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鋼管腳手架應用外徑48~51mm,壁厚3~3.5mm,無嚴重銹蝕、彎曲、壓扁或裂紋的鋼管;
2.鋼管腳手架的桿件連接必須使用合格的瑪鋼扣件,不得使用鉛絲和其它材料綁扎;
3.結構腳手架立桿間距不得大于1.5m,大橫桿間距不得大于1.2m,小橫桿間距不得大于1m;
4.裝修腳手架立桿間距鋼管不得大于1.5m,大橫桿間距不得大于1.8m,小橫桿間距不得大于1.5m;
5.腳手架必需按樓層與結構拉接牢固,拉接點垂直距離不得超過4m,水平距離不得超過6m。拉接所用的材料強度不得低于雙股8#鉛絲的強度。高大架子不得使用柔性材料進行拉接。在拉接點處設可靠支頂;
6.腳手架的操作面必須滿鋪腳手板,離墻面不得大于200mm,不得有空隙和探頭板、飛跳板。腳手板下層兜設水平網(wǎng)。操作面外側應設兩道護身欄桿和一道擋腳板或設一道護身欄桿,立掛安全網(wǎng),下口封嚴,防護高度應為1m。嚴禁用竹笆作腳手板;
7.腳手架必須整體結構不變形,凡高度在20m以上的腳手架,縱向必須設置剪刀撐,其寬度不得超過7根立桿,與水平面夾角應為45~60度。高度在20m以下的,必須設置正反斜支撐;
8.結構用的里、外承重腳手架,使用荷載不得超過2646N/m2。裝修用的里、外腳手架,使用荷載不得超過1960N/m2。
9.在建工程(含腳手架具)的外側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的邊線之間的水平和垂直距離不應小于3m;
10.各種腳手架在投入使用前,必須由施工負責人組織有支搭和使用腳手架的負責人及安全人員共同進行檢查,履行交接驗收手續(xù)。特殊腳手架,在支搭、拆裝前,要有技術部門編制安全施工方案,并報上一級技術領導審批后,方可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