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負責人與職責(100) (自評/評審得分????????分) | ||||||||||||||
評審 要素 | 評審內容 | 評分辦法 | 應得分 | 實得分 | 不符合項數 | 備注 | ||||||||
1.1.1 負責人(30) | 1.?企業(yè)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應全面負責安全生產工作。 | 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情況、對安全生產基礎管理工作情況不清楚的扣5分,未布置安全工作的扣5分。 | 10 | |||||||||||
2.企業(yè)主要負責人應組織實施安全標準化,建設企業(yè)安全文化。 | 未組織制定安全生產標準化實施方案扣5分;安全生產標準化實施方案內容(包括時間、計劃、責任部門、責任人等內容),一項不符合扣2分。 | 10 | ||||||||||||
3.?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主要負責人應依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結合企業(yè)實際,組織制定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和安全生產工作計劃。主要負責人參加或組織安全活動。 | 未制定年度安全生產目標扣5分,未制定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扣5分。主要負責人未參加安全活動扣10分。 | 10 | ||||||||||||
1.1.2機構設置與 職責(40) | 1.有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至少配備一名專職(或固定人員)安全管理人員 | 未按規(guī)定配備安全管理人員扣10分。 | 10 | 安法第21條 | ||||||||||
2.至少應制定主要負責人(管理人員)、銷售(采購)等從業(yè)人員的危險化學品管理職責,簽定安全責任書。 | 有文本,覆蓋各崗位人員,缺一處扣5分;抽查人員對安全職責的了解情況,每人次不符合扣5分,扣完為止。 | 15 | ||||||||||||
3.建立安全獎懲機制,對管理人員及從業(yè)人員安全職責的履行情況和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實施情況進行定期考核,予以獎懲。 | 無安全獎懲機制或未定期考核獎懲的扣15分,考核獎懲少一人扣5分,少一次扣5分,扣完為止。 | 15 | ||||||||||||
1.1.3 安全生產投入及工傷保險(30) | 1.建立安全投入保障制度,確保安全生產費用能滿足安全生產要求,建立安全費用臺帳。 | 使用不合理每項扣3分;未建立安全費用臺帳扣10分,臺帳不全,每項不符合扣3分,扣完為止。 | 15 | |||||||||||
2.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為從業(yè)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繳納風險抵押金或參加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 未參加工傷保險扣15分,漏保一人扣3分,扣完為止。未繳納風險抵押金或參加安全生產責任險扣10分。 | 15 | ||||||||||||
1.2?法律法規(guī)與管理制度(100) (自評/評審得分??????分) | ||||||||||||||
評審 要素 | 評審內容 | 評分辦法 | 應得 分 | 實得分 | 不符合項數 | 備注 | ||||||||
1.2.1 法律法規(guī) (30) | 1.建立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標準及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對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標準進行識別和獲取,形成清單和文本數據庫,定期更新。 | 無制度扣10分,未形成法規(guī)清單扣5分,每發(fā)現(xiàn)一項已作廢的法規(guī)扣1分,扣完為止。 | 20 | |||||||||||
2.將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標準及其他要求及時對從業(yè)人員進行宣傳和培訓。 | 未及時宣傳扣4分,未培訓扣6分。 | 10 | ||||||||||||
1.2.2 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 (70) | 1.????? 制訂健全的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規(guī)章制度至少包括: (1)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2)危險化學品購銷管理制度 (3)相關方管理制度 (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5)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6)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7)安全風險管理制度 (8)安全檢查及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9)事故與應急管理制度 (10)安全管理制度定期修訂制度 (11)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12)職業(yè)衛(wèi)生管理制度 | 按相關安全標準化規(guī)定要求健全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查看文本,每少一種扣4分;各項制度均有制定,但不夠完善的,每項扣2分,扣完為止。 | 40 | |||||||||||
