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要求:
(1) 汽車駕駛員必須經公安部門考試合格后,持有駕駛執(zhí)照方能開車,嚴禁沒有駕駛執(zhí)照的人員開車。
(2) 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和行車安全等有關規(guī)定。駕駛車輛必須證、照齊全,不準駕駛與證件不符的車輛,嚴禁酒后開車和不得超載。
(3) 運輸機械的內燃機和電動機及液壓裝置,應按內燃機和電動機及液壓裝置相應安全交底操作。
(4) 運送超寬、超高和超長物件時,除嚴格遵守交通部門有關規(guī)定外,應事先制定妥善的運輸方案和安全措施。
(5) 啟動前,應重點檢查轉向機構和制動器、輪胎氣壓、儀表、燈光、喇叭、燃油、潤滑油、冷卻水、各連接件等,確認無誤,方可啟動。燃油箱蓋必須加鎖。
(6) 啟動前,將變速桿置于空檔位置,拉緊手制動器。寒冷季節(jié)應先用手搖把轉動曲軸數轉后再啟動。
(7) 寒冷季節(jié)應采取措施使內燃機預熱后再啟動,不得以明火預熱化油器、油管及油箱。嚴禁拖、頂啟動。
(8) 啟動后觀察各儀表指示值,檢查內燃機的運轉情況。待水溫升到40℃以上,方可起步。
(9) 水溫未達到70℃時,不得高速行駛。變速時應逐級增減,正確使用離合器,避免掛檔時齒輪撞擊。
(10) 行駛中,如發(fā)現有異響、異味、發(fā)熱等異常情況,應立即停車檢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xù)運行。
(11) 行駛中,不得把腳放在離合器踏板上,不得無故猛踩制動器。由前進檔變?yōu)榈箼n或由倒檔變?yōu)榍斑M檔時,需待車停穩(wěn)后方可換檔,并觀察四周無障礙物,方可倒退或前進。
(12) 下坡時,不得熄火滑行。在坡道上停車時,除拉緊手制動器并掛好低速檔外,還應將輪胎楔牢。
(13) 在濘滑、冰雪的路面上應低速行駛。不得快速急轉彎或緊急制動。必要時應裝上防滑鏈條。
(14) 通過危險地區(qū)或狹窄便橋,應先停車檢查,確認可以通過后,應由有經驗的人指揮前進。
(15) 車輛涉水過河時,應先探明水底情況,水深不得超過排氣管或曲軸皮帶盤,并低速行駛,涉水后,必須采取措施,防止制動器失效。
(16) 使用差變速器鎖時,應低速直線行駛,嚴禁轉彎和猛沖。
(17) 在機車底下進行保養(yǎng)及檢修時,應將內燃機熄火,除拉緊手制動器外,還應將車輪楔牢。
2. 載重汽車
(1) 裝載物品要捆綁穩(wěn)固牢靠,圓筒形物件臥倒裝運時必須采取防止?jié)L動的措施。
(2) 不得人貨混載。因工作必須搭人時,人所在位置不得在貨物之間或貨物與前車廂板間隙,嚴禁攀爬或坐臥在貨物上面。
(3) 裝載易燃品、危險品或爆炸品時應按“爆炸物品管理條件”執(zhí)行。除必要的行車人員外,不得搭乘其他人員。
(4) 加掛拖車時,起步要緩慢并減速行駛,盡量避免緊急制動。拖車上必須有制動裝置和燈光信號。
3. 自卸汽車
(1) 自卸汽車應保持頂升液壓系統完好,工作平穩(wěn)。操縱靈活,不得有卡阻現象。
(2) 按規(guī)定品種、標號添加液壓油,各節(jié)液壓缸表面應保持清潔。
(3) 非頂升作業(yè)時,應將頂升操縱桿放在空檔位置,頂升前必須拔出車廂固定銷。
(4) 配合挖掘機作業(yè)時自卸汽車就位后應拉緊手制動器,在鏟斗必須越過汽車駕駛室作業(yè)時,駕駛室內不得有人停留。
(5) 卸料時,車廂上空和附近應無障礙物,向基礎坑等地卸料時,必須和坑邊保持安全距離,防止塌方翻車。嚴禁在斜坡側向傾卸。
(6) 卸料后,車廂必須及時復位,不得在傾卸情況下行駛。嚴禁在車廂載人。
(7) 車廂頂升后進行檢修、潤滑等作業(yè)時,必須用支撐將車廂支撐牢固,方可進入車廂下面工作。
(8) 裝運混凝土或粘性物料,作業(yè)后,應將車廂內外清洗干凈,防止凝結在車廂上。
4. 機動翻斗車
(1) 起步時,應平穩(wěn),不得突然加大油門,不得用二、三檔起步。
(2) 如遇雨后泥濘,溶軟的瀝表路面,或灰砂地帶等條件差的道路,都應低速行駛,不得急劇加速猛沖。
(3) 上坡時,如遇路面不平或坡度較大,應提前換檔,低速行駛。下坡及轉彎時,嚴禁脫檔滑行。
(4) 往基礎坑里卸料時,接近坑邊應減速行駛,并須和坑邊保持安全距離。
(5) 行駛前,檢查鎖緊裝置必須將料斗鎖牢,以防行駛時掉斗,損壞機件。
(6) 嚴禁翻斗內載人。翻斗在卸料狀態(tài)下不得行駛或作平土作業(yè)。
(7) 內燃機運轉中或翻斗內載荷時,嚴禁在車底下進行任何作業(yè)。
(8)操作人員離機時,必須將內燃機熄火,并掛空檔拉緊手制動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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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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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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