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施工前,應根據工程需要、運輸車輛、交通量和現場狀況,確定運輸路線。
2. 現場應盡量利用現有道路運輸,道路沿線的橋涵、便橋、地下管線和構筑物應有足夠的地基承載力,能滿足運輸要求。運輸前應調查必要時進行受力驗算,確認安全;穿越橋涵和架空線路的凈空應滿足運輸要求。
3. 土方宜使用封閉式車輛運輸,裝土后應清除車輛外露的遺土、雜物;場內運輸應根據交通量、路況和周圍環(huán)境狀況規(guī)定車速。
4. 施工現場的機動車道與外電架空線路的最低點與路面的最小垂直距離必須符合要求。
5. 土方運輸車輛應按規(guī)定線路行駛,速度均勻,不得忽快忽慢且不得遺漏;機動車、輪式機械在社會道路、公路上行駛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有關規(guī)定。在施工現場道路上行駛時,應遵守現場限速等交通標識的管理規(guī)定。
6. 自卸汽車、機動翻斗車等運輸車輛,向溝槽邊運卸土方時,應緩慢行駛,停車車輪與槽之距離應根據土質、邊坡、埑(槽)深度確定,且不得小于1.5m。車輪應擋掩牢固;作業(yè)后,運輸車輛應停止在鑒定、工整、不積水的地方,不得停在塘邊上。
7. 存土場不得積水;場邊周圍應設防護欄;非施工人員不得入內;存土結束后應恢復原地貌。
8. 施工現場應根據工程特點和環(huán)境狀況鋪設現場運輸道路,運輸前應確認合格;施工中,應設專人維護管理,保持道路平坦、通暢、不翻漿、不揚塵。現場道路鋪設應符合下列要求:
1) 、道路應平整、堅實,能滿足運輸安全要求。
2) 、道路寬度應根據交通量和運輸車輛或行駛機械的寬度確定,汽車運輸時,寬度不小于3.5m。
3) 、道路縱坡應根據運輸車輛情況而定,機動車不宜陡于10%。
4) 、道路圓曲線半徑,汽車運輸時不宜小于15m,機動翻斗車不宜小于8m。
5) 、機動車道路的路面宜進行硬化處理。
6) 、現場應根據交通量、路況和環(huán)境狀況確定行駛速度,并與道路明顯處設限速標識。
7) 、穿越各種架空管線處,其凈空必須滿足運輸安全要求,并在管線外設限高標識。
8) 、駕駛員必須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有關規(guī)定,持證上崗。不疲勞駕駛,不酒后駕駛,不超載,不超速,不違章載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