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貫徹執(zhí)行集團公司特種設備質量方針、質量目標和特種設備管理文件,保證本項目的質量目標的實現。
2、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檢查工作,對進場的特種設備檢查有無安全合格標志,對無安全檢驗合格標志的設備要督促進行檢驗或責令停用。
3、負責對特種設備安裝、改造進行現場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當立即制止。
4、對320t以下橋、門式起重機;起升高度在100m以下的施工升降機;起重量在50t以下、跨度在200m以下、高度在30m以下的纜索起重機;起重量在200tm以下的塔式起重機的安裝、改造自檢驗收合格后,聯(lián)系特種設備檢驗機構進行監(jiān)督檢驗,檢驗合格的設備辦理《安全檢驗合格》標志手續(xù);負責向特種設備的注冊地辦理特種設備注冊登記手續(xù)。
5、負責對本項目對320t以下橋、門式起重機;起升高度在100m以下的施工升降機;起重量在50t以下、跨度在200m以下、高度在30m以下的纜索起重機;起重量在200tm以下的塔式起重機;流動式起重機;廠內機動車輛特種設備安裝、維修、改造過程中安全技術質量情況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隱患組織整改。
6、建立項目部特種設備臺帳和特種作業(yè)人員的臺帳。向分公司報送特種設備統(tǒng)計年報。
7、制定現場特種設備的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