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在燃燒和爆炸的工藝技術領域,人們的認識往往滯后于通常是災難性事件的經驗。例如1880年在英國倫敦,一條地下污水管道沼氣泄漏偶發(fā)的火災,使人類首次觀察到了燃燒波的作用。在這之前,人們普遍認為燃燒的傳播,并不比在本生燈的內焰中觀察到的快多少。隨后不久提出的轉入20世紀得到驗證的一種理論,闡明了燃燒波的本質。在之后的70年中,雖然有往復內燃機、噴氣發(fā)動機和火箭的開發(fā),加之兩次世界戰(zhàn)爭的促進,但人們對燃燒過程的認識,仍然停留在對無約束的蒸氣云爆炸知之甚少的階段。比如,對于1967年發(fā)生在美國Louisiana州,1968年發(fā)生在荷蘭Rotterdnm港附近,1974年發(fā)生在英國Flixborough地區(qū)的蒸氣云爆炸,至今還沒有令人滿意的解釋。
燃燒和爆炸事故,特別是規(guī)模很大時,其作用的再生實驗耗費巨大。所以,必須從事故調查中得到最大量的信息。從很小的事故和近似失誤的調查中也可以得到有價值的信息。這種認識已被許多大的化學和石油企業(yè)普遍接受。即使有幸不是很嚴重的事故,也提倡進行詳盡調查,對其經驗廣泛推廣。然而,人們傾向于重視較大災難中顯現出來的教訓,從小事故中得到的同樣的結果往往會受到忽視。至于基于實驗室實驗數據的純理淪預測,人們的反應則更加冷淡。
第一次世界大戰(zhàn)時,人們已經熟知硝酸銨的爆炸性質。但那時對于硝酸銨貯存和應用中的許多嚴重問題,還沒有人過問過。1922年在德國,6000t硝酸銨炸藥爆炸,毀滅了Oppau鎮(zhèn),使1100人喪生。這次事件之后人們才發(fā)現,大量的硝酸銨化肥在室外成堆垛存放,硝酸銨暴露在風雨中,會結成一層固體硬殼,在裝運前就轉化成了采石慣用的炸藥。
所有事故對于缺乏經驗的人來說,都是夢幻般地發(fā)生的。這對于造成生命和財產巨大損失的燃燒和爆炸事故,是千真萬確的。嬰兒在不斷跌倒中學會了走路。類似的,化學加工工業(yè)經歷了過去的許多災難,今天變得更加安全一些。對事故適當調查,對結果廣泛推廣,無疑發(fā)揮了重要作用。調查的意義遠遠超越了事故本身。它不僅可以避免同類事故的再現,而且可以提供燃燒和爆炸作用的許多有價值的信息,有助于人類對于燃燒和爆炸本質的探索和認識。
二、事故的調查程序和步驟
1.調查程序
對于任何事故的調查,在確定事故致因之前,都必須盡可能多的收集證據。人們常根據過去的經驗推測事故的致因。但這種推測不能作為事故調查的結論。仍然需要廣泛地收集證據,包括意料中的特別是被忽略的證據,對推測進行嚴格檢驗。這樣才能產生恰如其分的調查結論。經過時間考驗受到高度評價的正規(guī)調查程序包括以下七個步驟:
(1)調查授權;
(2)事故初步了解;
(3)事故前實際情況調查;
(4)事故損壞檢查;
(5)證人探訪;
(6)研究和分析;
(7)調查報告準備。
步驟(1)、(2)和(3)應該循序進行。步驟(4)、(5)和(6)不需要排定任何特別的順序,可以在這三個標題下分別進行。隨著調查的進展,就可以開始步驟(7)的工作。前面步驟的進一步信息,應該不斷補充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