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證焊接工作的順利進行,確保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特制定以下規(guī)定:
1、氣焊工必須經過有關部門安全技術培訓,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證后,方可獨立上崗操作;明火作業(yè)必須履行審批手續(xù)。
2、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進行覆蓋、隔離。
3、氧氣瓶、乙炔瓶必須按照《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的規(guī)定,嚴格進行技術檢驗,合格后方能使用。如果超出有效期,不得使用。應遠離高溫、明火和熔融金屬飛濺物10米以上,氧氣瓶避免直接受熱。
4、氧氣瓶、氧氣表及焊割工具上,嚴禁沾染油脂。
5、氧氣瓶、乙炔瓶應有防震膠圈,旋緊安全帽,避免碰撞和劇烈震動,并防止曝曬。凍結時應用熱水加熱,不準用火烤。氧氣瓶、乙炔瓶必須按規(guī)定單獨擺放,使用時確保兩者間的安全距離。
6、點火時,焊槍口不準對人,正在燃燒的焊槍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
7、不得手持連接膠管的焊槍爬梯、登高。
8、嚴禁在帶壓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焊接帶電設備時必須尢切斷電源,,
9、在貯存過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時,應先把容器或管道清理干凈,并將所有的孔、口打開。
10、鉛焊時,場地應通風良好,皮膚外露部位應涂護膚汕脂,工作完畢應洗漱。
11、工作完畢,應將氧氣瓶、乙炔瓶的氣閥關好。氧氣瓶應擰上安全罩。檢查操作場地,確認無著火危險,方準離開。
如在施工過程中未按方案和交底執(zhí)行,發(fā)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由你單位(被交底人)全部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