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施工之前必須檢查操作環(huán)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道路是否暢通,機具是否完好牢固,安全設施和防護用品是否齊全,經(jīng)檢查符合要求后才可施工。
2、砌爐底時,應檢查和經(jīng)常注意爐殼周邊情況,操作人員應設梯子上下,不得攀跳,運料不得碰撞支撐,也不得踩踏砌體和支撐上下。
3、墻身砌體高度超過地坪1.2m以上時,應搭設腳手架,在一層以上或高度超過4m時,采用里腳手架必須支搭安全網(wǎng),采用外腳手架應設護身欄桿和擋腳板后方可砌筑。
4、腳手架上堆料量不得超過規(guī)定荷載,堆磚高度不得超過5皮側磚,同一塊腳手板上的操作人員不應超過2人。
5、采用內(nèi)腳手架時,應在腳手架四周按照安全技術規(guī)定的要求設置安全網(wǎng),并隨施工的高度上升,搭設一層安全網(wǎng),在砌筑工程完工前,不準拆除。
6、砌塊施工時,不準站在墻身上進行砌筑、劃線、檢查墻面平整度和垂直度、裂縫、清掃墻面操作,也不準在墻身上行走。
7、砌塊吊裝就位時,應待砌塊放穩(wěn)后,方可松開夾具。
8、已經(jīng)就位的砌塊,必須立即進行豎縫灌漿,對穩(wěn)定性較差的部位,應加臨時支撐,以保證其穩(wěn)定性,在臺風季節(jié),應及時采取相應有效穩(wěn)定措施。
9、在砌塊、砌體上,不宜拉纜風繩,不宜吊掛重物,也不宜作其它施工臨時設施,支撐的支承點,如確實需要時,應采取效的措施。
10、遇到下列情況時,應停止吊裝作業(yè):
⑴不能聽清信號時;
⑵起吊設備、索具、夾具等有不安全因素沒有排除時;
⑶大霧或照明不足時。。
11、大風、大雨、冰凍等異常氣候之后,應檢查砌體是否有垂直度的變化,是否產(chǎn)生了裂縫,是否有不均勻下沉等現(xiàn)象。
12、灰漿泵使用前,輸漿管各部插口應擰緊、卡牢,管路應順直,避免折彎,同時還應檢查管道是否暢通,壓力表、安全閥是否靈敏可靠,操作時應戴保護眼鏡、口罩、手套,在操作過程中,應嚴格按照規(guī)定壓力進行,如果超壓和壓漿管道阻塞,應卸壓檢修,拆洗時,應先拆靠身的法蘭螺絲,以防泥漿噴出傷人。
13、夾具應定期進行檢查和有關性能的測試,如發(fā)現(xiàn)歪曲變形、裂痕、基板磨損等情況,應及時修理,不應勉強使用。新夾具在使用前,應認真的驗收,尺寸準確,并進行試吊測試其性能。
14、砌塊在裝夾前,應先檢查砌塊是否平穩(wěn),如果歪斜不齊,應在撬正后再夾,夾具的夾板應在砌塊的中心線上,以防止砌塊起吊后歪斜。起吊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有部分破裂、且有脫落危險的砌塊,嚴禁繼續(xù)起吊。起重撥桿回轉時,嚴禁漿砌塊停留在操作人員上空或在空中修理,加工砌塊。撥桿及吊鉤下方不得站人或進行其他操作,砌塊吊裝時不準在下面進行其他任何工作。利用臺靈架吊裝較重的構件時,靈臺架應加纜繩。
15、起重機設備就位后,吊裝前應檢查這些設備的位置、壓重、纜繩的錨口等是否符合要求;砌塊或其他構件吊裝時應注意被吊物中心的位置,起重量應嚴格控制在允許范圍內(nèi),并嚴格控制起重撥桿的回轉半徑和變幅角度;不準起吊在臺靈架的前支主之后的砌塊或其他構件,不準放長吊索拖拉砌塊或構件,起吊砌塊后水平回轉時,應有操作人員牽引,以免搖擺和碰撞墻體及臨時腳手架等。
16、卸下和堆放砌塊的地方應平整,無雜物、無塊狀物體,以防止個別砌塊在夾具松開后倒下傷人。在樓面卸下、堆放物塊時,應盡量避免沖擊,嚴禁傾斜及撞擊樓板。砌塊的對方應盡量靠近樓板的端部,樓面上砌塊的備量,應考慮樓面的承載能力和變形情況,樓面荷載不準超過樓板的允許承載能力。否則,應采取相應的加固措施,如在板底設支撐等。
17、進行洞口作業(yè)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產(chǎn)生的、使人與物有墜落的危險或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進行高處作業(yè)時,必須按下列規(guī)定設置防護設施:
(1)洞口必須設置牢固的蓋板、防護欄桿、安全網(wǎng)或其他防墜落的防護措施。
(2)離地高的井口必須設置防護欄桿或固定柵門。
(3)人孔及檢修孔處按洞口防護設置穩(wěn)固的蓋件。
