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分環(huán)多工作面澆筑拱圈混凝土時,各工作面的澆筑順序應對稱、同步、均衡。
2. 分環(huán)、分段澆筑拱圈混凝土時,同時澆筑的兩個工作段澆筑順序應對稱、同步、均衡。
3. 模板及其支架和拱架、鋼筋、混凝土、砌體施工應符合相應的安全技術交底的具體要求。
4. 拱圈混凝土澆筑過程中,應隨時跟蹤監(jiān)測,出現異常應及時按監(jiān)控方案調整,使拱軸線位置符合設計要求。
5. 拱橋上施工采用外吊架臨邊防護時,在拱圈結構施工中應同步完成臨邊防護設施的預留孔或預埋件,并在拱圈完成并達到規(guī)定強度后,安設臨邊防護設施。
6. 施工前應根據設計文件和現場環(huán)境條件規(guī)定拱圈混凝土澆筑方法、程序和監(jiān)控方法。并對勁性骨架的強度、剛度和穩(wěn)定性進行驗算,確認符合施工各階段的要求。
7. 高處作業(yè)必須搭設作業(yè)平臺,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1) 作業(yè)平臺的腳手板必須鋪滿、鋪穩(wěn)。搭設與拆除腳手架應符合腳手架安全技術要求。
(2) 使用前應經檢查、驗收,確認合格并形成文件。使用中應隨時檢查,確認安全。
(3) 臨邊作業(yè)必須設防護欄桿,防護欄桿應由上、下兩道欄桿和欄桿柱組成,上桿離地高度應為1.2m,下桿離地高度應為50cm~60cm,欄桿柱間距應經計算確定,且不得大于2m。
(4) 欄桿的整體構造和欄桿柱的固定,應使防護欄桿在任何處能承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 防護欄桿的底部必須設置牢固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擋腳板;擋腳板下的空隙不得大于1cm;擋腳板上有孔眼時,孔徑不得大于2.5cm; 高處臨街的防護欄桿應加掛安全網,或采取其他全封閉措施。
8. 上下作業(yè)平臺必須設安全梯、斜道等攀登設施;采用固定式直爬梯時,爬梯應用金屬材料制成。梯寬且為50cm,埋設與焊接必須牢固。梯子頂端應設1.0m~1.5m高的扶手。攀登高度超過7m以上部分宜加設護籠;超過13m時,必須設梯間平臺;人員上下梯子時,必須面向梯子,雙手扶梯;梯子上有人時,他人不宜上梯;采用斜道(馬道)時, 腳手架必須置于堅固的地基上,斜道寬度不得小于1m,縱坡不得陡于1∶3,支搭必須牢固。
9. 使用起重機、卷揚機、金屬吊索具、倒鏈、天然和人造纖維吊索應符合相應安全技術交底的具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