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認真貫徹公司中長期計劃及年度計劃的安全設施的計劃任務;
2、 主持召開生產(chǎn)設備調度會,并同時布置和檢查安全生產(chǎn)設備的有關事項;
3、 主持編制、審查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組織實施;
4、 對公司的設備、建(構)筑物安全生產(chǎn)、良好和勞動保護設施的正常使用負領導責任。對設備、建(構)筑物原因造成傷亡事故負領導責任;
5、 負責組織和審批公司設備大、中修計劃,對其中的安全措施不完善的計劃不予審批;
6、 按照“三同時”的原則監(jiān)管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落實勞動保護設施,不留隱患;
7、 組織生產(chǎn)設施的安全大檢查,落實生產(chǎn)設施的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
8、 組織制定安全設備維護保養(yǎng)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