(4)施工現(xiàn)場通道附近的各類洞口,除設置防護措施與安全標志外,夜間還應設紅色燈警示。
18、洞口根據(jù)具體情況采取設防護欄桿、加蓋件、張掛安全網(wǎng)與柵門等措施時,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板上尺寸大于25cm的孔口,必須用堅實的蓋板蓋設。蓋板應能防止挪動移位。
(2)周圍立面孔洞邊長為25-50cm的洞口、安裝預制構件時的洞口以及缺件臨時形成的洞口可用竹膠板等做蓋板蓋住洞口。蓋板必須能保持四周擱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3)邊長為50-150cm的洞口必須設置以扣件扣接鋼管而形成的網(wǎng)絡,并在其上面滿鋪竹筢或腳手板。也可以用鋼筋網(wǎng)構成防護網(wǎng),鋼筋網(wǎng)格的間距不得為大于20cm
(4)邊上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設置防護欄桿,洞口下張設安全平網(wǎng)。
(5)渣鐵口砌筑時兩端的出口處應設置防護網(wǎng)還應設明顯的標識。如有臨時性拆移,須經(jīng)施工負責人核準,工作完畢后必須需恢復防護措施。
(6)爐殼的數(shù)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應加裝開關式、工具式或固定式防護門,門柵網(wǎng)格的間距不應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護欄桿,下設擋腳板。
(7)下邊沿至底面低于80cm的數(shù)向洞口,如側邊落差大于2m時,應加設1.2m的臨時護欄。
(8)對臨近的人與物有墜落危險的其他數(shù)向的孔、洞口均應予以蓋設或加以防護,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有效措施。
19、洞口防護欄桿的桿件及其搭設應符合下列要求:
(1)防護欄桿應由上、下兩道橫桿及欄桿柱組成,上桿離地面的高度為1-1.2m,下桿離地面的高度為0.5-0.6m。有坡度的地方,防護欄桿應高1.5m并加掛安全網(wǎng)。除經(jīng)設計計算外,橫桿長度大于2m時,必須加設欄桿柱。
(2)欄桿柱在爐殼面固定時應用焊條將其固定在爐殼上焊勞。
20、懸空作業(yè)時應有牢靠的立足之處,并必須視具體情況配置防護欄桿、防護網(wǎng)或其他安全措施。懸空作業(yè)所用的鎖具、腳手板、吊盤、吊籠、平臺等設備需經(jīng)過技術鑒定或檢驗方可使用。
21、進入施工現(xiàn)場的人員,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必須符合GB2811-1989標準。
22、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無法采取可靠防護措施的高出工作人員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帶,安全帶必須符合GB6095-1985標準。
23、企業(yè)安全部門及安全員對安全防護用品嚴格管理。
24、建筑物出入口必須搭設寬于通道兩側的防護棚,棚頂應滿鋪不小于5cm厚的腳手板。通道兩側用密目安全網(wǎng)封閉。當高爐建筑較高時防護棚長度不小于3m,高不小于6m,防護棚不低于3m。
25、施工現(xiàn)場所使用的安全網(wǎng)、密目式安全網(wǎng)必須符合GB5725-1997、GB16909-1997國家標準。
26、施工人員在上崗前,應接受崗前安全培訓,培訓合格人員在能上崗施工。企業(yè)相關安全部門應定期給在崗的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施工隊也應定期組織對中施工人員學習相關安全知識,喚醒施工人員安全意識,多一分投入,多一份認真,少一起事故,避免一起災難。使現(xiàn)場安全管理變要我安全為我要安全。安全員應建立以人為本,強化監(jiān)督,閉合管理,完善安全生產(chǎn)防控體系,落實施工現(xiàn)場安全檢查標準,確保施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