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塔式起重機應有專職司機操作,要有專項施工方案,經(jīng)審批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并應由專職指揮工持證指揮。
2.必須遵守“十不吊”等有關安全規(guī)定。
3.塔式起重機安裝之后,必須按規(guī)定驗收和有關部門檢測通過后,方可使用。
4.夜間作業(yè)必須有充足的照明。
5.起重機必須有可靠接地,所有電氣設備外殼都應與機體妥善連接。
6.起重機行駛軌道不得有障礙物或下沉現(xiàn)象。軌道壓板螺栓完整有效,軌道末端應有止檔裝置和限位器撞桿。
7.工作前應檢查傳動部分潤滑油量,鋼絲繩磨損情況及各種限位和保險裝置等,如有不符合要求,應及時修整,經(jīng)試運轉(zhuǎn)正常后方可正式施工。
8.司機必須得到指揮信號后,方可進行操作,操作前司機必須按電鈴,發(fā)信號。
9.工作休息或下班時,不得將重物懸掛在空中。
10.工作完畢,起重機應開到軌道中部位置停放,并用夾軌鉗夾緊在軌道上,吊鉤上升到離臂桿頂端2~
11.遇有臺風警報,下旋式塔機應夾軌器夾緊撐住轉(zhuǎn)臺后部,放下起重臂,用纜風繩拉住塔身上部或?qū)⒄麢C放倒在地面上,上旋行走式塔機應用四根纜風拉住塔身上部,夾緊夾軌器。