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鉚焊設備上的電器、內(nèi)燃機、電機、空氣壓縮機等的使用應執(zhí)行JGJ 33—2001第3.1節(jié),第3.2節(jié),第3.4節(jié),第3.5節(jié)的規(guī)定。并應有完整的防護外殼,一、二次接線柱處應有保護罩。
2.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員心須按規(guī)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并必須采取防止觸電、高空墜落、瓦斯中毒和火災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3.現(xiàn)場使用的電焊機,應設有防雨、防潮、防曬的機棚,并應裝設相應的消防器材。
4.施焊現(xiàn)場1Om范圍內(nèi),不得堆放油類、木材、氧氣瓶、乙炔發(fā)生器等易燃、易爆物品。
5.當長期停用的電焊機恢復使用時,其絕緣電阻不得小于0.5MΩ,接線部分不得有腐蝕和受潮現(xiàn)象。
6.電焊機導線應具有良好的絕緣,絕緣電阻不得小于1MΩ,不得將電焊機導線放在高溫物體附近。電焊機導線和接地線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帶有熱源的物品上,接地線不得接在管道、機械設備和建筑物金屬構(gòu)架或軌道上,接地電阻不得大于4Ω。嚴禁利用建筑的金屬結(jié)構(gòu)、管道、軌道或其他金屬物體搭接起來形成焊接回路。
7.電焊鉗應有良好的絕緣和隔熱能力。電焊鉗握柄必須絕緣良好,握柄與導線連接應牢靠,接觸良好,連接處應采用絕緣布包好并不得外露。操作人員不得用胳膊夾持電焊鉗。
8.電焊導線長度不宜大于30m。當需要加長導線時,應相應增加導線的截面。當導線通過道路時,必須架高或穿人防護管內(nèi)埋設在地下;當通過軌道時,必須從軌道下面通過。當導線絕緣受損或斷股時,應立即更換。
9.對承壓狀態(tài)的壓力容器及管道、帶電設備、承載結(jié)構(gòu)的受力部位和裝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嚴禁進行焊接和切割。
10.焊接銅、鋁、鋅、錫等有色金屬時,應通風良好,焊接人員應戴防毒面罩、呼吸濾清器或采取其他防毒措施。
11.當需施焊受壓容器、密封容器、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氣體和溶液的工件時,應先消除容器及管道內(nèi)壓力,消除可燃氣體和溶液,然后沖洗有毒、有害、易燃物質(zhì);對存有殘余油脂的容器,應先用蒸汽、堿水沖洗,并打開蓋口,確認容器清洗干凈后,再灌滿清水方可進行焊接。在容器內(nèi)焊接應采取防止觸電、中毒和窒息的措施。焊、割密封容器應留出氣孔,必要時在進、出氣口處裝設通風設備;容器內(nèi)照明電壓不得超過12V,焊工與焊件間應絕緣;容器外應設專人監(jiān)護。嚴禁在已噴涂過油漆和塑料的容器內(nèi)焊接。
12.當焊接預熱焊件溫度達150℃~700℃時,應設擋板隔離焊件發(fā)出的輻射熱,焊接人員應穿戴隔熱的石棉服裝和鞋、帽等。
13.高空焊接或切割時,必須系好安全帶,焊接周圍和下方應采取防火措施,并應有專人監(jiān)護。
14.雨天不得在露天電焊。在潮濕地帶作業(yè)時,操作人員應站在鋪有絕緣物品的地方,并應穿絕緣鞋。
15.應按電焊機額定焊接電流和暫載率操作,嚴禁過載。在載荷運行中,應經(jīng)常檢查電焊機的溫升,當溫升超過A級60℃、B級80℃時,必須停止運轉(zhuǎn)并采取降溫措施。
16.當清除焊縫焊渣時,應戴防護眼鏡,頭部應避開敲擊焊渣飛濺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