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大危險源的分類
城市電網建設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初步可分為:施工場所重大危險源、施工場所及周圍地段重大危險源兩類,其意外危害發(fā)生后,造成人員死亡或重傷或重大物質損失。
2.施工場所重大危險源
局限于存在施工過程現(xiàn)場的活動;主要與施工分部、分項(工序)工程,施工裝置(設施、機械)及物質有關。對于城市電網建設施工安全管理組織來看,一個施工項目是一個重大危險源;對企業(yè)項目安全管理來看,一個施工項目過程包含若干個危險源。
2.1存在于分部、分項(工序)工程施工、施工裝置運行過程和物質的重大危險源:
2.2.1.1腳手架(包括落地架,懸挑架、爬架等)、模板和支撐、起重塔吊、物料提升機、施工電梯安裝與運行,人工挖孔樁(井)、基坑(槽)施工,局部結構工程或臨時建筑(工棚、圍墻等)失穩(wěn),造成坍塌、倒塌意外;
2.2.1.2高度大于2m的作業(yè)面(包括高空、洞口、臨邊作業(yè)),因安全防護設施不符合或無防護設施、人員未配系防護繩(帶)等造成人員踏空、滑倒、失穩(wěn)等意外;
2.2.1.3焊接、金屬切割、沖擊鉆孔(鑿巖)等施工及各種施工電器設備的安全保護(如:漏電、絕緣、接地保護、一機一閘)不符合,造成人員觸電、局部火災等意外;
2.2.1.4工程材料、構件及設備的堆放與搬(吊)運等發(fā)生高空墜落、堆放散落、撞擊人員等意外;
2.2.1.5工程拆除、人工挖孔(井)、淺巖基及隧道鑿進等爆破,因誤操作、防護不足等,發(fā)生人員傷亡、建筑及設施損壞等意外;
2.2.2.人工挖孔樁(井)、隧道鑿進、室內涂料(油漆)及粘貼等因通風排氣不暢造成人員窒息或氣體中毒重大危險源。
2.2.3.施工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臨時存放或使用不符合、防護不到位,造成火災或人員中毒意外;工地飲食因衛(wèi)生不符合,造成集體中毒或疾病。
3.施工場所及周圍地段重大危險源
存在于施工過程現(xiàn)場井可能危害周圍杜區(qū)的活動,主要與工程項目所在社區(qū)地址、工程類型、工序、施工裝置及物質有關。對于城市電網建設施工安全管理組織,從可能危害社區(qū)的重要角度來看,一個施工項目應當確定為一個重大危險源,進行辨識和監(jiān)控。
3.3.1.鄰街或居民聚集、居住區(qū)的工程深基坑、隧道、地鐵、豎井、大型管溝的施工,因為支護、項撐等設施失穩(wěn),坍塌,不但造成施工場所破壞,往往引起地面、周邊建筑和城市運營重要設施的坍塌、坍陷、爆炸與火災等意外。
3.3.2.基坑開挖、人工挖孔樁等施工降水,造成周圍建筑物因地基不均勻沉降而傾斜、開裂,倒塌等意外。
3.3.3.鄰街施工高層建筑或高度大于2m的臨空(街)作業(yè)面,因無安全防護設施或不符合,造成外腳手架、滑模失穩(wěn)等墜落物體(件)打擊人員等意外。
3.3.4.工程拆除、人工挖孔(井)、淺巖基及隧道鑿進等爆破,因設計方案、誤操作、防護不足等造成發(fā)生施工場所及周圍已有建筑及設施損壞、人員傷亡等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