2.發(fā)放到每位?;瘡臉I(yè)人員 | 檢查學習記錄,抽查從業(yè)人員,每發(fā)現(xiàn)一個不符合扣3分,扣完為止。 | 10 | ||||||||||||
3.經營劇毒、易制毒化學品和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企業(yè),必須制定《劇毒品(易制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經營管理制度》。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內容:企業(yè)負責人的管理職責和管理人員的崗位職責,購銷管理、購銷合同管理、銷售流向登記、銷售記錄管理、購買和運輸憑證存檔等制度,信息系統(tǒng)填報制度,違法違規(guī)行為舉報獎勵制度等。 | 制定的《劇毒品(易制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經營管理制度》必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不符合規(guī)定每處扣5分。 不經營劇毒品、易制毒化學品和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作缺項處理。 | 20 | ||||||||||||
1.3培訓教育(100) (自評/評審得分?????分) | ||||||||||||||
評審 要素 | 評審內容 | 評分辦法 | 應得分 | 實得分 | 不符合項數 | 備注 | ||||||||
1.3.1 管理人員培訓教育 (30) | 企業(yè)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應具備與本單位經營的危險化學品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接受專門的安全培訓教育,經安監(jiān)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后方可任職,并按規(guī)定參加每年再培訓。 | 檢查證書材料與現(xiàn)場抽查相結合。主要負責人或安全管理人員未取得有效安全資格證書,每發(fā)現(xiàn)1人扣30分。未按規(guī)定參加每年再培訓,每發(fā)現(xiàn)一人扣10分,扣完為止。對經營的危險化學品危險特性不了解、不熟悉,扣10分。 | 30 | |||||||||||
1.3.2 從業(yè)人員培訓教育(30) | 對從業(yè)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從業(yè)人員每年要接受再教育。 | 檢查培訓記錄,抽查員工,未全員培訓的,每發(fā)現(xiàn)1人扣5分,新員工未經培訓的,扣10分。發(fā)現(xiàn)考核不合格或未經安全培訓教育而上崗的,每人扣5分, 從業(yè)人員未進行每年再教育或培訓時間不足,每發(fā)現(xiàn)一人扣5分,扣完為止。 | 30 | |||||||||||
1.3.3日常安全教 育(40) | 1.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實施安全培訓教育計劃 | 未制定計劃扣10分,計劃與需求不符扣5分 | 10 | |||||||||||
2.每月至少開展一次管理人員、從業(yè)人員安全活動,每次不少于1學時,活動應有負責人,有內容,有記錄。經營劇毒、易制毒化學品和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每年應對全體員工至少進行1次遵紀守法教育。 | 查安全活動記錄,每項不符合扣5分;未進行遵紀守法教育的,每人次扣5分??弁隇橹?。 | 20 | ||||||||||||
3.建立管理人員、從業(yè)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檔案 | 未建立檔案扣10分,檔案不全,每項不符合扣3分。 | 10 | ||||||||||||
1.4經營場所(100)??(自評/評審得分????分) | ||||||||||||||
評審 要素 | 評審內容 | 評分辦法 | 應得分 | 實得分 | 不符合項數 | 備注 | ||||||||
1.4.1經營場所資格條件(40) | 1.不得使用住宅小區(qū)作為經營場所。 2.有產權證明或租賃合同(產權證明需注明房屋用途為商業(yè)或辦公用途)。 與大樓的(物業(yè))管理方簽訂了明確的安全管理協(xié)議;或在租賃合同條款中有明確的安全管理協(xié)議內容。包括:消防設施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定期檢查、用電安全等。 3、依法取得有效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件 | 現(xiàn)場檢查 (1)使用住宅小區(qū)作為經營場所的,扣40分。 (2)無產權證明(含房屋用途為居住)或租賃合同,扣20分。 (3)查閱相關合同無安全管理協(xié)議內容的扣20分,安全責任不明確扣10分。 | 40 | |||||||||||
