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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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縣第一建筑安裝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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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交底班組或員工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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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內容:
1、 倉庫保管員,要牢記(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則)
2、 熟悉存放物品的性質、貯存中的防火要求及滅火方法,要嚴格按照其性質、包裝、滅火方法、貯存防火要求和密封條件等分別存放,性質相抵觸的物品不的混寸在一起。
3、 嚴格按照“五距”貯存物質,即垛與垛的間距不得小于1m,垛與墻間距不得小于0.3m;照明燈具垂直下方與垛的水平間距不得小于0.5m.
4、 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主要通道的寬度不應小于2m。
5、 露天存放物品應當分類,分堆,分組和分垛,并留出畢業(yè)的防火間距。甲、乙類桶裝液體,不宜在露天存放。
6、 物品入庫前應當進行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后,方準入庫。
7、 庫房門窗等應當嚴密,物資不能貯存在預留孔洞的下方。
8、 庫房內照明燈具不準超過60w,并做到人走斷電、鎖門。
9、 庫房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
10、 庫房管理人員在每日下班前,應對經管的庫房巡查一遍,確認無火災隱患后,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后方準離開。
11、 隨時清掃庫房內的可燃材料,保持地面清潔。
12、 嚴禁在倉庫內兼設辦公室、休息室或更衣室、值班室以及各種加工作業(y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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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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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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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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