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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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章項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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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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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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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術(shù)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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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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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底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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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志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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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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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術(shù)交底內(nèi)容
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安全的狀態(tài)下施工,施工時必須安全。加強自我保護意識和互相保護意識,進入施工現(xiàn)場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安全技術(shù)交底和安全生產(chǎn)紀律。
一、臨邊防護
1.進入現(xiàn)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并正確使用個人勞動保護用品。
2.臨邊防護欄桿的規(guī)格要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毛竹橫桿小頭直徑不應小于70mm,下桿梢徑欄桿柱小頭直徑不應小于80mm,并需用不小于16號的鍍鋅鐵絲綁扎,不應少于3圈,并無斜滑;
2)原木橫桿上桿梢徑不應小于70mm,下桿梢徑不應小于60mm,欄桿柱梢徑不應小于75mm。并需用相應長度的鐵釘釘緊,或用不小于12號的鍍鋅鐵絲綁扎,要求表面平順和穩(wěn)固無動搖;
3)鋼筋橫桿上桿直徑不小于16mm,下桿直徑不應小于14mm,欄桿柱直徑不應小于18mm,采用電焊或鍍鋅鋼絲綁扎固定;
4)鋼管橫桿及欄桿柱采用φ48×(2.75~3.5)mm的管材,以扣件或電焊固定;
5)以其他鋼材如角鋼等作防護欄桿時,應選用強度相當?shù)囊?guī)格,以電焊固定。
3.搭設臨邊防護欄桿時,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防護欄桿應由上、下兩道橫桿及欄桿柱組成,上桿離地高度為1.0~1.2m,下桿離地高度為0.5~0.6m。坡度大于1∶22的屋面,防護欄桿應高1.5m,并加掛安全立網(wǎng)。除經(jīng)設計計算外,橫桿長度大于2m時,必須加設欄桿柱;
2)欄桿柱的固定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①當在基坑四周固定時,可采用鋼管并打入地面50~70cm深。鋼管離邊口的距離,不應小于50cm。當基坑四周采用板樁時,鋼管可打在板樁外側(cè)。
②當在混凝土樓面、屋面或墻面固定時,可用預埋件與鋼管或鋼筋焊牢。采用竹、木欄桿時,可在預埋件上焊接30cm長的∠50×5角鋼,其上下各打一孔,然后用10mm螺栓與竹、木欄桿栓牢。
③當在磚或砌塊等砌體上固定時,可預先砌入規(guī)格相適應的80mm×6mm的彎轉(zhuǎn)扁鋼作預埋鐵的混凝土塊,然后用上項方法固定。
3)欄桿柱的固定及其與橫桿的連接,其整體構(gòu)造應使防護欄桿在任何處,能夠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當欄桿所處位置發(fā)生人群擁擠、車輛沖擊或物體碰撞等可能時,應加大橫桿截面或加密柱距。
