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檢查項目 | 檢查內容 | 檢查結果 |
1 | 基本設施 | 在下人地點的前方必須設有自動停車的安全裝置 | |
蹬座中心至巷道一側的距離不得小于0.7 m,運行速度不得超過1.2 m/s,乘坐間距不得小于5 m | |||
驅動裝置必須有制動器 | |||
巷道傾角不得超過設計規(guī)定 | |||
吊桿和鋼絲繩之間的連接不得自動脫扣 | |||
架空乘人裝置鋼絲必須至少每周檢查1次 | |||
架空乘人裝置各種股捻鋼絲繩在1個捻距內斷面積與鋼絲總斷面積之比達到25%時,必須更換 | |||
架空乘人裝置鋼絲繩安全系數(shù)的最低值應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中的有關規(guī)定 | |||
2 | 運行安全 | 每日必須對整個裝置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 |
嚴禁同時運送攜帶爆炸物品人員 | |||
在運行中人員權坐穩(wěn),乘員不得手扶鋼絲繩,不得觸及臨近物體 | |||
3 | 其他檢查 | 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培訓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 |
必須制定作業(yè)操作規(guī)程,并嚴格遵守 | |||
機上隔離開關要、離全器、制動器、緊急停止按鈕應可靠靈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