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執(zhí)行《民爆條例》,提高警惕,堅守崗位,嚴格庫房管理,保證庫房絕對安全。
2、爆破器材進出庫時,必須查驗審批手續(xù),堅持隨用隨付,做到帳目日日清月月結,帳物相符,對出庫雷管要認真登記編號。
3、電雷管導通試驗裝置的操作必須按其使用說明書進行。
4、督促使用者將剩余火工品當日返庫,對違反規(guī)定出庫爆破器材的有權拒付。
5、庫房應保持整潔、通風,禁止用明火、明線照明,專庫專用不準混存,不得超過設計容量。
6、嚴禁在庫房內和附近放炮,失效過期的爆炸物品不得出庫,報告銷毀。
7、發(fā)現(xiàn)丟失,被盜應保護現(xiàn)場,立即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