4)防護欄桿必須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網(wǎng)封閉,或在欄桿下邊設置嚴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擋腳板或40cm的擋腳笆。擋腳板與擋腳笆上如有孔眼,不應大于25cm。板與笆下面距離底面的空隙不應大于10cm。接料平臺兩側(cè)的欄桿,必須自上而下加掛安全立網(wǎng)或滿扎竹笆;
5)當臨邊的外側(cè)面臨街道時,除防護欄桿外,敞口立面必須采取滿掛安全立網(wǎng)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閉處理。
二、洞口防護
1.進入現(xiàn)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并正確使用個人勞動保護用品。
2.懸空作業(yè)處應有牢靠的立足處,并必須視其具體情況,配置防護網(wǎng)、欄桿或其他安全設施。
3.懸空作業(yè)所用的索具、腳手板、吊籃、吊籠、平臺等設備,均須經(jīng)過技術(shù)鑒定或檢證方可使用。
4.進行洞口作業(yè)以及因工程和工序和工序需要而產(chǎn)生的,使熱與物有墜落危險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進行高處作業(yè)時,必須按下列規(guī)定設置防護設施:
1)板與墻的洞口,必須設置牢固的蓋板、防護欄桿、安全網(wǎng)或其他防墜落的防護設施;
2)電梯井口必須設置防護欄桿或固定柵們;電梯井口內(nèi)應每隔兩層并最多10m設一道安全網(wǎng);
3)鋼板樁、鉆孔樁等樁孔上口,杯形、條形基礎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門等處,均應按洞口防護設置穩(wěn)定的蓋件。
4)施工現(xiàn)場通道附近的各類洞口與坑槽等處,除設置防護設施與安全標志,夜間還應設紅燈警示。
5.洞口根據(jù)具體情況采取設防護欄桿、加蓋件、張掛安全網(wǎng)與裝柵門等措施時,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樓板、屋面和平臺等面上短邊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口,必須用堅實蓋板蓋沒,蓋板應能防止挪動移位;
2)樓板面等處邊長為25~50cm的洞口、安裝預制構(gòu)件時的洞口以及缺件臨時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蓋板,蓋住洞口。蓋板需能保持四周擱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3)邊長為50~150cm以上的洞口,必須設置以扣件扣接鋼管而形成的網(wǎng)格,并在其上滿鋪竹笆或腳手板。也可采用貫穿于混凝土板內(nèi)的鋼筋構(gòu)成防護網(wǎng),鋼筋網(wǎng)格間距不得大于20cm。
4)邊長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設防護欄桿,洞口下張設安全平網(wǎng);
5)垃圾井道和煙道,應隨樓層的砌筑或安裝而消除洞口,或參照預留洞口作防護。管道井施工時,初按上款辦理外,還應加明顯的標志。如有臨時性拆移,需經(jīng)施工負責人核準,工作完畢后必須恢復防護設施;
6)位于車輛行駛道旁的洞口、深溝與管道坑、槽,所加蓋板應能承受不小于當?shù)仡~定卡車后輪有效承載力2倍的荷載;
7)墻面等處的豎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應加裝開關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護門,門柵網(wǎng)格的間距不應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護欄桿,下設擋腳板(笆);
8)下邊沿至樓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口等豎向洞口,如側(cè)邊落差大于2m時,應加設1.2m高的臨時護欄;
9)對鄰近的人與物有墜落危險性的其他豎向的孔、洞口均應予以蓋沒或加以防護,并予以固定。
三、交叉作業(yè)防護
1.進入現(xiàn)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并正確使用個人勞動保護用品。
2.支摸、粉刷、砌墻等各工種進行上下立體交叉作業(yè)時,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層作業(yè)的位置,必須處于依上層高度確定的可能墜落范圍半徑之內(nèi)。不符合以上條件時,應設置安全防護層。
3.模板、腳手架等拆除時,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員。
