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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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qū)二期6#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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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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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基與基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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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項工程名稱:機械土方開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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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內容
一、施工準備:
1、主要機具:
(1) 挖土機械有:挖土機、推土機、鏟運機、自卸汽車等。
(2) 一般機具有:鐵鍬(尖、平頭兩種)、手推車、小白線或20號鉛絲和鋼卷尺以及坡度尺等。
2、作業(yè)條件:
(1) 土方開挖前,應根據施工方案的要求,將施工區(qū)域內的地下、地上障礙物清除和處理完畢。
(2) 建筑物或構筑物的位置或場地的定位控制線(樁)、標準水平樁及開槽的灰線尺寸,必須經過檢驗合格;并辦完預檢手續(xù)。
(3) 夜間施工時,應有足夠的照明設施;在危險地段應設置明顯標志,并要合理安排開挖順序,防止錯挖或超挖。
(4) 開挖有地下水位的基坑槽、管溝時,應根據當地工程地質資料,采取措施降低地下水位。一般要降至開挖面以下0.5米,然后才能開挖。
(5) 施工機械進入現場所經過的道路、橋梁和卸車設施等,應實現經過檢查必要時要進行加固或加寬準備工作。
(6) 選擇土方機械,應根據施工區(qū)域的地形與作業(yè)條件、土的類別與厚度、總工程量和工期綜合考慮,以能發(fā)揮施工機械的效率來確定,編好施工方案。
(7) 施工區(qū)域運行路線的布置,應根據作業(yè)區(qū)域工程的大小、機械性能、運距和地形起伏等情況加以確定。
(8) 在機械施工無法作業(yè)的部位和修整邊坡坡度、清理槽底等,均應配備人工進行。
(9) 熟悉圖紙,做好技術交底。
二、操作工藝
1、工藝流程:
確定開挖的順序和坡度 分段分層平均下挖 修邊和清底
2、坡度的確定:
(1) 在天然濕度的土中,開挖基礎坑(槽)、管溝時,當挖土深度不超過下列數值規(guī)定時,可不放坡,不加支撐。
A、<!--[endif]-->密實、中密的砂土和碎石類土(充填物為砂土)—1.0米
B、硬塑、可塑的粘質粉土及粉質粘土—1.25米。
C、<!--[endif]-->硬塑、可塑的粘土和碎石類土(充填物為粘性土)—1.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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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
負 責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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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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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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