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交底記錄
|
編 號
|
|
||||||
工程名稱
|
|
交底日期
|
|
|||||
施工單位
|
|
分項工程名稱
|
安全防護
|
|||||
交底提要
|
高壓木防護工藝、安全
|
|||||||
審核人
|
|
交底人
|
|
接受交底人
|
|
|||
交底內容:
1、作業(yè)人員必須經過有關部門專業(yè)培訓后,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證后持證上崗。
2、操作人員必須嚴格按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施工組織設計(方案)進行作業(yè), 必須正確使用“三寶”,不得違章作業(yè)和酒后作業(yè)。
3、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DBJ01-62-2002和《高處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JGJ80-91。
4、操作人員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系好帽扣,無立足點的高空作業(yè)或無安全防護措施的必須系好安全帶,褲腳要綁緊,衣服要扣好。
5、搭設時必須根據本工程現場實際的凹凸外形尺寸、高度進行搭設。
6、進行施工時應先對立桿基礎進行平整夯實,靠里排硬化地面的立桿埋入路面下600㎜,并澆灌混凝土,外排立桿直接立在路面上,并保持立桿縱成行,橫成方,桿身垂直。外排應在土層上鋪設底墊,在地上200mm應設置縱橫向掃地桿,腳手架的底部應考慮排水措施、防止積水后腳手架步層的不均勻沉陷。
7、搭架用的杉桿應無腐爛,蛀蟲,通裂,刀傷,霉變,有以上情況的杉桿不得使用。立桿,大橫桿,小橫桿,剪刀撐,小頭直徑應不小于8cm,大頭直徑應不小于12㎝,綁扎材料應有合格證,不得一扣綁三根。
8、立桿搭設中距1.5m,步距為1.5M,架體總寬度為3.5M,由電線桿起靠龍山東路側為1.5M,靠基坑邊為2M, 架體搭設總高度為17M,13.5M以下采用三排架體搭設,13.5M以上為雙排架體搭設,在完成搭設總高度時立桿應保持高低一致,垂直度偏差不大于1/1000。
9、橫桿兩端伸出立桿長度不得小于300mm,橫桿應大頭壓小頭,置于小橫桿處,綁扎三道以上。橫桿搭接長度不小于1.5米,上下步搭接要錯開,不得在同一跨上下搭接。
10、剪刀撐:架體的轉角處,兩端以及中間應設置剪刀撐,剪力撐應與外立桿緊靠綁扎,二步以上架的兩端和中間每隔4.8—5m應自下而上連續(xù)設置并與地面成45度—60度夾角,桿件搭接應大頭壓小頭,搭接長度應大于1.5m,綁扎五道以上,底部應埋地,埋深應大于30cm,當不能埋地時應采用鐵絲與立桿交合處綁扎牢固。
11、在搭設至近高壓線時,特別注意木桿、操作工人與高壓線之間的有效距離,木桿不得與高壓線相碰,操作人員必須互相提醒,互相關心,架子班組長和安全員必須全程監(jiān)控。
12、架高7m以上每二步三跨用預埋的Ф6圓鋼或8#鐵絲雙股與建筑物拉結,做到既拉又頂。架高7m以下無法拉結時,應每5M設置一道拋撐,拋撐與地面成45?!?0。角,其底腳應埋入土中,其埋入土中大于30㎝。
13、架體外立桿外側設置兩層安全網:一道為大眼安全網,一道為密目式安全網,安全網每個孔均要綁扎牢固,并要拉直拉緊,接頭要扎嚴密。
14、搭設時應將材料放穩(wěn)固于架上隨即綁扎用完,下班前或停歇時不得留有未綁扎的杉桿等材料,以防滑落傷人。
15、所有桿件相交處均應采用合格、強度達到要求的8#鍍鋅鐵絲綁扎,每三個月檢查并保養(yǎng)一次。
16、高空作業(yè)不得往上或往下拋擲任何物料,防止造成傷人事故。
17、搭設后的剩余材料,不得堆放在已搭設的架子上,應搬回原堆場堆好。
18、下雨天、惡劣氣候和5級以上大風應停止作業(yè)。
19、搭設完畢或使用前必須每三皮架驗收一次,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0、高壓線安全防護搭設時,項目部臨電電工、安全員及架子班組長必須在現場旁站監(jiān)督施工。
21、其它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并嚴格按《高壓線安全防護搭設施工方案》執(zhí)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