4.模板部件拆除后,臨時堆放處離樓層邊沿不應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過1m,樓層邊口、通道口、腳手架邊沿等處,嚴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5.結(jié)構(gòu)施工自二層起,凡人員進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電梯的通道口),均應搭設安全防護棚。高度超過24cm的層次上的交叉作業(yè),應設雙層防護。
6.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墜落物件或處于起重機把桿回轉(zhuǎn)范圍之內(nèi)的通道,在其受影響的范圍之內(nèi),必須搭設頂部能防止穿透的雙層防護廊。
四、高處作業(yè)防護
1. 建筑施工高處作業(yè)之前,應進行安全防護設施的逐項檢查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高處作業(yè)。驗收也可分層進行,或分階段進行。
2.進入現(xiàn)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并正確使用個人勞動保護用品。
3.懸空作業(yè)處應有牢靠的立足處,并必須視其具體情況,配置防護網(wǎng)、欄桿或其他安全設施。
4.懸空作業(yè)所用的索具、腳手板、吊籃、吊籠、平臺等設備,均須經(jīng)過技術(shù)鑒定或檢證方可使用。
5. 高凳和梯子的使用注意事項:
在室內(nèi)施工時常用的高凳和梯子,使用不當也會出現(xiàn)墜落和傷亡。在使用中應注意以下幾點:
一是單梯只準上一人操作,支設角度以60°~70°為宜,梯子下角要采取防滑措施或派專人扶助。
二是使用人字雙梯時,梯上部夾角應保持在35°~45°,兩梯間要拉牢,移動梯子時,人員必須下梯。
三是高處作業(yè)使用的鐵凳、木凳應牢固,兩凳間需搭設腳手板的,間距不得大于2m,只準站1人,腳手板上不準放置灰桶。
四是使用2m高上以的高凳、門型架或在較高的梯子上操作時,要加護欄或掛安全帶,高凳、門型架或梯子必須支搭穩(wěn)固。
五、現(xiàn)場消防
1、嚴格控制火源:施工現(xiàn)場建立集中吸煙區(qū);嚴格執(zhí)行先采取防火措施后動火的程序;嚴禁亂拉亂接電源電器,堅持三個月和不定期檢修用電設備及線路、開關,切實杜絕和避免電氣設備和線路故障引起火災;電氣焊嚴格執(zhí)行“十不燒”的規(guī)定。
2、易燃物管理:木工間應有禁煙牌,易燃物及時清除,木屑、刨花必須每班清掃,運到安全的地方堆放;易燃物與廚房等處的明火應有10m以上安全距離;易燃液體應用密封容器盛裝;廢棄的易燃物、易燃液體等不得隨便丟棄,應妥善處置。
3、落實消防器材,掛設防火標志。危險倉庫、油漆間、木工間、木庫每25㎡配一個種類合適的滅火器,配電間有種類合適的滅火器;一般臨時設施區(qū)每100㎡設2個10L滅火器;廚房屋面應用防火材料,每50㎡設2個滅火器。
4、加強防火安全教育,吸取火災事故教訓。
5、定期防火檢查,更換滅火器藥劑。
6、宿舍要明確防火責任人,嚴禁使用電爐、煤油爐及大于60瓦的燈泡,禁止用電熱棒燒水,禁止在宿舍燃燒紙張物品。
7、施工現(xiàn)場明確劃分用火作業(yè)、易燃易爆材料堆積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qū)等區(qū)域。
8、施工現(xiàn)場夜間應配照明設備,夜間打更人員或值班保安應注意各有燈火或易燃品的部位。
9、禁止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設物或堆放可燃物。
10、電氣焊“十不燒”:無焊工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的人員,不準燒焊;未采取可靠防火措施,未經(jīng)有關人員檢查批準,不準燒焊;火星能飛濺到的部位,未采取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不準燒焊;焊工不了解焊、割現(xiàn)場周圍情況,不準燒焊;焊工不了解焊件內(nèi)部是否安全時,不準燒焊;裝過可燃物的容器,未經(jīng)徹底清洗,不準燒焊;有壓力或密閉的管道、容器,不準燒焊;附近有易燃易爆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之前,不準焊割;附近有與明火作業(yè)相抵觸的工種在作業(yè)時,不準燒焊;與外單位相連部位,在沒有弄清有無險情之前,不準燒焊。
六、安全防護驗收
安全防護設施,應由單位工程負責人驗收,并組織有關人員參加。安全防護設施的驗收,主要包括以下內(nèi)容:
1)所有臨邊、洞口等各類技術(shù)措施的設置狀況;
2)技術(shù)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規(guī)格和材質(zhì);
3)技術(shù)措施的節(jié)點構(gòu)造及其與建筑物的固定情況;
4)扣件與連接件的緊固程序;
5)安全防護設施的用品及設備的性能與質(zhì)量是否合格的驗證。
安全防護設施的驗收應按類別逐項檢查,并做出驗收記錄。凡不符合規(guī)定者,必須修整合格后再行檢查。施工工期內(nèi)還應進行抽查。
七、現(xiàn)場補充:
12、1、在打鑿拆除、鉆孔、打磨、焊接、氣割等作業(yè)時,必須佩戴好手套、護目鏡等防護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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