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稱 | 分部名稱 | ||||
分項名稱 | 交底日期 | 年? 月? 日 | |||
交底人 | 交底人職務 | ||||
交底內容: 1. 回填土應自下而上分層進行,基坑有支護時,回填土必須和支護結構的拆除協(xié)調一致,不得破壞支護結構。 2. 電動夯實機具必須由電工接線與拆卸,并隨時檢查機具、纜線和接頭,確認無漏電;使用夯實機具必須按規(guī)定配置操作人員,操作人員應經過安全技術培訓,且人員相對固定。 3. 使用推土機向基坑內推土時,應設專人指揮,指揮人員應站在推上機側面,確認基坑內人員已撤至安全位置,方可向推土機操作工發(fā)出向基坑內推土的指令。 4. 使用壓路機時,指揮人員應走行于機械行駛方向后面或安全的一側,并與壓路機操作工密切配合,及時疏導周圍人員至安全地帶;運行中,現(xiàn)場人員不得攀登機械和觸摸機械傳動部位。 5. 用手推車、自卸汽車、機動翻斗車、裝載機等向基坑內卸土時,基坑內人員必須位于安全位置;基坑邊必須對車輪設牢固擋掩;手推車嚴禁撒把倒上;卸土時應設專人指揮,指揮人員必須站位于車輛、機械側面;卸士前指揮人員必須檢查擋掩和坑下人員情況,確認安全后,方可向車輛、機械操作工發(fā)出卸車信號。 6. 現(xiàn)場使用土坡道運輸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坡道上體應穩(wěn)定、堅實,坡面宜硬化處理。 (2) 坡道寬度應較運輸車輛寬1m以上,坡度不宜陡于1:6。 (3) 坡道應順直,不宜設彎道。 (4) 坡道兩側邊坡必須穩(wěn)定。 (5) 作業(yè)中應經常維護,保持完好,并應采取防揚塵措施。 ? | |||||
會簽 欄 | 參加單位(部門,班組) | 參加人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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