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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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東岳二路市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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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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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三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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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班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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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嘉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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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內(nèi)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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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纜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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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性內(nèi)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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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開挖溝槽時,要根據(jù)土壤、水文等情況,按規(guī)定的邊坡坡度分層下挖,溝槽深度超過1.5米,應(yīng)按要求放坡開挖。
2、溝槽開挖過程中,必須隨時檢查坑壁及邊緣有無裂縫和坍塌現(xiàn)象,尤其在雨后,如出現(xiàn)裂縫和滑塌時,應(yīng)立即采取措施,停止開挖,待排除險情后,方可進行開挖。
3、溝槽開挖時,應(yīng)預(yù)留一個方便作業(yè)人員上下的安全通道。
4、溝槽棄土,禁止隨意放置,必須離邊坡1.5米以上距離。
5、開挖完成后,應(yīng)在溝槽四周設(shè)置防撞欄桿及醒目標志牌,非施工人員不得靠近。
6、進行溝槽作業(yè)施工時,上方人員不得向溝槽內(nèi)亂扔磚石碎塊或與溝槽內(nèi)的人員嬉鬧。
7、作業(yè)人員必須維護好現(xiàn)場的安全設(shè)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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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現(xiàn)場針對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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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
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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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施工時應(yīng)注意機械設(shè)備作業(yè)造成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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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
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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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挖土機械開挖溝槽,溝槽內(nèi)不得有人作業(yè),必須留人在基坑內(nèi)操作時,人機之間必須保持10米以上的安全距離。挖掘機在溝槽頂進行挖機出土作業(yè)時,機身距坑邊的安全距離應(yīng)視溝槽深度、坡度、土質(zhì)情況而定,一般不小于1米,開挖溝槽的人員不得在溝槽內(nèi)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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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yīng)急
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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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派專人現(xiàn)場指揮機械作業(yè),嚴禁在施工溝槽區(qū)域內(nèi)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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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人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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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交底負責人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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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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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yè)人員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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