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C評價法(美國安全專家K.J.格雷厄姆和K.F.金尼提出)是對具有潛在危險性作業(yè)環(huán)境中的危險源進行半定量的安全評價方法。
LEC評價法(美國安全專家K.J.格雷厄姆和K.F.金尼提出)用于評價操作人員在具有潛在危險性環(huán)境中作業(yè)時的危險性、危害性。
該方法用與系統(tǒng)風險有關的三種因素指標值的乘積來評價操作人員傷亡風險大小,這三種因素分別是:L(likelihood,事故發(fā)生的可能性)、E(exposure,人員暴露于危險環(huán)境中的頻繁程度)和C(consequence,一旦發(fā)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給三種因素的不同等級分別確定不同的分值,再以三個分值的乘積D(danger,危險性)來評價作業(yè)條件危險性的大小,
即:D=L×E×C
風險分值D=LEC。D值越大,說明該系統(tǒng)危險性大,需要增加安全措施,或改變發(fā)生事故的可能性,或減少人體暴露于危險環(huán)境中的頻繁程度,或減輕事故損失,直至調整到允許范圍內。
一、量化分值標準
對這3種方面分別進行客觀的科學計算,得到準確的數據,是相當繁瑣的過程。為了簡化評價過程,采取半定量計值法。即根據以往的經驗和估計,分別對這3方面劃分不同的等級,并賦值。具體如下:
二、事故發(fā)生的可能性(L)
分數值 | 事故發(fā)生的可能性 |
10 | 完全可以預料 |
6 | 相當可能 |
3 | 可能,但不經常 |
1 |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
0.5 | 很不可能,可以設想 |
0.2 | 極不可能 |
0.1 | 實際不可能 |
三、暴露于危險環(huán)境的頻繁程度(E)
分數值 | 暴露于危險環(huán)境的頻繁程度 |
10 | 連續(xù)暴露 |
6 | 每天工作時間內暴露 |
3 | 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 |
2 | 每月一次暴露 |
1 | 每年幾次暴露 |
0.5 | 非常罕見暴露 |
四、發(fā)生事故產生的后果(C)
分數值 | 發(fā)生事故產生的后果 |
100 | 10人以上死亡 |
40 | 3~9人死亡 |
15 | 1~2人死亡 |
7 | 嚴重 |
3 | 重大,傷殘 |
1 | 引人注意 |
五、風險分析
根據公式:風險D=LEC
就可以計算作業(yè)的危險程度,并判斷評價危險性的大小。其中的關鍵還是如何確定各個分值,以及對乘積值的分析、評價和利用。
D值 | 危險程度 |
>320 | 極其危險,不能繼續(xù)作業(yè) |
160-320 | 高度危險,要立即整改 |
70-160 | 顯著危險,需要整改 |
20-70 | 一般危險,需要注意 |
<20 | 稍有危險,可以接受 |
根據經驗,總分在20以下是被認為低危險的,這樣的危險比日常生活中騎自行車去上班還要安全些;如果危險分值到達70~160之間,那就有顯著的危險性,需要及時整改;如果危險分值在160~320之間,那么這是一種必須立即采取措施進行整改的高度危險環(huán)境;分值在320以上的高分值表示環(huán)境非常危險,應立即停止生產直到環(huán)境得到改善為止。
值得注意的是,LEC風險評價法對危險等級的劃分,一定程度上憑經驗判斷,應用時需要考慮其局限性,根據實際情況予以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