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術(shù)交底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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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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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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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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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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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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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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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式、橋式起重機操作安全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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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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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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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內(nèi)容: 門式、橋式起重機與電動葫蘆操作安全技術(shù)交底
l.起重機路基和軌道的鋪設(shè)應符合出廠規(guī)定,軌道接地電阻不應大于4n。
2.門式起重機在軌道上行走需要較長的電纜,為了防止電纜拖地面受損,需要設(shè)置電纜卷筒。配電箱應設(shè)置在軌道中部,能減少電纜長度。
3.用滑線供電的起重機,應在滑線兩端標有鮮明的顏色,滑線應設(shè)置防護欄桿。
4.軌道應平直,魚尾板連接螺栓應無松動,軌道和起重機運行范圍內(nèi)應無障礙物。門式起重機應松開夾軌器。
5.門式、橋式起重機作業(yè)前的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1)機械結(jié)構(gòu)外觀正常,各連接件無松動;
(2)鋼絲繩外表情況良好,繩卡牢固;
(3)各安全限位裝置齊全完好。
6.操作室內(nèi)應墊木板或絕緣板,接通電源后應采用試電筆測試金屬結(jié)構(gòu)部分,確認無漏電方可上機;上、下操縱室應使用專用扶梯。
7.作業(yè)前.應進行空載運轉(zhuǎn),在確認各機構(gòu)運轉(zhuǎn)正常,制動可靠,各限位開關(guān)曼敏有效后,方可作業(yè)。
8.開動前,應先發(fā)出音響信號示意,重物提升和下降操作應平穩(wěn)勻速,在提升大件時不得用快速,并應拴拉繩防止擺動。
9.吊運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險品時,應經(jīng)安全主管部門批準,并應有相應的安全措施。
10.重物的吊運路線嚴禁從人上方通過,亦不得從設(shè)備上面通過??哲囆凶邥r,吊鉤應商地面2m以上。
11.吊起重物后應慢速行駛,行駛中不得突然變速或倒退。兩臺起重機同時作業(yè)時,應保持3~5m距離。嚴禁用一臺起重機頂推另一臺起重機。
12.起重機行走時,兩側(cè)驅(qū)動輪應同步,發(fā)現(xiàn)偏移應停止作業(yè),調(diào)整好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13.作業(yè)中,嚴禁任何人從一臺橋式起重機跨越到另一臺橋式起重機上去。
14.操作人員由操縱室進入橋架或進行保養(yǎng)檢修時,應有自動斷電聯(lián)鎖裝置或事先切斷電源。
15.露天作業(yè)的門式、橋式起重機,當遇六級及以上大風時,應停止作業(yè),并鎖緊夾軌器。
16.門式,橋式起重機的主梁撓度超過規(guī)定值肘,必須修復后方可使用。
17.作業(yè)后,門式起重機應停放在停機線上,用夾軌器鎖緊,并將吊鉤升到上部位置;橋式起重機應將小車停放在兩條軌道中間,吊鉤提升到上部位置。吊鉤上不得懸掛重物。
18.作業(yè)后,應將控制器撥到零位,切斷電源,關(guān)閉并鎖好操縱室門窗。
19.電動葫蘆使用前應檢查設(shè)備的機械部分和電氣部分,鋼絲繩、吊鉤、限位器等應完好,電氣部分應無撮電,接地裝置應良好。
20.電動葫蘆應設(shè)緩沖器,軌道兩端應設(shè)擋板。
21.作業(yè)開始第一次吊重物時,應在吊離地面100mm時停止,檢查電動葫蘆制動情況,確認完好后方可正式作業(yè)。露天作業(yè)時應設(shè)防雨棚。
22.電動葫蘆嚴禁超載起吊。起吊時,手不得握在繩索與物體之間,吊物上升時應嚴防沖撞。
23.起吊物件應捆扎牢固。電動葫蘆吊重物行走時。重物離地不宜超過1. 5m高。工作間歇不得將重物懸掛在空中。
24.電動葫蘆作業(yè)中發(fā)生異味、高溫等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檢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25.使用懸掛電纜電氣控制開關(guān)時,絕緣應良好,滑動應自如,人的站立位置后方應有2m空地并應正確操作電鈕。
26.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失控下滑時,必須采取緊急措施,向無人處下放重物。
27.在起吊中不得急速升降。
28.電動葫蘆在額定載荷制動時,下滑位移量不應大于80mm。否則應清除油荇或更換制動環(huán)。
29.作業(yè)完畢后,應停放在指定位置,吊鉤升起,并切斷電源,鎖好開關(guān)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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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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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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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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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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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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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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