1.4.2經營場所安全要求(60) | 3.經營場所環(huán)境整潔,消防疏散通道暢通,用電線路符合規(guī)范要求,用火用電無違章情況,按規(guī)定配置滅火器材并完好有效,從業(yè)人員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滅初起火災。 | 看現(xiàn)場,每項不符合扣5分,扣完為止。 | 30 | |||||||||||
5.經營辦公場所不得存放危險化學品(含樣品)。 | 二級要素否決項,現(xiàn)場檢查,放置了危險化學品(含樣品)扣60分。 | 30 | ||||||||||||
1.5經營過程安全管理(100)??(自評/評審得分????分) | ||||||||||||||
評審 要素 | 評審內容 | 評分辦法 | 應得分 | 實得分 | 不符合項數 | 備注 ? | ||||||||
1.5.1采購和銷售(75) | 1.采購前嚴格審查相關方(供應方、下游客戶、儲存、運輸單位)的相應資質,確認合法、有效,并保存復印件,留檔備查。不得向未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或《經營許可證》的單位采購危險化學品并不得銷售給無資質的下游客戶。 (1)建立相關方名錄、檔案(包括資格預審、業(yè)績評價等資料); (2)對相關方資格預審、選用、續(xù)用進行管理; (3)定期識別經營過程中的安全風險。 | 檢查相關方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運輸單位的運輸資質,沒有或資質不符扣10分。 檢查下列文件,缺一份文件,扣2分,扣完為止: 1)相關方管理制度; 2)合格供應商與下游客戶名錄、檔案; 3)供應商與下游客戶選用、續(xù)用、評價記錄; 4)與采購與銷售有關的風險信息。 ? | 10 | |||||||||||
2.簽訂購銷合同時,必須在合同條款中明確雙方的安全職責,或簽訂安全協(xié)議,包括明確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簡稱MSDS)和化學安全標簽(合稱“一書一簽”)等材料的提供與接收方式。 | 購銷合同中沒有明確雙方的安全職責,也未簽訂安全協(xié)議,扣10分。協(xié)議沒明確 “一書一簽”等材料的提供與接收方式的扣5分,扣完為止。 | 15 | ||||||||||||
3.采購?;窌r,向供應方索取完整的“一書一簽”,“一書一簽”的品名必須與所采購的產品名稱一致,進口?;氛f明書和標簽必須有中文說明和標志。 | “一書一簽”的品名與所采購的產品名稱不一致扣5分;進口?;氛f明書和標簽沒有中文說明和標志的扣5分,采購的?;啡薄耙粫缓灐钡拿宽椏?分,扣完為止。 | 15 | ||||||||||||
4.對銷售的所有危險化學品建立危化品檔案,保存“一書一簽”樣本和發(fā)放記錄。 | 未建立?;窓n案扣5分,沒有保存“一書一簽”樣本和發(fā)放記錄的每項扣2分。扣完為止。 | 10 | ||||||||||||
5.銷售危化品時,必須對銷售危險化學品的流向進行登記、存檔管理。 | 采購合同、銷售合同及流向登記記錄互相不對應每發(fā)現(xiàn)一份扣2分。 | 5 | ||||||||||||
6.銷售危險化學品應向客戶提供危險化學品的“一書一簽”。 | 銷售的危化品“一書一簽”未提供給客戶,每項扣2分,扣完為止。 | 5 | ||||||||||||
7.以適當、有效的方式對從業(yè)人員和相關方進行危害特性、預防、應急處置等知識的告知與溝通。 | 查看宣傳培訓記錄等,每項不符合扣3分。抽查從業(yè)人員及相關方掌握情況,每人次不符合扣2分,扣完為止。 | 5 | ||||||||||||
8.采購和銷售無超出《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規(guī)定經營的品種,無出租、出借、以其他形式轉讓經營許可證。 | 檢查采購和銷售合同: 采購和銷售有無超出《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規(guī)定的經營范圍,詢問相關人員有無經營許可證的出租、出借情況。二級要素否決項,任何一項不符合扣75分。 | 10 | ||||||||||||
1.5.2運輸(10) | 委托有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的單位進行運輸。如由發(fā)貨方負責運輸的需提供相應的資質證明。若自行運輸,需有符合要求的運輸資質。 | 一級要素否決項,委托無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單位進行運輸,扣10分。 超運輸資質運輸危險化學品,扣10分。 | 10 | |||||||||||
1.5.3經營劇毒、易制毒、易制爆危險化學品(15) | 1.不得向不具有相關許可證件或證明文件的單位銷售劇毒化學品、易制毒化學品和易制爆危險化學品;不得向個人銷售劇毒化學品、易制毒化學品和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2.應建立銷售臺賬和流向登記,如實記錄銷售的品種、數量、日期和購買方的詳細地址、聯(lián)系方式、自述用途等情況(經營易制爆的,還需記錄購買單位的名稱、經辦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按規(guī)定留存購買方的資質證明(購買許可、備案證等)和身份證的復印件。 3.不得現(xiàn)金交易。 4、依法按規(guī)定向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備案。 5.應于每年3月31日前提交易制毒化學品經營年報(紙質和登錄管理信息系統(tǒng)兩種方式)。 | 向不具有相關許可證件或證明文件的單位或向個人銷售劇毒化學品、易制毒化學品和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扣15分。存在現(xiàn)金交易現(xiàn)象的,扣15分。 沒建立銷售臺賬扣2分,沒登記流向的扣2分;沒有如實記錄銷售的品種、數量、日期、購買方等情況,每少一項扣5分;未留存銷售臺賬和證明材料及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材料的,每少一項扣5分;保存時間不夠扣2分。未及時向相應機關備案的扣2分??弁隇橹?。 不銷售劇毒、易制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經營單位此項為缺項。 | 15 | 若為經營此三類品種企業(yè),則經營過程安全管理分值重新編排。采購和銷售60分,分別10.10.10.1.5.5.1.10;運輸10分;經營:30分 | ||||||||||
1.6事故與應急(100)??(自評/評審得分????分) | ||||||||||||||
評審 要素 | 評審內容 | 評分辦法 | 應得分 | 實得分 | 不符合項數 | 備注 ? | ||||||||
1.6.1 事故報告 (20) | 1.明確事故報告程序 | 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不明確程序的1人次扣5分。 從業(yè)人員不明確程序的1人次扣2分。 | 10 | |||||||||||
2.發(fā)生事故后,負責人應在1小時內向事故發(fā)生地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事故報告后出現(xiàn)新情況時,應按有關規(guī)定及時補報 | 未按程序報告的扣10分,報告內容未按照要求的,每缺一項扣2分。 未按有關規(guī)定補報的扣5分。企業(yè)未發(fā)生事故,按缺項處理。 | 10 | ||||||||||||
1.6.2事故調查和處理(30) | 1.積極配合各級政府組織的事故調查,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在事故調查期間不得擅離職守,應當隨時接受事故調查組的詢問,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 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在事故調查期間擅離職守扣10分,提供情況不屬實扣10分。企業(yè)未發(fā)生事故,按缺項處理。 | 10 | |||||||||||
2.落實事故整改和預防措施,防止事故再次發(fā)生 | 未落實整改和預防措施扣10分。企業(yè)未發(fā)生事故,按缺項處理。 | 10 | ||||||||||||
3.建立事故檔案和事故管理臺帳 | 未建立事故檔案和臺帳扣10分,檔案和臺帳不完整的每項扣2分。 | 10 | ||||||||||||
1.6.3應急救援(50) | 1.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配備足夠的應急救援器材,定點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有專人負責保管、檢查,定期校驗和維護,并建立管理臺帳。 | 未配備器材扣10分,配備不足或保持不完好,每缺少個扣2分。無維護保養(yǎng)記錄扣5分,未建立臺賬扣2分。 | 10 | |||||||||||
2.從業(yè)人員會正確使用應急救援器材,會報警。 | 抽查詢問從業(yè)人員,每項不符合扣3分,扣完為止。 | 10 | ||||||||||||
3.按照GB/T 29639,針對可能發(fā)生的事故,制定相應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適時修訂。 | 應急救援預案內容,每項不符合扣2分,扣完為止。 | 10 | ||||||||||||
4.組織從業(yè)人員進行應急預案的培訓,定期演練,定期評審應急預案。 | 未培訓扣10分、未演練扣5分,未定期評審扣5分,扣完為止。 | 10 | ||||||||||||
5.預案按規(guī)定報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 未備案扣10分。 | 10 | ||||||||||||
1.7檢查與自評(100)??(自評/評審得分????分) | ||||||||||||||
評審 要素 | 評審內容 | 評分辦法 | 應得分 | 實得分 | 不符合項數 | 備注 ? | ||||||||
1.7.1 安全檢查(40) | 每季度對公司標準化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并形成記錄。 | 未開展檢查或未作記錄扣15分;檢查頻次不夠,每少一次扣3分,檢查表記錄不全每項扣2分。 | 40 | |||||||||||
1.7.2 隱患治理(30) | 1.對安全檢查所查出的問題隱患進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時間、責任人,并對整改情況進行驗證,保存相應記錄 | 對查出隱患未進行分析、未制定措施、未落實時間、責任人的每項扣2分,整改后未進行驗證扣2分,未保存記錄的扣2分。 | 15 | |||||||||||
2.安全隱患及整改情況應由安全管理人員匯總并存檔。 | 未匯總和存檔扣10分 | 15 | ||||||||||||
1.7.3 自評(30) | 每年至少一次對安全標準化運行進行自評,提出進一步完善安全標準化的計劃和措施 | 無自評扣30分,針對自評提出的計劃和措施不完善的每項扣5分,扣完為止。 |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