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現場電纜管理遵循“誰使用,誰負責安裝、吊掛、維護”的原則,新敷設的電纜應經機電科組織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電纜懸掛必須符合規(guī)程規(guī)定,做到整齊不交叉、不纏繞、不盤圈、不擠壓、不落地、不粘灰積塵。
3、巷道內的電纜(電力電纜)沿線每隔200米的距離,拐彎或分支點,以及連接不同直徑電纜的接線盒兩端、穿墻電纜的墻兩邊都應設置注有電纜的規(guī)格型號、編號、長度、用途、負責人的標志牌,并且內容要填寫正確、完整。
4、敷設在巷道內的電纜,必須采用電纜鉤分鉤懸掛,且要懸掛整齊,電纜鉤統(tǒng)一使用寬底板樹脂電纜鉤。運輸大巷電纜鉤小鉤為15個,皮帶大巷電纜鉤小鉤為9個,掘進巷電纜鉤小鉤為6個,大鉤按所需安裝。
5、電纜鉤吊掛應使用膨脹螺栓固定。電纜鉤吊掛應平直,嚴禁用鐵絲吊掛電纜。
6、電纜吊掛大巷間距為1.2m,斜巷為1m,其它巷道為1.2m。
7、電纜與風、水管要求分別布置在巷道兩側,如果受條件所限,必須敷設在同一側時,必須由機電礦長允許方可,且電纜要敷設在管路上方,并保持0.3米以上的距離。電纜上嚴禁懸掛任何物件。
8、巷道內的通信和信號電纜應與電力電纜分掛在巷道的兩側,如果受條件所限,必須敷設在同一側時,必須由機電礦長允許方可,且應敷設在電力電纜上方0.1m以上的地方。
9、高、低壓電力電纜敷設在巷道同一側時,高、低壓電纜之間的距離應大于0.1m。高壓電纜之間、低壓電纜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50mm。
10、電纜接線盒應使用專用接線盒吊鉤,電纜要留有一定余量,接線盒吊掛高度應略高于所接電纜。
11、電纜穿過墻壁或風門時,必須設置穿墻套管保護電纜,并將兩頭用黃泥封堵。
12、電纜跨巷道時必須走過橋(電纜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