺栓無松動;
2)齒條與齒輪、導向輪與導軌均接合正常;
3)各部鋼絲繩固定良好,無異常磨損;
4)運行范圍內無障礙。
4、檢查小吊桿固定是否穩(wěn)固、鋼絲繩是否工作自如。
5、檢查起重用鋼絲繩是否存在過度磨損情況,卡環(huán)是否工作正常。
6、升降機運行到最上層或最下層時,嚴禁用行程限位開關作為停止運行的控制開關。
7、拆除過程中,作業(yè)范圍內禁止閑雜人員活動,要拉好隔離網(wǎng)并安排專人負責。
8、作業(yè)完成后,檢查上限位工作是否正常,配種鋼絲繩放的長度是否合理。
9、如果使用塔吊進行輔助拆除,必須有起重工在場進行相應的作業(yè)內容。
10、檢查電纜的活動范圍是否有妨礙電纜安全運行的障礙并及時查處解決。
11、校正電梯標準節(jié)的垂直度,從兩個方向十字交叉同時進行校正。
12、緊固電梯標準節(jié)和建筑物間的拉桿、十字支持連接。
13、切斷主電源并鎖好控制室,樹立警示牌:拆除中禁止使用
被交底人: 交底人: 安全員: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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