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稱 | 施工部位 或 層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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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內容 | 交底項目 | 臨時用電 | 交底日期 | |||||||||||||||||||
交底內容: | ||||||||||||||||||||||
施工用電 | ||||||||||||||||||||||
1一般規(guī)定 1.1施工用電設備數(shù)量在5臺及以上,或用電設備容量在50kW及以上時,應編制用電施工組 織設計,并經企業(yè)技術負責人審核。 1.2施工用電應建立用電安全技術擋案,定期經項目負責人檢驗簽字。 1.3施工現(xiàn)場應定期對電工和用電人員進行安全用電教育培訓和技術交底。 1.4施工用電應定期檢測。 2用電環(huán)境 2.1與外電架空線路的安全距離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壓線路下方施工、搭設作業(yè)棚、生活設施和堆放構件、材料等。 2在架空線路一側施工時,在建工程應與架空線路邊線之間保持安全操作距離,安全操作距 離不得小于下表數(shù)值:在建工程(含腳手架)的外側邊緣 表2.1與外電架空線路的邊緣之間的最小安全操作距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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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線路電壓 | 1kV以下 | 1~10kV | 35~110kV | 154~220kV | ||||||||||||||||||
最小安全操作距離 | 4m | 6m | 8m | 10m | ||||||||||||||||||
3起重機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邊緣與10kV以下的架空線路邊緣最小水平距離不得小于2m。 2.2對外電架空線路的防護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施工現(xiàn)場不能滿足第2.1條中規(guī)定的最小距離時,必須按現(xiàn)行行業(yè)規(guī)范規(guī)定搭設防護設施 并設置警告標志。 2在架空線路一側或上方搭設或拆除防護屏障等設施時,必須停電后作業(yè),并設監(jiān)護人員。 2.3對易燃、易爆物和腐蝕介質的防護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電氣設備周圍應無可能導致電氣火 災的易燃、易爆物和導致絕緣損壞的腐蝕介質,否則應予清除或做防護處理。 2.4對機械損傷的防護應符合以下規(guī)定:電氣設備設置場所應能避免物體打擊、撞擊等機械 傷害,否則應做防護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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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人 | 被交底人 | |||||||||||||||||||||
項 目 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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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zhí) 行 情 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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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員: | 年 月 日 | |||||||||||||||||||||
注:本表一式3份,交底人、安全員、被交底人各1份。 | ||||||||||||||||||||||
施工現(xiàn)場用電人員應加強自我保護意識,特別是電動建筑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掌握安全用電的基本知識,以減少觸電事故的發(fā)生。對于現(xiàn)場中一些固定機械設備的防護和操作人員應進行以下交底:(1)開機前,由電工認真檢查開關設備是否齊全有效,漏電保護器是否失靈,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進行處理。(2)開機前應由電工仔細檢查電器設備的接零保護線端子有無松動,嚴禁赤手觸摸一切帶電絕緣導線。(3)嚴格執(zhí)行安全用電規(guī)范,凡一切屬于電氣維修、安裝的工作,必須由電工來操作,嚴禁非電工進行電氣作業(yè)。(4)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施工,必須執(zhí)行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