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員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熟知安全設施裝備標準。
2、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安全規(guī)定、安全設施裝備標準,維護好井下所有安全設施及上、下山地滑子,做到靈敏、可靠,確保礦車運行安全。
3、做到每天對安全設施巡視檢查,雷達超速捕車器定期進行試驗,車檔為A型的每旬進行一次帶載試驗,車檔為繩式的每旬進行一次模擬試驗,每月進行一次帶載試驗,并做好檢查、試驗記錄,發(fā)現問題及時匯報處理。
4、安全設施實行掛牌管理,明確責任人,對裝備不健全的,不靈敏可靠,不合格的安全設施,必須立即整改,達到標準要求。
5、斜巷施工嚴格執(zhí)行"行車不行人,行車不干活"的規(guī)定,否則停止提升,并且執(zhí)行掛牌管理,明確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